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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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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米拉躲在女士洗手间里。尽管有人已将门上的“女士”二字划去,在下面写上“女人”,可她仍然称它为“女士洗手间”。三十八年来,这种叫法已经成了习惯,她从不曾多想,直到看见门上那被划掉的字。在她看来,“女士洗手间”是委婉的叫法,原则上,她并不喜欢委婉语,可她同样讨厌那些被她称为粗鄙言辞的话,她这辈子就连“妈的”都没说过一句,即便话到嘴边也不曾说出口。然而,此刻,三十八岁的她却为了安全感,缩在塞韦尔楼 [1] 底层的洗手间隔间里,盯着,不,是在琢磨,那个被划掉的词,以及其他同样潦草地写在涂着灰色瓷漆的门上和墙上的字。

她穿戴整齐,坐在马桶圈上不住地看着表,感到自己愚蠢可笑而又不知所措。假如神情冷酷、穿着大衣、手握着枪插在衣袋里的沃尔特·马修 [2] ,或是怒目铮铮、穿着高领毛衣、惯于杀人的双手已经按捺不住的安东尼·珀金斯 [3] ,正在外面的走廊里等着她就好了。只要有那样一个既有魅力又可怕的人在等待着她,而她则慌张地坐在这里,想寻找一条出路,那么这一切就另当别论,甚至可能是令人激动的。可即便这样,一定会有一个冷酷又绝情的加里·格兰特 [4] 或伯特·兰卡斯特 [5] ,贴着另一条走廊的墙壁悄悄摸过来,等待沃尔特现身。她悲哀地想,那样就已经够了。此刻的她感到无比失落,如果上述任何一个人在家里等着她,她就不会躲在塞韦尔楼底层的洗手间隔间里。她会和其他同学一起,待在楼上的走廊里,背靠着墙,把书放在脚边,或是步态轻盈地从那些茫然的面孔前走过。如果知道有他们这样的一个人在她家里,她就可以超脱这一切,从此安然地独行于人群中。她苦苦思索着这个悖论,但也没想多久,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字太有意思了。

“打倒资本主义,去他的军工复合体。杀光所有的法西斯猪! ”

下面还有对这几句话的回应:“说得太简单了。必须想出新办法,干掉这些法西斯猪。它们死去,新的猪又来,就像伊阿宋 [6] 那头沙文主义蠢猪种下的龙牙长成了军队。 [7] 猪因血而肥。这个过程是漫长而艰难的。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抛弃那些该死的老一套,我们一定要像乔伊斯 [8] 那头沙文主义猪一样在沉默和流亡中奋斗,像他一样狡猾。我们必须进行一场情感革命。”

第三个人又加入了讨论,她用紫色墨水写道:

“好好待在你的茧里吧。谁要你帮忙?没站在我们这边的就是我们的敌人。凡是支持现状的人都成问题。来不及了。现在就开始革命!干掉法西斯猪! ”

第二个回应的人很明显喜欢这个位置,她又回来了,因为下一条回应正是她的笔迹,而且用的是同一支笔:

“以剑为生的人终会死于剑下。”

紫色签字笔在其后潦草地写了几句,笔画张牙舞爪,字大得吓人:

“该死的基督教白痴!用你的箴言集去噎死他们吧!权力至上!一切权力归于人民!权力属于穷人!此刻,我们就要死于剑下了!”

这最后的爆发结束了本次讨论,不过,两侧墙上还有其他像这样的字迹,而且几乎所有话语都是有关政治的。墙上还贴着各种海报,比如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面包与玫瑰 [9] ”和“碧丽提丝之女 [10] ”的会议通知。米拉的眼神从一幅粗略勾勒的画上移开,上面画的是女性生殖器。画的下面还有几个字:“阴道是美丽的”。尽管这幅画看起来像极了一朵盛开的花,米拉还是认定那上面画的是女性生殖器。但她不太肯定,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生殖器,而在解剖图上,这个部位也不会直接呈现出来。

她又看了看表。现在,她可以走了。她站起来,习惯性冲了冲根本没用过的马桶。有人在马桶后面的墙上写了几个字,笔画参差不齐,看上去像是用指甲油写的。红色的指甲油往下流,在下方形成厚厚的一颗“珍珠”,好像这字是用鲜血写就的一样:“人皆有一死 ”。她深吸一口气,走出隔间。

这是一九六八年。

2

出于习惯,她仔细洗了洗手,又梳了梳她那精心打理过的卷发。她往后退一步,借着厕所里明亮的灯光照了照头发。头发的颜色看起来有些特别。自从去年她不再染发,新长出的头发不仅越发灰白,还带有淡淡的耗子毛般的棕褐色。所以她又开始染发,不过这次的橘色似乎有点儿太重了。她凑近镜子,又检查了一下眉毛和一小时前刚涂的蓝色眼影。妆容都还完好。

她又后退一步,试着让镜子照到自己的全身,可未能如愿。自从改变穿衣风格后——也就是进哈佛以来——她就无法在镜子里完整地照出自己。她可以在镜子里看到自己身体的各部分——头发、眼睛、腿,可是这些部分就是没法相互协调。头发和眼睛还算相配,嘴巴却很别扭。在过去的几年里,她嘴唇的形状改变了。两条腿看起来还不错,但配上笨重的鞋子和百褶裙却又不好看了。上身太胖,而腿又显得太细,尽管她的体重还和十年前一样。她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从胸口涌上来,急忙转过脸去。已经来不及烦恼了,她缓缓地向镜子转过脸来,并不去看镜中的自己,只是掏出口红在下唇勾了唇线。她的眼睛什么也不看,只是盯着自己的嘴唇。然而,她还是能看到整张面庞,一瞬间,她心中满是酸楚。她将发烫的额头抵在冰冷的砖墙上,而后想起自己是在一个满是别人细菌的公共场所,便匆匆起身离开了。

她沿着楼梯往上走,楼梯一共有三段,陈旧不堪,吱嘎作响。因为女厕所是在这幢楼建成很久后才加上的,所以位置才会如此不便。这所学校原是为男士所建,听人说有些地方女士还不得入内。于是她就想,怪了,这是为什么?既然女人如此微不足道,还有谁会费尽心思把她们赶出去呢?她到走廊时有些晚了,走廊里已空无一人,也没有人在教室门外闲逛了。十分钟前还在这里的那些空洞的眼神、木然的面孔和年轻的身体已经不见了踪影。正是这些经过她却对她视而不见、全然漠视的眼睛,迫使她躲藏起来。他们让她感觉自己是个隐形人。你明明有一具有形的躯壳,而别人却看不见,那无异于死亡。人皆有一死,走进教室时,她不断地喃喃自语着。

