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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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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普林斯顿搞了个新名堂,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计划,一个由1936届校友戈登·杜威特助资的项目。杜威特在东卢瑟福长大,上的是那里的公办学校,他的钱每年会为四名来自新泽西公立高中的毕业生提供全额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是要求之一,学业优异和品行端正当然也包括,作为一位有钱生意人的儿子,有人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弗格森无权申请,但情况不是这样,因为除了背弃给儿子零用钱的责任外,斯坦利·弗格森还违反了他与前妻签署的离婚协议,按规定,他应该贡献抚养儿子所需的一半开销,或者说,弗格森的母亲和她的现任丈夫在弗格森的吃穿用度上花费的钱,以及就医、看牙的费用,他得报销一半,但她再婚六个月以后,前夫没给过一分钱,于是弗格森的母亲咨询了一位律师,那位律师致函给弗格森的父亲,威胁说要把他告上法庭,让他偿还所欠的费用,但弗格森的父亲讨价还价,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他还是不支付儿子的一半抚养费,但从现在开始,他停止在收入纳税申报单上将儿子列为受赡养人,把这个荣誉转给丹·施奈德曼——此事就这样了解了。弗格森对这场纠纷毫不知情,但当他告诉母亲和继父普林斯顿有一个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计划,并且解释说他想申请,但觉得他不符合条件时,他们向他保证说他符合,因为尽管丹的收入还不错,可同时送三位子女上大学的负担,实际上已经让弗格森具有申请贫困补助的资格了。就法律而言,他们父子之间已经断绝了关系。弗格森是未成年人,再加上他唯一的经济支持现在来自他母亲和继父,在普林斯顿和其他所有人眼里,这就好像他父亲已经去世一样。这是好消息。坏消息是,弗格森最终了解到了他父亲的真相,他对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感到难过,对他父亲竟然如此吝啬、刻薄地对待曾经的妻子感到异常愤怒,真想照脸给他一拳,以解心头之气。那个混蛋遗弃了他,现在他也想还之彼身。

我知道我答应过每个月和他吃两次晚饭,弗格森说,但我再也不想见他了。他违背了对你的承诺。为什么我不能违背对他的承诺?

你马上就十八岁了,他母亲说,你想做什么,自己看着办。你的人生是属于你的。

操他妈。

别这么说,阿奇。

不,我是认真的。操他妈 。

他猜测,申请者应该会有成千上万,全州各地最优秀的男生,橄榄球和篮球的县代表队运动员,班长和辩论俱乐部冠军,在学业能力倾向测验中拿了两个八百分的科学天才,有这样出色的候选人,他自己能过第一关都机会渺茫,但他还是寄出了申请,以及他的两个短篇小说和愿意为他写推荐信的人员名单:门罗夫人;他的法语老师布瓦尔迪厄先生;他现在的英语老师麦克唐纳先生。他想成为一只狮子,但如果命运选择让他成为一只老虎,他也会竭尽全力骄傲地展示他的斑纹。黑色和橙色,而不是淡蓝色和白色。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而不是约翰·贝里曼和杰克·凯鲁亚克 [6] 。这一切真的重要吗?普林斯顿或许不在纽约,但坐火车一个小时就能到,而且普林斯顿还有一项哥伦比亚不具备的优点,那就是吉姆申请了那儿的物理学硕士。他铁定会被录取的,弗格森虽然不铁,但人总还可以做梦吧,想想就美好,在接下来的四年里,他们两个一起生活在那个郁郁葱葱的世界里,读书、交友,还有爱因斯坦的鬼魂在树林中轻快地游荡。

