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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没有中世纪,就没有新欧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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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普遍认为,欧洲的中世纪是一个“黑暗时代”。提到中世纪,我们首先联想到的往往是被烧死在火刑柱上的布鲁诺,荒唐的赎罪劵,罪恶的“初夜权”,还有导致一个城市1/3人口死亡的可怕的黑死病。

所以,被蛮族入侵后,欧洲就如同那个吃了毒苹果的公主一样进入了漫长的沉睡期,直到15世纪才再度苏醒。

然而,近几十年来,学者们在大量的数据和扎实的研究基础上,发现所谓的中世纪“黑暗时代”并没有那么“黑暗”,或者说,这是一个黑暗与光明并存的时期。而且这个“黑暗时代”恰恰是今天西方制度的形成期。换句话说,要是没有经历中世纪,就没有今天独特的西方文化。

历史并不是沿着“进步”这一条单一的线前进的: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带来了无数的混乱、死亡和毁灭,出现了巨大的倒退,城市被付之一炬,欧洲沦为农村。中世纪早期的欧洲,确实在各方面都落后于同一时期的阿拉伯帝国和中国隋唐王朝。

关于中世纪的各种说法,有一些需要澄清。比如“初夜权”早已经被学者证明并非一种真正实行过的制度,而只是一种“乡野传闻”或者说对中世纪的污名化说法。现代法国史学家阿兰·布莱认为,欧洲的初夜权是种乡野传奇而非实质的法律或习俗,他的证据是,到现在为止学者们并没有发现任何一例真的实施初夜权的档案资料。我们都知道,中世纪的社会是在罗马教会的严格精神统治下的,女性的童贞非常重要,一夫一妻制之严格,国王都不能随意离婚再娶,领主们怎么可能制定初夜权法规来触怒教会呢? [11]

也有一些中世纪的黑暗制度是确实存在的,并且可能比普通读者所了解的还要黑暗,比如宗教裁判所和火刑。天主教组织结构本身带有专制倾向。“如果有人稍越雷池一步,挑战教皇,便被教会视为背离上帝,大逆不道,重者甚至要处以极刑。” [12] 德国的宗教法庭烧死了10万名女巫,法国和苏格兰也差不多处决了1万多名。至于处死异端就更为普遍。仅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就判处了38万异端分子,其中被火刑处死的就多达10万人。

中世纪欧洲人的生活和中国等文明比起来,在很多方面也是粗鄙落后的。中世纪的欧洲《礼仪书》规定:“痰不要吐到桌子上,也不要飞过桌子。”我们再来看一段《不伦瑞克的宫廷规矩》:“每一个人,无论是谁,白天黑夜、餐前、餐后或就餐期间,都不能在走廊里、居室内、楼梯上或者螺旋形的石阶上随便解手或乱丢污秽之物。”原来,西欧宫廷的金色大厅里,大理石地面上,一不小心,你有可能会看到一堆大便。

因此在中世纪,中国在很多方面遥遥领先西方,这些方面大多已经广为人知,在此就不做赘述了。

但是人们很少注意到的是,所谓“祸兮福之所倚”,即使是在这种混乱和毁灭中,也孕育着新的生机。

在第二次全球范围内的蛮族大入侵中,中国、印度、波斯也同样遭到了蛮族的蹂躏,但是原有的文明并没有被毁灭,特别是中国文明表现出强大的同化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迅速地消化了蛮族入侵造成的文化不适。“因此,一个生活在公元前1世纪汉代的中国人,若在公元8世纪初复活过来,他一定会感到非常舒适、自在。他将发觉当时的唐朝与过去的汉朝大同小异,两朝民族相同、语言相同、儒家学说相同、祖先崇拜相同以及帝国行政管理相同等等。” [13]

只有一个帝国彻底地崩溃了,文化遭遇了彻底的毁灭,那就是西罗马帝国。罗马帝国的体制不如中华帝国坚固,所以崩溃后再也没能恢复,“如果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人于1000年、1500年或1800年在欧洲复活,他将会为居住在这一古老帝国许多地区的诸日耳曼民族及其崭新奇特的生活方式而大吃一惊。他将会发现有几种新的日耳曼语和罗曼语取代了拉丁语,上装和裤子代替了古罗马人的宽外袍,新兴的基督教接替了古罗马诸神崇拜……这无疑说明,只有西方的古典文明被永久湮没,被一种崭新的东西代替。欧亚大陆其他地区的文明,……却幸存下来(如中国北方和印度北方)。唯独在西方,古典文明消散殆尽,无法复原” [14] 。