3

或许你觉得米拉有些可笑。我也这么觉得。可我又有点儿同情她,可能比你更加同情她。你认为她自负、肤浅。在我看来,这些词或许可以用在她身上,可是,最先浮现在我脑海中的并不是这些。我认为她的可笑之处在于躲在厕所里,可比起这一点,我更不喜欢她那张刻薄的嘴,她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试图用口红去遮掩。她的刻薄是那种不时发出“啧啧”声的刻薄,她砰地关上了脑中的教养之门,把宽容挡在了门外。可我又为她感到难过,至少当时是这样,后来便不再如此。

因为,开门或者关门都不重要,最终你还是被困在盒子里。我无从探知两种生活方式之间有什么客观上的不同。我所能看见的,只是幸福水平的不同,说是这么说,我也不很确定。如果叔本华所言不虚,那么,人类就不可能获得幸福,因为幸福意味着没有痛苦,正如我的一位叔叔所言,人只有在死亡和烂醉时才不会感到痛苦。彼时,米拉关掉了所有的门,此刻,我打开了所有的门,而我们都感到痛苦。

一九六八年,我回到哈佛,在这里待了很久,无论天气怎样,我都会沿着湖滨散步。我总是想起米拉,还有其他人:瓦尔、伊索尔德、凯拉、克拉丽莎和格蕾特。那一年本身就是一扇敞开的门,却也是一扇神奇的门:你一旦走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你站在门后,回望身后的事物,它们就像童话书里的国度,五彩缤纷,有田野、农场,还有带塔楼、燕尾旗和锯齿栏杆的城堡。那里的房屋全都是宜居的村舍,盖着茅草屋顶,在午后的阳光下熠熠生辉。住在城堡里的人和住在茅舍里的人一样,都有着简约的身影,却也能让你一眼就分辨出来:善良的王子、公主和仙女是金发碧眼,而坏王后和继母则是一头黑发。我认为,在那里,有一个虽然长着黑发却依然善良的女孩,可她也不过是个例外。善良的仙女穿着淡蓝色的纱裙,手拿金色魔杖;恶毒的仙女则穿一袭黑衣,驼着背,长着大下巴和长鼻子。仙境里虽然有几个臭名昭著的巨人,有许多邪恶的继母和老巫婆,却没有坏国王。我小时候就希望生活在书中的仙境里,我评价周围事物的标准是看它们是否与仙境相符:美是仙境,不是现实。我还曾集中心力,试图让仙境在头脑中变成现实。如果我能做到这点,我会欣然抛弃真实世界去那里,我甚至愿意抛弃我的父母。或许,你以为这是早期精神分裂症的表现,可在我看来,我最终就是那么做的——住在一个只有五种基本颜色的仙境里,边界分明,里面没有弄乱草地的啤酒罐。

我之所以如此喜欢缅因州的海岸,主要是因为,在这里你几乎顾不上去幻想这些。这里的风又冷又厉,整个冬天,我的脸都有些皲裂。拍岸的海水令我兴奋,而且每每如此,就像纽约的地平线带给我的感觉一样。用来形容它的,都是些老掉牙的词——壮观、宏伟、汹涌,不过,怎么说都没关系。它本身就能让我联想到上帝。这些巨浪带着一股原始的力量,起起落落,发出恐怖的隆隆声,拍打着岩石,激起漫天白沫。如此有力,如此美丽,却又如此可怕,对我来说,这就是生命的象征。还有沙滩和岩石,以及它们培育的全部生命——蜗牛和贻贝。我常常把岩石戏称作蜗牛的廉租房,或者贝类的贫民区。你知道吗?那里的蜗牛比中国香港的人潮更拥挤。沙滩并不适宜散步,缅因州那灰蒙蒙的天空似乎扩展到了虚空之中。这里的天空,让人丝毫联想不到乐土——乐土的天空,应是如海水般湛蓝的,那里应该种着橄榄树,西红柿由青变红、鲜艳欲滴,在阳光里粉刷一新的白墙的映衬下,柑橘在翠绿的树叶间闪烁。而在这里,海水、天空和岩石都是灰色的。这里的天只能看向北方,看向那冰冷的极点;当天空向北弯成弓形时,你甚至可以看见它的颜色一点点褪尽。真如冰雪皇后 [11] 统治下的白色世界。

我说过尽量抛开童话般的幻想,但我似乎无药可救了。所以,我站在这门口,一边回望童话世界,一边享受着痛苦,孤独中又带着些许优越感。也许,我该转身面对现实世界。可我做不到,我无法向前看,只能回望那个童话世界。不管怎样,这一切都荒唐极了。因为我要说的是,米拉一生都活在童话世界里,当她穿过门时,脑中还全是童话世界的样子,她对现实世界一无所知。不过,显然她认为童话世界就是她的现实。因此,如果你想去评价她,就不得不搞清楚她的现实是否和其他人一样,换言之——她是不是疯了?在她看来,恶毒的皇后可以根据面容与身形判断,善良的仙女亦然。每当她需要帮助时,善良的仙女就出现了,她每次挥动魔杖都分文不取,帮了忙后随即消失。至于米拉是否心智正常,就要由你来判断了。

4

我不再试图武断地判断事物。就连这不毛之地上也满是生命:在海洋里,在苍穹上,在岩石中。我来到这里,是为了逃离一种更加深沉的空虚。往内陆几公里,有一所三流的社区大学,我就在那里教“童话与民俗学”(还真是逃也逃不掉!)和“语法12”之类的课程,我的学生大部分是成绩较好,能上州立学校或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快乐地享受着寒暑假的女学生。等等,容我想想,到底有多快乐呢?

看那岩石上的蜗牛群:堆积的卵石间有成千上万只蜗牛和贻贝,它们簇拥在一起,就像生活在古都的居民。它们拥有数千年来遗传的美丽色泽:红色、金色、蓝色、白色和橙色。它们聚居在一起。我还发现一个特别之处,它们每只都待在自己那块小小的地方,丝毫不去侵占更多的空间。你觉得它们还会因为没有容身之地而死去吗?很显然,它们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小圈子里。我喜欢来这里,观察它们。我从不触碰它们。但我一边看,一边想,它们不必创造秩序,也不必创造生活,那些东西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它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活着。你觉得,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好像幻象?