11月末跟他母亲和丹聊完之后,弗格森给他父亲写了一封长信,解释了他为什么想终止他们每月两次的晚饭。他没有直截了当地说他一辈子都不想再见他,因为弗格森自己也不清楚他的立场是不是如此,不过他怀疑是,但他只有十七岁,缺乏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向未来发出这种改变命运的最后通牒,他希望自己的未来还会很长,那谁知道在以后的岁月里,他和父亲的关系还会发生什么变化?不过,他在信里提到的、可以算作整封信核心要义的内容,是他了解到他父亲的收入纳税申报表不再将他列为受赡养人后,他有多么痛苦。感觉就好像他被抹掉了,他写道,仿佛他父亲是想忘记他过去二十年的人生,假装这一切从未发生过,不光是他与弗格森母亲的婚姻,还包括他有一个儿子的事实,现在,他把这个儿子拱手让给了丹·施奈德曼来照顾。但是抛开这一切不说,弗格森用整整两页谈完这件事之后,继续道,他们俩的晚饭越来越让他沮丧到极点,既然事实是他们谁都没有什么话想说了,为什么还要死气沉沉地和对方东拉西扯,继续演这种乏味的戏码,多可悲啊,坐在那种污秽不堪的地方,盯着时钟一分一分地倒数这样的折磨还有多久结束,先暂停一段时间,好好想想他们以后还想不想再重新开始,不是更好吗?

三天之后,他父亲回信了。不是弗格森想听的回答,但至少是个回答。好,阿奇,那我们就先停一段时间。希望你一切都好。爸 。

弗格森不会再和他联系了。这一点他已经下了决心,如果他父亲不愿意争取他,努力挽回他,那就算了。

1月初,他寄出了哥伦比亚、普林斯顿和罗格斯的申请材料。2月中旬,他向学校请了一天假,去纽约参加了哥伦比亚的面试。这座校园他已经很熟悉了,总是让他联想到一座仿造的罗马城市,两座宏伟的图书馆在不大的校园中间虎视眈眈地望着对方,巴特勒和罗氏,两座古典风格的宏伟花岗岩建筑,就像两头大象雄踞在周围那些矮小的砖石建筑中间,找到汉密尔顿大楼后,他来到四楼,敲了敲门。面试者是一位经济学教授,名叫杰克·谢尔顿,多有趣的一个人啊,聊天的时候开着各种玩笑,甚至还取笑古板、僵化的哥伦比亚 ,得知弗格森有志成为一名作家后,他在面试结束时给了这个哥伦比亚高中的四年级学生好几本哥伦比亚学院的文学杂志。半个小时后,坐着区际快轨去市中心时,弗格森翻了翻,碰到了一句让他觉得很有意思的诗:稳定的炮,对你有好处 。他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很欣慰地意识到,其实哥伦比亚也没有多古板,因为这行诗不仅很好笑,也符合事实。

第二周,他第一次拜访普林斯顿,他怀疑那里没有多少学生会发表带操 这个字的诗,不过校园要比哥伦比亚大很多,也更漂亮,田园乡村般的壮美弥补了它不在纽约而在新泽西小城的遗憾,建筑不是古典风格,而是哥特式,精心打理过的灌木丛和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精致、几近完美的景色着实令人赞叹,不过整洁得也有些过头,仿佛普林斯顿屹立的这片广阔土地被改造成了一座巨大的玻璃盆栽,散发着蓝谷乡村俱乐部那种铜臭味,美国大学典范的好莱坞版本,最北的南方学校 ,有人曾经这么跟他说过,不过他有什么资格抱怨呢,如果他能幸运地赢得一张免费入场券,以沃尔特·惠特曼学者的身份行走在这座校园里的话,他怎么会想抱怨呢?

他们肯定知道惠特曼对女人不感兴趣吧,他一边在校园里游览一边想到,惠特曼信仰的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爱,但老沃尔特在人生的最后十九年里,就生活在离这不远的卡姆登,这就让他成了新泽西州自己的国家级纪念物,就算他的作品好得惊天动地,烂得惊天动地,可其中最好的那些,绝对是世界的这个角落里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诗作,戈登·杜威特也了不起,竟然用沃尔特的名字为自己给新泽西男孩子设立的奖学金冠名,而不是某个已故的政客或者华尔街大佬——毕竟,在过去二十年里,杜威特自己干的就是这个。