马上的蛮族不识文字,基督教被作为唯一的精神支柱,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典籍被弃如敝屣,除了在一些教堂和修道院内被当作古董收藏起来束之高阁外,其他的几乎毁灭殆尽。幸亏阿拉伯人保存并翻译了这些文化典籍,才让它们有机会在文艺复兴时代被欧洲人“重新发现”。

然而,正如同大规模的残酷轰炸一方面摧毁了整个古老城市,另一方面却为重新建设更为现代化的城市扫清了障碍一样,正是因为蛮族入侵的毁灭性,才让西方能毫无束缚地发展起来一种全新的文明。

那么,这个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呢?

首先,中世纪出现了罗马帝国时期不可能出现的技术进步。

罗马帝国实行奴隶制,奴隶制是不利于技术进步的,因为奴隶数量巨大,价格低廉。奴隶主不必费心去研究技术,节省劳力。“只要有大量的奴隶劳动力可获取,它也使主人丧失促进技术革新的动机。因而,在韦斯巴芗统治时期,当在今罗马圣皮特罗广场竖立一座方尖碑时,虽然当时有位发明者提出了一项可以大大方便竖碑的技术措施,但皇帝为了不让奴隶们有空闲,宁愿让他们继续从事体力劳动。” [15] 奴隶们是没有自主性的劳动者,更没有可能去进行什么发明。

罗马帝国崩溃后,奴隶制也随之崩溃,不再有大量的外来劳动力涌入西欧。相对中国,当时欧洲的人口是很少的。这就促使人们开始琢磨怎么节省劳力。

在罗马,奴隶主高高在上,不跟奴隶共同劳动,也不关心奴隶在劳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这情形就像中国的士大夫不会关心农民是怎么种地的一样。

而中世纪的庄园是自给自足的,欧洲陷入封建割据,各地自我封闭,不再有商品流通,庄园主需要什么东西,从外面买不来,只能取自自己的庄园。因此,庄园主要亲自组织生产,亲自决定种什么、不种什么,连查理大帝都得操心自己庄园的物产。他在800年左右颁布的敕令中,详细地规定庄园要生产什么东西:“其中必须包括以下项目:饲料草、柴火、火把、木板与其他木材;蔬菜、谷物、稗子;羊毛、亚麻、苧麻;树生水果、大小干果……芜青,鱼池;皮革、毛皮、兽角;蜂蜜与蜂蜡;猪油、牛羊脂油、胰皂;莓果酒、熟酒、蜜酒、醋、啤酒、新旧葡萄酒、新谷陈谷;母鸡与鸡蛋;鹅……每个庄园之中……应当尽量多建造牛厩、猪圈、羊圈、山羊圈,不得缺少……” [16]

因为要亲自组织生产,庄园主与农奴保持充分的接触,非常清楚农业生产中会遇到哪些具体困难。同时因为自给自足,每个庄园里拥有木匠、铁匠等各种工匠 [17] ,这样也有利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农奴也不同于奴隶,粮食打多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可以水涨船高,因此,农奴也有热情改进技术,提高产量。以上各种因素的汇合,就促进了技术的进步。

那么中世纪西欧取得了什么样的技术成果呢?

首先是重犁的使用。罗马时代,欧洲用的是轻犁,就是一根木柱,底下装个犁刀,结构简单,只能在地上划出一道浅沟,所以又称“浅犁”。为了提高生产率,中世纪的庄园主们和农奴们进行“技术会商”,渐渐地琢磨出来一种重犁。什么叫“重犁”呢?就是更重、更大也更锋利的犁刀,这种重犁能够有效地深耕,把土壤翻起搅碎,能把杂草丛生、难以耕作的低洼荒地开垦成良田,扩大耕种面积。

重犁需要更大的牵引力,牛的力量就显得不够了。到10世纪时,欧洲庄园发明了一种挽具,套在马的肩部,让马也能轻松愉快地拉犁,结果生产效率大增。16世纪一个法国作家曾经计算过,一匹马一天的工作量是牛的3~4倍。正是因为马大量地被用于耕地,13、14世纪后,欧洲原来的荒地大量被开垦,粮食产量迅速提高。

此外,欧洲人还发明和改进了很多利用水力和风力的工具,比如水车和风车 [18] ,其中有些技术,比如水车,在罗马时代就已经有了,但是直到中世纪才大规模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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