我感到孤独极了。我拥有足够的空间,可这却让我感到空虚。或者我并没有足够的空间,或者此空间非彼空间。克拉丽莎曾说过,孤独就是疯狂。她从不轻易发言,从她口中说出的话必定经过深思熟虑,就像熟透的瓜果。未到瓜熟蒂落时,她绝不与人分享,也正因如此,她才常常保持沉默。所以,我猜孤独就是疯狂。可我又能做什么呢?在每年参加的一两次同学会上,我不得不听那些学术八卦、校长混乱的报告(与现实毫不沾边),以及挖苦系主任无能的恶心笑话。在哈佛那样的地方,人们聊起学术八卦时很虚伪、做作,“拽人名”和大惊小怪处处可见,要不就是沾沾自喜、刚愎自用。在这样的地方,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失败者,八卦总是刻薄的,而且充斥着厌恶与轻蔑,这又为人生的失意增添了几分苦楚。除了几名年轻的男教员,这里没几个单身的人。女人就更少了,而且无一单身,除了那个在教职工大会上做针线活儿的六十岁寡妇。我不可能全知全能,对吧?我该为自己的命运负全责吗?我不认为感到孤独全是我的错。人们——其实就是伊索 [12] ——写信说(她一定会说!),我周末应该开车到波士顿,去单身酒吧。她就是这样,而且她总会遇到某个有趣的人。可我不会,这点我是知道的。我顶多遇到一些肤色黝黑、蓄着短络腮胡(还算不上胡子)、赶时髦的中年人;或是衣着新潮(粉色外套,栗色裤子)且一周去健身房或网球场三个小时也减不掉肚子的人,比起我自己的空虚,他的空虚更会将我逼死。

于是,我沿着沙滩散步。从去年九月开始,这一年间我频繁地来这里,围一块方头巾,穿着溅满油漆的蓝牛仔裤——我曾用这样的油漆粉刷我的房间,想让它变得更舒适一些——还有一件绣花披风,那是凯拉从新墨西哥给我带回来的,冬天的时候,我还会在外面套上一件带衬里的厚尼龙外套。我知道,已经有人在说我是一个喃喃自语的疯女人。一个不顾“形象”的女人,是很容易被当成疯子的,正如米拉一样,她跑出去,买了可笑的短百褶裙,只因为她要回到学校了。可是,从另一方面看,或许他们是对的,或许我真的疯了。这里的人并不多——几个钓鱼的人,几个带孩子的女人,以及像我一样来这里散步的人。可他们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他们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是因为我有其他的问题。因为学校上周就放假了,要应付那些试卷和考试,忙乱中,我无暇多想,于是两个半月以来,我都无事可做。假期的快乐,对我来说就好比撒哈拉沙漠,在肆虐的阳光下不断延伸,变得空旷、空虚。我想,我该计划明年的课程了:我要读一些童话(童话和民俗学),要试着多了解乔姆斯基(语法12),还要找一本更好的写作指南(作文1——2)。

啊,天哪。

我才意识到,这是我今年第一次,或许也是人生第一次,感到孤独而又无所事事。或许正因如此,所有往事才统统向我涌来。这些记忆跌跌撞撞进入我的脑海,令我认为,我的孤独并不全是环境的错,当时我还不明白,这或多或少是出于我自己的选择。

我也曾做噩梦,梦里满是血腥。我夜复一夜在梦里被追逐,夜复一夜转身打那个追我的人,我狠狠地打,不停地打。就好像我很愤怒,好像有多大仇恨似的。可我从不许自己心生仇恨,这恨意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沿着沙滩走,不断想起米拉来到剑桥头几个星期的样子。她踩着高跟鞋,步履蹒跚。(她穿高跟鞋总是走得踉踉跄跄,可她还是总喜欢穿。)身穿羊毛三件套套装,头发用发胶定了型,她近乎慌张地看着路人的脸,渴望有人投来一道犀利的目光,或评价般的微笑,好让她确定自己的存在。每当想起她,我的胃就会痉挛一下,带着一种微妙的轻蔑感。可是,对那个和我如此相像的女人,和我的母亲如此相像的女人,我怎敢有这种感觉呢?

你敢吗?你是知道她的:她就是那个在乡间俱乐部打桥牌的金发碧眼的妇女,两杯曼哈顿鸡尾酒就可让她饮至微醉。在穆斯林国家,他们让妇女穿上长袍,戴上面纱,这样别人就看不见她们,就像白色的幽灵在街上飘荡,她们买些鱼肉或蔬菜,转身走进又黑又窄的小巷,回到家,砰的一声关上门,任这声音回荡在古老的石头之间。人们看不见她们,于是她们和那些在卖水果的小贩之间乱跑的小狗也就没有多大差别了,只是外形不一样而已。你看不见女人站在卖手套或丝袜的柜台边,看不见她们拨开谷类食品盒,或者将六块牛排放进购物车里。你能看见她的衣服,看见那披散的头发,你停下来仔细打量她。她打扮得如此得体,换句话说,她和其他女人没什么区别,都不是妓女罢了。但或许她是,谁知道呢。今时不同以往,有些人已不能靠衣着区分。女人可以是任何身份的。是人妻还是妓女,真的不重要,因为无论怎样,在美国,女性都是最受蔑视的群体。你可能讨厌黑人、波多黎各人和怪人,但你至少还有些许害怕他们。有时,别人害怕你也是对你的一种尊重,而女性却连这样的尊重也得不到。

毕竟,有什么好怕呢?怕那个不停地跑到镜子前看自己是谁的傻女人吗?米拉对镜子的依赖一如白雪公主里的皇后。我们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我们听取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并对此深信不疑。我经常做杂志上的心理测验:你是一个好妻子吗?是一个好母亲吗?你的婚姻能永葆浪漫吗?菲利普·怀利 [13] 说,母亲就是一代蛇蝎,我相信他的说法,于是发誓决不做这样的母亲。我相信弗洛伊德所说“性别决定性格”,所以尽力去培养同理心和敏锐的天性。我记得玛莎说过,她的母亲不像母亲,她从没做过一件女人该做的事。她收集旧报纸和绳子,从不打扫卫生,每晚带玛莎去便宜的小餐厅吃晚饭。所以,玛莎结婚后,不知道怎么去和别的夫妻交朋友。别人到家里做客,她不知道端茶倒水,只是和乔治一起坐在那儿,和他们聊天。客人总是早早离开,然后再也不去她家,也不再邀请她。“所以,我订了《女性家庭月刊》和《家政》。我满怀虔诚地看了几年。我把它们奉为‘圣经’,试着从中学习如何做一名主妇。”