这次,面试官不是一名,而是一共有三名,尽管弗格森的穿着很得体(白衬衫、西装和领带),而且不情愿地遵从他母亲和艾米的恳求,来之前去剪了个头发,但在这些人面前,他还是觉得忐忑不安、格格不入,他们和哥伦比亚的那位教授一样十分友好,问的所有问题也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但当一小时的审问终于结束,他从房间走出来时,却忍不住觉得他有点儿搞砸了,心里暗暗骂自己,先是把威廉·詹姆斯和他弟弟亨利的作品名称搞混了,更糟糕的是,还口误把桑丘潘沙说成了潘丘桑沙,虽然这些错误一出口他就立即纠正了,但只有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才会犯这种错吧,于是他不仅确信自己将会在所有候选人中排在末尾的末尾,还对自己在压力之下表现得如此差劲而深感厌恶。但是,出于某种除了和他聊过的那三人之外没人能理解的原因,或者说某些原因,或者说根本没有原因,委员会与他的看法并不一样,当他被告知在3月3号参加第二轮面试时,弗格森简直困惑极了——但同时,他也第一次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希望了。

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十八岁生日,他又一次穿上西装、打好领带,来到普林斯顿,与罗伯特·内格尔教授进行了一对一的交流,内格尔是一位古典学者,翻译过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戏剧,出版过关于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的研究著作,大概四十出头,长着一张忧郁的长脸,目光透着警惕与严肃,是整个普林斯顿文学造诣最高的人,反正弗格森的高中英语老师麦克唐纳先生——他自己也在普林斯顿上过学,而且力挺弗格森拿到这笔奖学金——是这么说的。内格尔可不是那种爱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费口舌的人。第一次面试时,问题都是关于弗格森的学业成绩(良好但不突出),他在暑假当搬家工人的经历,为什么他不再参加竞技体育了,他对父母离婚和母亲再婚有什么感受,他希望在普林斯顿学习能达成哪些在别的学校无法取得的成就,但内格尔没有理会这些话题,他似乎只对弗格森在申请材料里附的两篇故事感兴趣,想知道他都读过哪些作家的作品,没读过哪些,以及最看重哪些。

第一个故事《格雷戈尔·弗兰姆的十一个人生时刻》,是弗格森在过去三年里最长的一篇作品,打印出来一共二十四页,9月初开始创作,11月中完成,两个半月的踏实工作,期间他抛开了笔记本和相关项目,专心致志地投入到为自己设定的任务中,那就是用非连贯叙事来讲述某个人的人生故事,仅仅从各种毫无关联的时刻入手,来审视某种行为、思想或者冲动,接着再跳到下一个上,尽管在这些独立的部分之间留下了空白和缺漏,但弗格森想的是,读者可以在脑海中把各个场景编织到一起,累积起来构成一个类似故事或者超越了故事的东西——一部微型的长篇小说。在第一个场景中,六岁的格雷戈尔在镜中观察自己的脸,最后得出结论,如果在街上看到自己,他肯定认不出这是他,接着,七岁的格雷戈尔正和他祖父在洋基体育场,汉克·鲍尔击出了一个二垒安打后,他们和其他观众一样站起来鼓掌,但突然,他感到什么湿滑的东西落在了他裸露在外的右前臂上,不知道谁吐的一口痰,一口像止咳糖一样厚的痰,让他觉得好像是一只活牡蛎正在他皮肤上爬,毫无疑问,这痰是某个坐在上层的人吐的,格雷戈尔用手绢擦掉痰,然后又把手绢扔掉,但他除了感觉恶心之外,心里还在纠结那个把痰吐到他身上的人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是不是瞄准了格雷戈尔的胳膊后正中目标,还是说痰落到它胳膊上纯粹是几率使然,在格雷戈尔的脑海里,这个区别至关重要,因为要是故意吐到他身上的话,那就是在假定世界的主宰力量是卑鄙与邪恶,在这个世界里,躲在暗处的人毫无理由地攻击陌生的男孩,只是为了享受伤害他人的乐趣,但如果是不小心吐到他身上的话,就是在假定世界上会发生不幸的事,但并非谁的过错,再接着,是十二岁的格雷戈尔发现了身体上长出的第一根阴毛,十四岁的格雷戈尔看着他的好朋友在眼前猝死,死因是什么脑动脉瘤,十六岁的格雷戈尔和那个帮他失去了处男之身的女孩躺在床上,再然后,在最后一个场景中,十七岁的格雷戈尔孤独地坐在山顶上,研究着头顶飘过的云彩,问自己世界是真实存在的,或者仅仅只是他心灵的某种投射,如果是真的,那他的心灵怎么有可能容纳下它?故事的结尾:然后,他从山上走下来,心里琢磨着他肚子里的疼痛感,以及吃午饭的话,会让他感觉好受些,还是更糟糕。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了。风从北方吹来,先前停在电话线上的麻雀已经没了踪影 。

