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中国历史上的官营传统(2/2)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官府的吏役是“公家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干部”,即使他们“送盐下乡”,去“送温暖”,结果也势必给百姓增加负担。为什么呢?因为吏役“到村之后,必索百姓供应,所利至少,为弊则多”。到了乡里,一定要乡干部招待,大吃大喝,临走还要拿上各种土特产。这些费用,乡干部最后还是要摊派到百姓头上。
其次,商人经营方式灵活,农民随便拿什么都能换到盐。韩愈解释说:“所在百姓,贫多富少,多用杂物及米谷博易。盐商利归于己,无物不取,或从赊贷升斗,约以时熟填还。用此取济,两得利便。今令州县人吏坐铺自粜,利不关己,罪则加身不得见钱及头段物,恐失官利,必不敢粜。”
因为民间商品经济不发达,百姓手中现钱很少,所以习惯用农产品换盐。商人什么东西都要,杂物及米谷等都能换盐,还可以赊销,百姓非常方便。而官府卖盐,经办的吏役就没有这样体贴民情,他们“利不关己,罪则加身”,只收现钱,百姓不敢赊销。这样,很多百姓就吃不上盐了。
最后,凡事一经官府介入,就肯定要设定目标,建立考核,在极端情况下,官员为了完成任务,只能强迫百姓购买。“若据口给盐,依时征价,办与不办,并须纳钱。”不管你买不买盐,都得按人口交钱。交不上的话,就动用政府强力抓人,“官吏畏罪,必用威刑……百姓转致流散”。百姓无钱还债,只有逃亡一条路。 [57]
从汉代到唐代的史料证明,官营工商业垄断相对于民营自然经济在很多方面是倒退的。傅筑夫说,正因如此,盐铁官营阻断了中国民营工商业健康发展之路:“(国家)经营的目的并不是要发展这些工业,而是借以剥削消费者,以增加财政收入,同时达到重本抑末(即工商)的目的。这样一来,最有大量发展可能的工业部门被政府垄断,则一般商品经济自然就难以发展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汉武帝的盐铁官营等政策,严重打击了“文景之治”培育出来的繁荣的民间工商业,不过政府确实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因此,汉武帝的做法对后世中国社会历史起到了示范作用,以后历朝此类政策一再重复实施。“从而对中国社会内部市场经济的自发扩展和经济增长的斯密动力机制的形成,创生并沿存下来一种非常有效的束缚和制约机制。” [58]
三
汉代以后,各个朝代通常都很重视官营经济,官营工商业在很多朝代都保持着庞大的规模。在北朝,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工匠被编为伎作户。在东晋和南朝也有大量官营手工业作坊和工场。北宋设有很多专门的政府部门,比如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等来管理官营手工业。其中军器监分东西作坊,下属51作,拥有工匠7900多人。少府监分文思院、线锦院、染院、裁造院、文绣院等5个部门,其中仅文思院就领有42作,工匠之多,可以想见。 [59]
当然,宋代仍然是整个中国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一个朝代,在官营企业保持巨大规模的同时,民营经济也非常活跃,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宋太宗时,一年的商税总额达400万贯,此后一直保持在1000万贯上下,商税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虽然民营经济为国家财政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但是很多政治家仍然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持负面的看法。比如王安石就这样批评民营经济的发展:“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那些出身贫贱的商人都能操纵市场,获得垄断利润,让无数百姓来给他们服务,从而满足自己的无穷欲望,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甚至比皇帝还要排场,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更主要的是,财富大量掌握在民间,而政府却没有钱花,这更让手握权力的官员们心理不平衡。
因此到了王安石变法时期,王安石自然又一次瞄上了民间财富,打着“抑兼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旗号,向民间的“大农”“富工”与“豪贾”等大的土地经营者和工商户开刀,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解决朝廷的财政困难。
他设置专门机构“市易务”,建立官营商业,希望由国家垄断巨额商业利润。然而“市易法”和王安石的其他新法一样,在执行中很快变形走样。主持市易务的官员吕嘉问一心追求政绩,尽量创收,商人只要出入城门,一二顶头巾、十数把木梳、五七尺衣布,无不须先交税金。官营商业动用一切手段打击敢于和市易务争抢买卖的市井商人,小则鞭笞,大则收监。
市易务虽然剥夺了大商人的垄断权利,却建立起官府的垄断经营,在朝廷资本的支撑下,很快演变为最大的垄断商,垄断一切市场,以至连水果芝麻梳朴之类的小商品也不放过,“挟官府而为兼并之事也”。
这些严重损害了中小商人的利益。市易务获得了巨额利润,但汴梁市场日益萧条,商户零落,过往商旅都不敢进入都城,“竞由都城外过河”,远远地绕行而去。
这些情景在汉代已经发生过,在宋代又一次完整重复。
王安石青苗法的本质也是由国家垄断贷款市场,打击民间的高利贷。初衷虽好,但是由官僚体系凭权力推行,结果自然是官员强行摊派贷款。富户不愿借贷,当地官府便结罪申报,加害于人;贫穷百姓还不上贷款只好卖田卖地,以致民不聊生。
王安石变法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这些成绩只局限于“富国”,而不是“利民”。政府通过青苗法“岁收息三百万贯”;市易息钱并市利钱“总收百三十三万二千缗有奇”,据说通过变法获得的财富“可以支二十年之用”。但核诸史实,这种累千巨万的财富大部分是来自对民间财富的剥夺,民众利益受到很大损害。
因此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传统史家说“北宋亡于王安石变法”。王安石之后的北宋当政者,分为支持变法的新党和反对变法的旧党,两种势力陷入长期而激烈的党争。著名的“奸相”蔡京,是继承王安石衣钵的著名新党人物。他最初是王安石变法的得力干将,当政以后也效法王安石,继续通过搜刮民间财富的方式支撑朝廷财政运转,为此改盐法和茶法,铸当十大钱。为了满足皇帝的欲望,他又设应奉局和造作局,大兴“花石纲”之役。这些举措毫无疑问加速了北宋的灭亡。 [60]
因此,韦森总结说,自西汉以来,中国经济一直沿着一个封闭的圈子遵循:新王朝建立,减轻税负,放松管制,商品经济获得一定恢复和发展,出现繁荣。到了这个阶段,朝廷就害怕了,往往就要强制推行官营工商业制度,以“重本抑末”,导致工商业发展受到打击,工商业的发展因此受到制约,财政也陷入困难,只好加重对农民的聚敛,于是农民起义,推翻王朝,从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