我在沙滩散步时,时常听到玛莎的声音。还有其他人的——莉莉、瓦尔和凯拉。有时候我以为自己吞噬了所有认识的女人,脑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我走在沙滩上时,它们与海风、海水相混合,好似自然那无形的力量,如龙卷风一样围着我转。我感到自己像一个灵媒,所有的亡灵拥向我,叫嚣着“放我出去”。

所以,今早我拟订了一项计划,以度过这漫长而空虚的夏天。我要把一切都写下来,追溯得越久远越好,尝试去探寻其中的意义。可我不是一名作家。我教语法(我讨厌语法)和作文,可是,教过中学课程的人都知道,你不懂写作也可以教人写作。甚至你知道得越少越好,因为这样你就可以按规则来写,相反,如果你真的懂写作,那么,导语、正文等规则也就不存在了。对我来说写作并不容易,我顶多能写下只言片语,记录几段时光、几段生活而已。

我正试着把这些声音释放出来。或许它们能让我明白她们何以结局至此,明白我此刻为什么会觉得被吞噬和被孤立。说起来,这一切都始自米拉。到底是为什么,三十八岁的她会躲进女厕所里呢?

5

米拉是一个很独立的孩子。夏天,她喜欢脱光衣服,慢悠悠地逛到当地的糖果店。在她第二次被警察送回家后(还是她给警察指的路),沃德太太开始把她绑起来。她这么做并非狠心,只因为米拉去糖果店要穿过一条车水马龙的大街。她把绳子拴在前门的把手上,绳子很长,米拉还是能四处走动。可是,米拉喜欢脱衣服的习惯却没改掉,这令人难堪。沃德太太并不推崇体罚,她用严厉的责备和冷暴力取而代之。这个方法奏效了。新婚之夜,米拉不愿意脱衣服。渐渐地,米拉不再因为被拴起来而生气和流泪了。她学会了在那小小的一方天地里玩耍。不让她出去,她只好胡思乱想。于是,当绳子解开时,米拉成了一个俯首帖耳甚至有些羞怯的孩子,经常闷闷不乐。

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开学第一天,她就把所有的课本学完了,无聊之际,她就将一学期剩下的时间用来活跃班里的气氛。结果学校决定让她跳级,如老师所建议的,把她调配到一个“更适合她水平”的班级。可她跳了几次,也没找到这样的班级。在她看来,同学们只是比她大几岁,高几寸,重几斤,比她更懂人情世故而已。她和他们说不上话,只是一头钻入藏在课桌里的小说中,她甚至会在上下学的路上看小说。

沃德太太觉得米拉将来会有出息——嫁得好,成为一个好女人。所以,她省吃俭用,送米拉去上培训班。米拉学了两年朗诵、两年舞蹈、两年钢琴,还学了两年水彩画。(沃德太太年轻时喜欢简·奥斯汀的小说。)在家时,沃德太太教她不要跷二郎腿,不要和男孩子一起爬树,不要在小巷里玩捉迷藏,不要大声说话,不要同时戴三件以上的首饰,也不要金银混搭。学完了这些后,她认为把米拉“培养成才了”。

可是,米拉有自己的私人生活。因为年纪比同班同学小很多,所以她没什么朋友,不过,她倒也不在乎这些。她把所有时间都用来看书、画画和幻想。她尤其喜欢童话和神话,所以后来她又接受了两年的宗教教育,此后,她的关注点就转变了。

十二岁时,她全身心地去研究上帝、天堂、地狱和尘世之间的关系。夜晚,她躺在床上,看着外面的月亮和云朵。她的床靠着窗户,她可以惬意地枕在枕头上,凝望着窗外的天空。她想象那些已逝的人,围成一圈站在天上。她想象他们的样子,他们也定然在往下看,是在期待一张友好的面孔吗?可她一个人也没瞥见过。读了一些史书后,她开始想地球上实际居住着多少人,然后她就开始担心阴间的人口问题。她想象自己在寻找三年前去世的奶奶,可望穿人群也找不到她的踪影。然后,她意识到,这些人都非常重,他们不可能全都站在那儿,否则,天堂就会被压垮了。也许,只有少数几个人在那儿,而其他人都在地狱里吧。

可是,米拉从社会学课本上了解到,她认为邪恶的穷人,并非打心底里邪恶,只是环境剥夺了他们的一切,造成了他们的贫穷。米拉认为,如果上帝是仁慈的,那他定能看到这种不公,也就会发善心,不会将那些少年犯都打入地狱。在她父亲每晚从市里带回来的《纽约每日新闻》上,总有关于他们的新闻。这个问题很棘手,她绞尽脑汁地思考了好几个星期。

她发现,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先了解自己,不仅要体会自己的感受,还要去检视这些感受。她相信自己真心想要爱人和被爱,真心想做个乖孩子,想得到父母和老师的支持。可她怎么也做不到。她总是给母亲出难题,讨厌父亲的小题大做。她怨他们总拿她当小孩看。他们对她撒谎她也心知肚明。她拿着杂志上的广告去问母亲,母亲说她不知道卫生棉是什么。她在学校听到别人说“他妈的”,于是回家问母亲这是什么意思,母亲说她也不知道,可是,后来,米拉听到她悄悄地对马什太太说:“那种事,你怎么好跟孩子讲呢?”还有很多其他事情是她根本无权过问的。总之,这表明她父母眼中的乖孩子和她所认为的乖孩子标准是不一样的。她说不清为什么,只是,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感觉就像有人要将她勒死、闷死。

她还清楚地记得,一天晚上,因为一件事她对母亲十分冷淡,因为这件事她明明是做对了的,母亲却不承认。母亲狠狠地责备了她,她就跑到漆黑的玄关坐在地板上生闷气,感到委屈极了,连饭也不肯吃。母亲来到玄关说:“米拉,快进来,别闹了。”母亲之前从没这样过。她甚至伸出手想拉起米拉。可是,米拉仍气呼呼地坐在那儿,不肯拉母亲的手。母亲只好回到餐厅。米拉都快哭出来了,心里不停地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这么生气,为什么要这么顽固?”她多希望自己刚才拉起了母亲的手,多希望母亲再回来。可是母亲没有再回来。米拉继续坐在那里,脑中突然浮现出一句话:“他们要求太高,代价太大了。”她不确定那代价到底是多少,她将它称作“自我”。她爱母亲,也知道因为生气和冷漠,她失去了母亲的爱;有时候,沃德太太一连几天都不和她说话。可她依旧我行我素。母亲说,她被宠坏了,变得自私且冷漠。