另一个故事《往右,往左,还是直直向前》是12月写的,包含了三个独立的篇章,每章大约有七页长。一个叫拉兹罗·弗鲁特的人正在乡间散步。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后,他必须在三个可能的方向中选一个,往左,往右,或者直直向前。在第一章中,他选择了往前走,结果遇上了麻烦,遭到了两名歹徒的攻击。挨了打,东西也被抢走之后,他被歹徒丢在路边等死,但最终,他恢复了意识,挣扎着站起来,跌跌撞撞地又走了差不多一英里之后,来到了一所房子前,他敲敲门,一位老者开门,把他领了进去,然后莫名其妙地开始向他道歉,恳求他的宽恕。那人把弗鲁特领到厨房的水槽旁,一边帮助他洗脸上的血迹,一边还在继续唠叨他有多抱歉,他干了一件多可怕的事情,但有时候,他说,我的想象力会天马行空地乱跑,我也控制不了自己 。接着,他带弗鲁特去了另一间屋子,房子另一头的小书房,然后指了指书桌上的一摞手写的文稿。他说,你想看可以看看,于是,挨打的主人公拿起了手稿,结果看到了上面写的正是他刚才的遭遇。真是凶残的角色 ,老者说,我都不知道他们从哪儿冒出来的 。

在第二章里,弗鲁特没有向前走,而是往右拐了。他丝毫不记得自己在第一章里的遭遇,而且因为新一章是从头再开始,所以新的开局似乎昭示着这一次他的遭遇可能不会那么惨,事实果真如此,往右走了差不多一点五英里后,他看见一个女人正站在一台发生了故障的车旁边,或者至少看起来好像是发生故障了,因为如果车能开的话,她为什么要站在路中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但弗鲁特走近之后,发现所有的车胎都没爆,引擎盖还合着,水箱也没有朝空气中喷出一团团的水汽。不过,肯定是哪儿出了什么问题,还是单身汉的弗鲁特离那个女人更近后,看到她长得非常漂亮,至少在他看来是,于是他赶紧趁机去帮她,不光是因为他想帮她,还因为既然机会降临到了他身上,那他就想充分利用好。他问女人发生了什么事,对方说她猜测是电池没电了。弗鲁特揭开引擎盖,看到原来是其中一根线松了,于是他重新把线接上,叫她回到车上再试一下,她照做了,当她转了一下钥匙,车便发动着了,这个漂亮的女人给了弗鲁特一个大大的微笑,向他抛了一个飞吻,随后便开车扬长而去,速度快到他都没来得及记下车牌号码。没名字,没地址,没号码,没办法与这个在短短几分钟内闯入又离开他生命的迷人魅影再重逢了。弗鲁特继续走,厌恶自己竟然如此愚蠢,好奇为什么他的人生机会似乎总是从指间流过,用美好事物的可能性诱惑着他,但最终总让他大失所望。又走了两英里后,前一章里的歹徒出现了。他们从一块篱笆后面跳出来,想要把他按倒在地,但这次他奋起反击,用膝盖撞向其中一个的裆部,用手猛戳另一个的眼睛,最终设法逃脱,然后沿着路一阵狂奔,接着太阳下山,夜幕降临,就在已经快要什么都看不清的时候,他来到路的一个弯处,又看见了那个女人的车,这次车停在一棵树下面的,但女人却不知道在哪儿,他大声喊她,问她在哪儿,但没人回答。弗鲁特跑进了夜色中。