她是一个坏孩子,可她不想当坏孩子。上帝肯定知道这点。如果代价不是这么大,她会是一个好孩子的。而她的坏也并非真的坏。她只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已,这有那么可怕吗?上帝一定能够理解她的,因为人们说,他能识人心。如果他能理解她,他也就能理解每一个人。没有谁想故意做坏人,每个人都想得到爱与支持。如此,也就没有人下地狱了。可如果地狱里一个人都没有,又何必要有地狱呢?所以,根本就没有地狱。

十四岁时,米拉把所有能从图书馆借来的、有趣的书都读完了。他们不允许她从成人区借书,所以,她把自家书架上那些索然无味的书也翻了个遍。其实,家里人也不知道那都是些什么书。那些书都是自然而然搜集的,都是死去的亲戚留在阁楼上的遗物。米拉从中找到了潘恩 [14] 的《常识》和尼采的《善与恶的彼岸》,以及瑞克里芙·霍尔 [15] 的《寂寞之井》——一本她完全读不懂的书。

后来,她既不相信地狱的存在,也不相信天堂的存在。可是,如果天堂不存在,新的问题就又冒出来了。如果既没有地狱,也没有天堂,那么也就没有善终恶果,世界就是本来的样子。可现实世界即使在一个十四岁的孩子眼中,也是一个可怕的地方。米拉不必看报纸,不必看上面报道的轮船爆炸和火烧城市的场景,不必阅读上面有关集中营的传言,她也能明白这世界有多么可怕。她只须看看自己的周围就够了。在这儿,暴行和虐待比比皆是:在教室里、校园中,以及她居住的街区里。一天,母亲叫她去杂货店买东西,走在路上,她听到一个男孩的惨叫,随后,一阵鞭打声从一座房子里传出来。米拉从小就在温和的环境中长大,她吓坏了。她不明白父母怎么能如此对待孩子。如果她的父母这样对她,她会更加不听话,她很清楚这一点。她会想尽一切办法反抗他们。她会恨他们。可即便父母没有这样对她,生活中的恐惧依然存在于这个家里。那里弥漫着紧张、寂静的气氛。吃饭时,大家很少说话。父母之间总是存在某种莫名其妙的紧张感,就是在母亲和她之间也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她感觉自己就像夹在战争中,武器就像刺进房间里的光束,能穿过房间,伤到每一个人,却抓也抓不住。米拉就想,是否每个人的内心都和她一样狂乱而暴躁?她看着母亲,母亲的脸上带着悲伤和愤怒;而在父亲的脸上,她也看到了难过和失望。她对他们的感情也五味杂陈——爱、恨、怨、愤,还有渴望拥抱、亲吻这些身体接触的呼喊。可不管对母亲还是父亲,不管爱也好,恨也罢,她总是漠然处之。她从不扑到他们任何一个人身上,家庭法则不允许有这样的行为。她想知道这样是否有人感到幸福。她是最应该感到幸福的,父母疼她,吃得好,穿得好,没有受过伤害。可她本身就是一个呼啸的战场。那么其他人呢?如果只有这样一个世界,那么也就不会有上帝,因为仁慈的造物主是不会创造这样的一个世界的。她对这个问题的最终解释是:世上本没有神。

接下来,她开始构思一个永远没有不公、没有残忍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孩子们会被温柔对待,并且享有充分的自由,人们以智慧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那个世界的统治者——她认为一个世界必须要有统治者——是那里最英明睿智的人。每一个人都能吃饱,但没有人暴食,吃得像米特劳先生那样胖。尽管她当时还不知道柏拉图,可她想象出了一个和他所构想的如此相似的世界。但是,几个月后,她又放弃了这一想法。显然,一旦把某件事精心安排好了,她就感到厌烦了。她幻想自己的故事时也是如此。她曾幻想自己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一天,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开着黑色加长豪车到沃德家的门口接她,那人五官精致,不像沃巴克斯爸爸 [16] 那样难看,却和他一样有钱。他要带她去另外一个美丽的国家,并且会永远爱她。她还幻想,世上真的有仙女存在,只是因为人们不再信奉她们,所以她们才不再出现,可是,她自己依然虔诚地相信她们,于是就有一位仙女前来找她,许给她三个愿望,她对此要想好久好久,而且变个不停。最后,她认为最好的愿望就是父母幸福、健康、富有,这样一来,他们就会爱她,并且从此生活幸福。问题是,这些故事的结局通常都很无聊,你再也无法往后想。她也试图想象如果一切都变得完美,那么生活会是什么样,可她怎么也想象不出来。

后来,很久以后,当她回想起这些岁月时,会感到惊讶,十五岁的自己竟想到了将来可能遇到的事:人性本非恶,完美即死亡,生活比秩序重要,适度的混乱对心灵有益。最重要的是,这些才是生活本相。不幸的是,她忘记了所有这一切,她不得不颇费周折才重新想起。

6

在得出这些结论的同时,她也暗自动摇了。问题在于性。你猜到了吗?伊甸园的故事并非白白流传这么多年。即便《创世记》和弥尔顿都认为,亚当的堕落并不是因为性,只不过第一次在那里感到了性的反应,我们就将性与堕落等同起来,因为我们所见的情形就是如此。我认为(下面,我要用瓦尔的口气说话了),性的主要问题就在于,我们长大以后才会意识到它。也许,如果我们从一降生就受到抚爱,性也就不会对我们产生那么强烈的刺激了,可我们没有,至少我和米拉都没有,于是,对身体接触的强烈渴望如暴风骤雨般裹挟了我们。

快十五岁时,米拉月经初潮,于是,她也得知了卫生棉的秘密。她开始体会到那种感觉,身体里有种奇怪的东西在流动,她觉得自己的心灵也开始腐败。她能感觉到这种腐败逐渐深入,但无法阻止它。最初的迹象就是,夜晚,当她躺在床上,试图从上帝和完美秩序开始推进,进而思考一些更有意义的东西时,竟无法集中注意力。她心猿意马,思绪漫无目的地游荡。她望着月亮,想起了一些歌谣,而不是上帝。她呼吸着夏夜的空气,一阵强烈的愉悦感包裹着她的整个身体。她无法安宁,睡不着,也无法思考,于是她坐起来,跪坐在床上,靠着窗台,看那轻轻摆动的树枝,呼吸着夜晚甜蜜的空气。她突然产生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要将手伸进睡衣里,揉弄肩膀、身侧和大腿内侧的肌肤。这样做的时候,身体内部会有一种奇怪的喷发感。于是,她躺回床上,开始思考,可脑中满是混乱的画面。可怕的是,始终都是同样的画面。她为自己这种腐败的状态取了一个代号:“男孩们”。