在第三部分中,他往左走去。这个晚春的下午,异常美好,两边的野地里密密匝匝地长着野花,两百只鸟儿在清澈的空气中歌唱,弗鲁特沉思了人生待他的各种善意或残忍的方式,最终意识到他的大部分麻烦都是自己造成的,他要为把自己的人生变得如此无趣、平淡负责任,如果他想活得充实,就得多和别人待在一起,不要再老是自己散步了。

你为什么要给你的角色起这类怪名字?内格尔问道。

我也不知道,弗格森说,或许是因为名字能告诉读者这些角色是故事里的人物,不是来自真实世界。我喜欢那种承认自己是故事的故事,而不是假装是真相,全部真相,只有真相,上帝作证。

格雷戈尔。我猜这是暗指卡夫卡吧。

也可以是格雷戈尔·孟德尔。

一个微笑从那张忧郁的长脸上一闪而过。内格尔说:但你读过卡夫卡,对吧?

《审判》《变形记》,还有十篇或者十二篇其他故事。我想慢点儿看,因为太喜欢他了。如果我坐下来,一口气读完那些还没读过的卡夫卡,以后就没有新的卡夫卡可期待了,那就太悲伤了。

把你的快乐攒起来。

是的。如果你只能获得一瓶喝的,一口气喝完之后,就没有机会再从那个瓶子里喝了。

在你的申请材料里面,你说你想成为作家。那你对自己到目前为止创作的作品怎么看?

大多数都很糟吧,一塌糊涂。有几个稍微好点儿,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很好。

那你对你寄给我们的两篇故事怎么看?

一般般吧。

那为什么还寄?

因为那两篇是最近写的,而且也是我写过的最长的两篇。

告诉我五个你张口就能说出来、不叫卡夫卡、对你影响最大的作家的名字。

陀思妥耶夫斯基。梭罗。斯威夫特。克莱斯特。巴别尔。

克莱斯特。现在没有多少高中生读他啊。

我妈妈的姐姐的丈夫,写过一本克莱斯特的传记。那些小说是他给我的。

唐纳德·马克斯。

你认识他?

我听说过他。

五个太少了。我觉得我漏掉了一些最重要的名字。

我敢肯定。狄更斯算一个,对吧?还有坡,肯定有坡,或许还有果戈理,现代的那些就更不用说了。乔伊斯、福克纳、普鲁斯特,这些你可能都读过了。

普鲁斯特没有。其他的看过,不过我还没抽出空来看《尤利西斯》,打算这个暑假读一下。

贝克特呢?

《等待戈多》,别的暂时还没。

博尔赫斯?

一个字都没读过。

那好多乐趣在等着你呢,弗格森。

现在我才只读了一点皮毛。除了几部莎士比亚的戏剧以外,我甚至还没读过任何十八世纪以前的作品。

你提到了斯威夫特。那菲尔丁、斯特恩和奥斯丁呢?

没,都没。

克莱斯特为什么那么吸引你?

他的句子有一种速度,推进力。他讲啊讲,但传递的东西并不多,大家都说这种写法不对,但我喜欢他的故事那种向前冲的节奏。错综复杂,但同时又让你感觉好像是在读童话故事。

你知道他怎么死的吧?

三十四岁的时候吞枪自尽了。在他先杀了一个女性朋友之后,两人有殉情约定。

告诉我,弗格森,如果你被普林斯顿录取了,但是被拒绝授予奖学金的话,会发生什么?你还会来这儿吗?

一切都取决于哥伦比亚怎么说。

那是你的第一志愿。

是的。

我能问为什么吗?

因为它在纽约。

啊,当然。但是如果给你奖学金的话,你会来这儿。

当然。一切都得向钱看,是这样的,即便我被哥伦比亚录取,我也不敢肯定我们家有钱送我去那儿。

好吧,我不知道委员会会如何决定,但我想告诉你,我很喜欢你的故事,觉得它们比一般般 要好很多。我认为,弗鲁特仍然在寻找第二条路,但格雷戈尔 ·弗兰姆 是个美好的意外,对你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已经是非常优秀的作品了,第三和第五部分些微做些修改,我敢肯定你可以找地方发表。但是别。这是我想对你说的,给你的一条忠告。先缓一缓,别急着把你的文字变成铅字,继续努力,继续成长,不久之后,你会准备好的。

谢谢您。不,不是那个谢谢——而是是啊,您说得对 的意思,但即便您说错了,我是指您说的比一般般好,这对我来说也……老天爷,我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

什么都别说了,弗格森。就从那张椅子上站起身,握握我的手,然后回家去。非常荣幸见到你。

接下来,是六个星期的忐忑不安。从3月到4月中旬,罗伯特·内格尔的话一直在弗格森的脑海里回荡,非常优秀的作品 和非常荣幸见到你 ,让他在冬末春初的寒冷日子里一直暖洋洋的,因为他意识到,在所有读过他作品的人里,内格尔是第一个陌生人,第一个不偏不倚的人,第一个彻底中立的人,现在,整个普林斯顿文学造诣最高的人 将他的故事评判为值得赞赏之后,这位年轻作家真希望他可以不再上学,每天有十个小时坐在卧室里,来完成正在他脑海中成形的新作品,一部名叫《马利根游记》的多章节史诗小说,绝对会是他最棒的作品,最终的大飞跃。

那段漫长等待期里的某个上午,弗格森正闷闷不乐地坐在厨房里纠结狮子和老虎,或者有没有可能最后成为一只蚂蚁,去那所名叫罗格斯的大型蚂蚁工厂,坐落在新泽西州的新布伦瑞克,一座举世闻名的大都市,这时他母亲拿着当天的《明星纪事报》走进屋来,然后把报纸扔到他面前的早餐桌上,说,快瞧瞧,阿奇 。阿奇瞧了一眼,但他看到的实在是太出乎意料,太不可思议,太骇人听闻,太荒唐至极,他又多看了三遍之后,才消化掉那条消息。他父亲再婚了。利润先知给自己找了一位新的妻子,四十一岁的埃塞尔·布卢门撒尔,她是已故的埃德加·布卢门撒尔的遗孀,带着两个孩子,十六岁的艾伦和二十岁的斯蒂芬妮,弗格森低头看着照片里他那位满面春风的父亲和不算拿不出手的第二任弗格森太太,发现她长得和他母亲有点儿像,尤其是身高、体形和深色的头发,就好像他父亲照着原来的模特找了一个新版本,只是这个替代品只有他母亲一半漂亮,而且目光中带着一种警惕,有些忧伤和封闭,或许还有一点点的冰冷,相比之下,他母亲的双眼就像一个她身边所有人的避难港。

他觉得自己应该感到震怒,他父亲竟从来没有把他引见给这个严格来说已经是他继母的女人,应该深受冒犯,婚礼竟然没有邀请他,但弗格森两样感受都没有。他反倒舒了一口气。故事结束了,斯坦利·弗格森的儿子,再也不用假装他还对那个赐予他生命的男人有任何父子之情了,他看着她母亲,大声吼道,拜拜咯,爸爸哎——随上帝去吧 !

三个星期之后,那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部落里最年轻的成员,同一天在全国三个不同的地方——纽约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和新泽西的某个小镇——打开了他们的邮箱,找到了他们等候已久的信。除了诺亚有一封拒信外,剩下的都是一水儿的录取信,这个前所未有的胜利,将施奈德曼——弗格森——马克斯四人组推到了一个令人艳羡的位置上,他们可以选择去哪儿度过他们未来四年的人生。除了纽约大学,诺亚还可以去城市学院或者美国戏剧艺术学院。吉姆往西可以去加州理工,往南可以去普林斯顿,或者就待在麻省理工。除了巴纳德和布兰迪斯,艾米的选择还包括史密斯、彭布罗克和罗格斯。至于弗格森,正如预料的那样,蚂蚁们接受了他,但出乎意料的是,另外两头丛林猛兽也一样,他转头看了看兴高采烈的艾米,她正拿着录取信在厨房里抛来抛去,简直要笑倒在地,于是弗格森站起来,竭力模仿他外公的口音,对她说:我们现在一起跳个舞吧,亲爱的?然后他走到她站的地方,抱住她,亲了一下她的嘴唇。