十五年来,米拉一直非常孤独,大多数时候,她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瞧不起那些在街上玩跳绳和捉迷藏的孩子,觉得他们的玩法太蠢了。她也同样鄙视大人们空虚无聊的生活,他们只在沃德一家招待客人时才会聚集起来,他们的谈话也无聊极了。她尊敬的人只有两个:她的英语老师谢尔曼太太和弗里德里希·尼采。可是,在地球上这些愚蠢又聒噪的生物中,最愚蠢的就是男孩子了。他们在学校里吵闹、好斗、粗心、邋遢,又笨又傻,还喜欢起哄。这些缺点无人不知。而她,聪明、干净、整洁、思维缜密又能干,即便不学习也能得“a”。在她看来,所有的女孩都比男孩聪明,只是最近几年,女孩们也开始变傻了。她们一个接一个,开始不停地舔嘴唇,好让它们变得有光泽,可只会以嘴角开裂而告终。她们还会拍打脸颊,好让它们变得红扑扑的。她们还冒着被开除的风险在女厕所里抽烟。那些在六年级时还很聪明的女孩,到了七八年级也开始做傻事了。她们成群结队地走在一起,说着悄悄话,还一边咯咯傻笑。她连一个上学的同伴都找不到。这时她发现,即使她不想像她们一样,她还是想知道她们在说什么悄悄话,在笑什么。她对她们的蔑视于是转变为微妙的好奇心,这点令她深感恼火。

还有那些男孩!她比班上其他同学提前十分钟写完了拉丁语作业,之后,她就会偷偷看他们。她看到瘦得皮包骨的脖子、湿答答的头发和满是疙瘩的脸。他们在课堂上扔纸团、折纸飞机,却永远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他们莫名其妙地傻笑。女孩们看着他们,傻傻地、偷偷地笑着,好像他们做的是什么聪明事,真是弄不明白。可更不可思议的是,如果有个男孩恰好在看着她,她就会面红耳赤,心跳加速。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更加难以理解,因而显得更加深奥。那就是男孩蜕变为男人的过程。大家都不待见男孩子,都看不起他们,其中包括老师们,还有她的母亲甚至父亲。他们会一脸厌恶地说:“小子!”可大家又都羡慕他们。当校长走进教室里时,老师们(都是女的)又焦急又紧张,还得满脸堆笑。就好像当她在接受宗教教育时牧师走进来时一样。修女们一路深鞠躬,好像他是国王。她们还让孩子们站起来说“下午好,神父”,仿佛他真就是他们的父亲。沃德先生下班回到家时,沃德太太的朋友们都会匆匆离开,尽管他是世界上最温和的男人,哪怕她们的咖啡才喝到一半。

男孩荒唐,总惹麻烦,老是打架,还爱炫耀,而且吵吵闹闹,而男人则大步流星地走到每一个舞台的中央,成为场上的焦点。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开始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什么东西扭曲了。在家里,母亲是管家;在学校,除了校长,掌权的都是女性。可是,在外面的世界并非如此。报纸上的事迹都是关于男人的,除了偶尔会报道某个女人被谋杀,或者偶尔有关于埃莉诺·罗斯福 [17] 的新闻,可是大家都取笑她。只有讲食谱和服饰的那一页是留给女人的。她打开收音机时,节目里也都是男人的故事,要不然就是关于杰克·阿姆斯特朗 [18] 这样的男孩的故事。她讨厌这一切,所以,当母亲买回惠蒂斯麦片时,她也没胃口。干大事的总是杰克、道格和雷吉 [19] ,而女人永远是爱上老板的忠诚秘书,或是等待援救的美丽继承人。全都像是珀耳修斯和安德洛墨达 [20] ,或者灰姑娘与王子这样的故事。当然,报纸上也有泳装女郎被人献上玫瑰的照片。在桑洛克车站,还挂着一张大海报,上面是一个泳装女郎的全身照,她手里还举着一个叫作火花塞的东西。这两者之间的联系让她感到困惑,她想了很久,还是毫无头绪。还有一件更令人难堪的事,她甚至都不愿去想,那就是她儿时的志向。当她在书中读到巴赫、莫扎特、贝多芬和莎士比亚,以及托马斯·e 杜威的事迹时,她很崇拜他们,想着长大后会成为像他们一样的人。如今看来,这样的想法却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恐惧与愤怒彻底激发了她那固执的骄傲。她不会成为任何人的秘书,她要有自己的事业。她不会让任何人来拯救她。她不会看报纸的食谱版和服装版,只看新闻和连环画。不管她心里是怎么想男孩们的,她决不会让他们知道。她永远不会像其他女孩一样,舔嘴唇、拍脸颊、咯咯笑,还爱说悄悄话。她甚至不会让任何一个男孩发现她在看他。她坚持认为,男人只是长大的男孩,只不过学了一些规矩而已,同样不值得信任,同样是劣等人类中的一员。她永远不会结婚,她已经见多了父母的朋友那样的反面教材。她也决不会变成街上那些腆着大肚子、身材走形的女人。决不。

7

于是,她把兴趣转向文学,开始寻找一些关于青少年的书,希望能借由这些书了解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可她一本也没找到。她把能找到的那些薄薄的、矫情的“少女读物”都看完了,终于放弃了寻找。然后,她开始看一些蹩脚的小说和凡是能在图书馆找到的、看似关于女人的书。她把这些书都看完了,无差别地看,包括简·奥斯汀、范妮·伯尼 [21] 、乔治·艾略特和各种各样的哥特小说,以及达夫妮·杜穆里埃、萨默赛特·毛姆、弗兰克·耶比、约翰·奥哈拉,以及几百本不知名的神秘小说、爱情小说、冒险小说。但都没有用。她淹没在那些并不能教会她游泳的词语的海洋中,就像那些因为吃了没营养的东西而发胖的人,越饿越暴饮暴食。头痛一直伴随着她,有时候她觉得,自己读书是为了逃避现实。在读书时,她至少是暂时从现实中逃离了的。多年之后,当她一天抽三包烟时,头仍是这样隐隐作痛。她不喜欢去学校,经常称病在家;她不喜欢吃饭的时候桌上没有书;她上厕所时读书,洗澡时也读书;她读书到深夜,母亲催促她关灯,她就躲到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读。她兼职做保姆时,会偷偷地在主人屋子里翻找,搜寻那种图书馆没有的书。一天晚上,她终于有所收获。她找到了《琥珀》 [22] ,并在每周六晚上看孩子的时候分批读完。每当听到埃文斯一家的车从车道开上来,她就会小心翼翼地将书放回瓷器柜里。学校里有位朋友借给她一本《源泉》 [23] 。这正是她要找的书。这本书令她痴迷,反复读了两遍。后来,那个女孩让她还书,米拉就让母亲买给她一本,作为圣诞节礼物。