沃尔特·惠特曼学者。

尽管有哥伦比亚那封鼓舞人心的信,但纽约得等等了。钱的问题要求他必须去普林斯顿,但除了钱以外,还有赢得奖学金的荣誉,这毫无疑问是这辈子发生在他身上的最重要的事,用丹的话来讲就是,帽子上顶大的一根羽毛 ,虽然强硬、含蓄的弗格森平时对于自己的成就羞于启齿,宁愿离开房间也不愿自夸吹嘘,但入选普林斯顿的学者计划不一样,这么大的一件事儿,随手拿出来给别人看看,感觉真是棒极了,当他是四位入选人之一的消息在学校传开后,他也没有觉得尴尬,或者像平常那样极尽自我嘲讽,而是享受着大家的溢美之词,他渴望这样的恭维,他喜欢站在这个突然开始围着他转的世界的中心,人人都在敬佩他,嫉妒他,议论他,尽管他曾希望在9月搬到纽约,但就目前而言,想到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沃尔特·惠特曼学者,已足够支撑他活下去,而且绰绰有余。

两个月过去了,高中毕业后的第二天,弗格森收到了他父亲的信。信封里除了一张简短的字条,祝贺他入选学者计划外(登在了《明星纪事报》上),还有一张一千美元的支票。弗格森的第一个念头是撕碎它,然后把碎片给他父亲寄回去,但他又好好想了想,决定把支票的钱存到他的账户里。一旦结算完之后,他会开出两张五百美元的支票,一张给争取稳健核政策全国委员会,另一张给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既然能派上用场,何必要把钱撕碎,那么做没道理,为什么不把它捐给正在反抗他生活的这个操蛋世界里那些蠢行与不公的人?

当天晚上,弗格森把自己关在卧室里,自他从旧的旧房子搬走以后,第一次哭了。那天早些时候,达娜·罗森布鲁姆动身去了以色列,由于她父母准备搬回伦敦再次重新开始,他以后很可能再也不会见到她。他恳求她不要走,解释说,他在很多事情上都错了,希望能再有一个机会,向她证明自己,当她告诉他说自己心意已决,什么都无法阻止之后,弗格森冲动地提出要她嫁给他,由于达娜明白他没有开玩笑,明白他所言非虚,所以她告诉他,他是她一生的至爱,这辈子她唯一全心全意在乎的人,然后她最后吻了他一次,便转身离开了。

第二天上午,他再次开始为阿尼·弗雷泽打工,大学先生又回到了搬家行业。坐在货车上,理查德·布林克斯塔夫聊他在得克萨斯的童年生活,讲他那个小镇上的妓院,里面的妈妈特别吝啬,竟然会把用过的安全套在水里洗洗,套在笤帚把儿上,在太阳底下晒干后重复利用,弗格森一边听着一边意识到,世界是由故事组成的,太多太多不同的故事,如果把它们收集到一起,放在一本书里,那书得有九亿页长。瓦茨骚乱和美国入侵越南的夏天已经开始了,而无论弗格森的外婆,还是艾米的爷爷,都不会活到亲眼看它结束的那一天。

注释:

[1] 游牧民的英文noad,可以被拆成no(不)和ad(疯)。

[2] doppelg&228;nr,在德语中原指酷似活人的幽灵,后用来指隐藏在每个人心灵中的另一个看不见的自我,或者面貌极为相似的人。

[3] 迪克先生的英文为rdick,其中的dick是阴茎的俚语。

[4] 《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一个人物,他曾告诉大卫,他愿意娶大卫的奶妈辟果提为妻:“告诉她,‘巴基斯愿意!’”

[5] 这里和后面的橄榄球场,分别代指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

[6] 哥伦比亚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吉祥物分别为狮子和老虎,校色分别为淡蓝、白和黑、橙,菲茨杰拉德毕业于普林斯顿,贝里曼和克鲁亚克则是哥大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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