然而,在她看来,自己如此沉迷的那种阅读,一年多以来填满她大脑的那种阅读,简直太低级了。她就像疯了一样,她清楚地知道那对她并不好,可又无法控制自己。这种欲望在她下脑中粉紫色的水中游泳,她极力想浮出水面,去使用上脑。学校要求的必读书目令她感到厌倦,比如《织工马南》《凯撒大帝》和《林肯·斯蒂芬斯 [24] 自传》,她意识到这种阅读更为高级,尽管她也不知道是如何高级。好的文学作品,她的老师们所谓的好的文学作品,是与这个世界不相干的。与世界相关联的文学比脱离世界的文学格调要低。这个世界就像一个污水池,血肉在底下,精神和思想被高高捧起。沉入到物质世界,就像在泥塘里洗干净身体。从积累经验的角度来说,这或许是可以被原谅的,只要从中能学到经验,然后再回到高级的世界里来就好。很显然,女人就不会这样做,只有劣等的人类才会。哦,也有少数坏女人会那样做,不过,她们再也不会回到精神与思想的世界中来。女人一直都是纯洁、真实而干净的,就像科迪莉亚 [25] 、玛丽娜和简·爱一样。而且,她们一直都是处女,至少在结婚以前是。究竟性为何物?为什么有了性关系,你就永远进了污水池?她想像这些女人一样善良、纯洁而真实,可又不希望那些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不好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她不想陷入污水池,可是却一天一天地沉没下去。她有了一些女性朋友,不由自主地,她也开始和她们一起说悄悄话,一起傻笑。一开始,她不看她们看的那些杂志。可后来,她开始借阅那些杂志,甚至自掏腰包买回来看。少女杂志《十七岁》里面都是在服装、发型、化妆和男孩等问题上给女孩们的各种忠告。

她们在英语课上读《驯悍记》,她在圣诞节收到了《源泉》,又读了一遍。她又试着读尼采的作品,后来发现,他说女人们是骗子,说她们狡猾,试图控制男人。他说,你去见女人时,应该拿一根鞭子。那是什么意思呢?没错,她的母亲确实会使唤父亲,但母亲并不是骗子。米拉也撒过谎,但只是为了不去上学。即便如此,她也不可能不尊重尼采。他比那些男老师都聪明,更比父亲的老板伍迪菲尔德先生聪明得多。有天晚上,他和他的胖太太来家里吃饭,之后米拉的母亲就夸他聪明。但尼采为什么说要拿鞭子呢?父亲喜欢母亲使唤他,他喜欢她。他每次发脾气都是冲着米拉,而不是她的母亲。彼特鲁乔 [26] 说,凯特就是他的狗、他的马。老师说,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可当他们在米特劳家吃晚饭时,肥胖的米特劳先生会对他的妻子吼道:“牛奶!”尽管她和他一样高,也非常胖,她还是会从桌子旁蹦起来,忙不迭地拿来一壶牛奶。有时候,他们会在夜里听到哭喊声,然后沃德太太就悄悄对米拉说,那是威利斯先生在打他老婆。沃德太太还告诉她,街对面住了一个德国屠夫,只有他和女儿两个人住,每当他晚上想出去喝酒时,就用链子把女儿锁在床上,喝完酒回来还会打她。米拉也不知道母亲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自从她开始买杂志,她的眼神就经常游走在架子上的杂志间,尽管她总是马上移开视线,她还是会看到许多杂志里都有穿着黑色内衣的女人的照片,有的女人赤身裸体被锁链捆绑着,一个男人跨在她们身上站着,手持一条鞭子。在电影里也有这样的场景。不光帝国影院里放的电影是这样——那是她和她的朋友们不许去的地方,尽管在外面的海报栏里也有那样的照片——就是在普通电影里,有时男主角也会打女主角的屁股。在挨打之前,女主角没有经验,还会像米拉一样顶嘴。那个男人就会破门而入,将她一把撂倒在膝盖上,她会杀猪般地号叫。之后,她就会崇拜他,眼神不离他,顺从他,并且永远爱他。这就叫征服与臣服,男人征服,女人臣服,大家都心知肚明。

8

当她躺在床上,用手在身体上乱摸时,这些事就悄悄钻入了她的脑海。自然力似乎总是难免碰撞在一起的。她的第一次尝试很笨拙——直到很多年后她才知道那叫手淫,却不可思议地快感十足。她沉溺其中,无法罢手。想到对自己的身体做这样的事情,她很害怕,却还是大胆地继续尝试。当她试探着摩擦时,她的脑中一直进行着某种想象,直到多年后,她才知道,那叫受虐幻想。她从取之不尽的题材中去发挥想象。历史课上讲的中国的男尊女卑,二十世纪以前的英国法律和穆斯林国家的风俗习惯,都能为她激发出新的幻想。莎士比亚的《错误的喜剧》,罗马、希腊和英国的戏剧向我们展示的世界里,也允许她产生这样的幻想。还有很多电影,比如《乱世佳人》,以及有纳粹分子入侵荷兰小镇、占领了女主人的大房子这类情节,或者有像詹姆斯·梅森 [27] 那样的卑鄙小人威胁漂亮姑娘这类情节的电影,都能为她提供想象的素材。就连不太相关的场景也都能激发她那敏感的想象。

她会选择一种文化、一个时期和一个地点,来编织事件发生的环境。这些事件都是以权力斗争为中心的。多年以后,她终于接触到色情文学时,竟觉得它们和她自己丰富多彩的奇想相比,显得十分乏味无聊。她的幻想中有舞台,有服装,还有激烈的权力斗争。她的思绪在男人虐待女人的场景里游荡了几百个小时之后,她终于意识到,形成她快感的基本要素竟然是羞耻。因此,一场权力的斗争就很必要了。她幻想中的女性角色或高贵勇敢、胆识过人、坚韧不拔,或无助被动却满腔怒火,但她们都敢于反抗。而她幻想中的男性角色永远都是一个样。他们傲慢冷酷,认为男人至上,但是都很好色。对他们而言,女人的顺从高于一切,他们会不遗余力地去追求这种顺从。因为权力都在男人手上,所以女人唯一的武器就是反抗。然而在米拉看来,投降的那一刻,也就是性高潮到来的那一瞬,男人和女人都屈服了。在那一刻,女人的所有恐惧与憎恨都变成了爱与感激;她知道,男人也有同样的感觉。在那个短暂的瞬间,权力无效了,一切都变得和谐了。

可如果米拉的幻想是受虐型的,她的反应就不是这样了。她意识到,生活和艺术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在电影里和她的幻想里,男主角对女主角做的事令人痛心,但并不会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不会留下伤疤。所以她并不痛恨男主角。可在生活中并非如此。在生活中,虐待会令人受伤,会留下伤痕,还会引发刻骨铭心的仇恨。威利斯先生经常毒打威利斯太太。她又瘦又弱,缺了几颗牙齿,弯腰驼背,她看丈夫的眼神是呆滞空洞的。米拉无法想象如果威利斯先生同样瘦弱、眼神空洞,他还能像瑞德·巴特勒 [28] 似的吗?米特劳先生和米特劳太太都很高大、专横。米特劳先生戴眼镜,米特劳太太胸部丰满,他们住在一座整洁的房子里,谈论着周围的邻居和自己的汽车。就算米特劳太太对丈夫言听计从,米拉也无法想象他用链子锁着她、折磨她的场景。

于是,米拉断定,羞耻的是性本身。正是因为性,她才会有这些想法。两年以前,她还是她自己的,她的思想也还是自己的。那是一个干净整洁的地方,用以解决清楚有趣的问题。数学是有趣的,好像精巧的谜语。在头脑的游戏中,肉身就成为令人不快的干扰。忽然之间,她的身体被一种恶心难闻的东西侵袭,这种东西使她下腹疼痛、精神焦虑。别人会闻到她身上的气味吗?母亲说,从此以后,这东西会终身伴随她,直到变老。终身啊!血在卫生棉上结了块,令她恼火。那气味非常难闻。她不得不用卫生纸把它包起来,差不多要用掉将近四分之一卷纸,然后将它带回自己的房间里,扔进纸袋,再拿下楼丢进垃圾堆。一天五六次,持续五到六天,每个月她都得这样做。她那白净光滑的身体里竟会有这种东西?米特劳太太说过,女人在自己的身体里下了毒,她们不得不把毒排出来。女人们经常悄悄谈论它。米拉明白,男人是不会经历这些的。米特劳太太说,他们身体里没有这种毒。米拉的母亲说:“得了吧,别乱说!”但米特劳太太还是坚持己见。她说,这是神父告诉她的。所以,男人们是可以主宰自己的身体的。他们不会被那种无法控制的、痛苦的、恶心的、血淋淋的东西侵袭。这就是男孩们知道了会取笑的那个最大的秘密;这就是他们总是你戳我我戳你,看着女孩们发笑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才是征服者,而女人是天生的牺牲品。

身体已经够遭罪了,她的思想却还被模糊的欲望侵袭着。当她坐在窗边的床上时,这种欲望如此深沉而模糊,她觉得只有死亡才能将其满足。她爱上了济慈。数学变得不再有趣,她放弃了微积分。拉丁文不过是关于男人们做的蠢事,历史也是。只有英文还算有趣,那里面有女人、血和痛苦。她仍然保留着骄傲。她思想的一部分退出了这个世界,但她的感觉仍是属于她自己的。她认为,不管有什么感觉,至少她不用表现出来。她曾经羞怯而沉默,后来变得拘谨、冷淡,而且呆板、固执。她的姿势和步伐变得生硬。虽然她非常苗条,可母亲还是让她穿上紧身褡,因为她走路时臀部会摆动,会惹得男孩们盯着看。她对男孩怀有敌意,甚至感到愤怒。她讨厌他们,因为他们明明都知道。她知道他们什么都知道,可他们却不必经历那些。他们是自由的。他们笑话她,笑话所有的女人。那些和他们一起笑的女孩也什么都明白,但她们已没有骄傲可言。因为男孩们是自由的,所以世界由他们统治。他们骑着摩托车出去兜风,甚至还有自己的汽车。他们晚上敢独自出门。他们的身体是自由、干净、清澈的,他们的思想属于他们自己。她恨他们。如果他们之中有人敢和她说话,她就转身攻击他。也许,在夜里,他们可以控制她的想象,可是,在白天,她决不许他们触碰它。

9

渐渐地,随着她的身体越来越成熟,男孩们开始围着她转。这时米拉才发现,男孩们需要女孩,就像女孩们需要他们一样。她还听到过一些关于梦遗的悄悄话。哪怕她还是认为男性和她不一样——但她也不认为女性和她一样——至少,他们不再是曾经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他们也同样是自然的产物,这多少也算一种慰藉。他们的身体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瘦得皮包骨,脸上的粉刺也少了,他们身上男士古龙水的味道和头上的发油令她觉得,他们也像女孩一样在意自己的外表。也许,他们发出的某些笑声也和她一样是出于难为情。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像她认为的那样瞧不起女人。也许是这样。

她进了一所不大的当地大学,仍然会感到孤独。她的年龄不再是障碍,因为为了攒钱上大学,她高中毕业后在一家商店当了一年店员。当时沃德家的条件很不好。她十八岁了,也许还不到十八岁,看起来和其他人一样——除了那些从“二战”中退役的老兵。女孩们试图跟她交朋友,可是稍微聊几句,她就发现她们和高中那些女孩一样愚蠢,除了衣服和男孩,她们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如往常一样,她又退回书中。在一九四八年,周末的约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必需品,米拉却对此毫不在意。好在她的思想回来了,即便头脑不像从前那般清晰,但可以容纳更多事物了。她喜欢坐下来读书,认真钻研霍桑的道德哲学,或独自揣摩罗素的哲学背后的政治寓意。如果在别人的书上也看到自己发现的东西,她就会大失所望,这样的情况还不少。她到咖啡馆里去,边喝咖啡边看书,偶尔抬起头时会看见男孩们聚在她周围聒噪。她感到困惑、惊讶、手足无措,却又有几分自得。他们围坐在她身旁,众星捧月,给她讲笑话,逗她开心。有人约她出去,有时她会和其中某个人去看电影。他们想“亲热一下”,可她不屑于这样。有个男孩轻轻吻了一下她的嘴,她就扇了他一耳光,她觉得又湿又恶心,她讨厌别人的肉体碰到自己的肉体那种感觉。有人指责她对别人太过粗暴(而她十分惧怕自己渴望被暴力对待的欲望),这让她多少收敛了一点儿。然而,她还是会下车,语气坚决地解释道:“爸妈不让我坐在占用私家车道的车里。”

可他们仍然在咖啡厅徘徊。他们又说又笑,甚至为了引起注意而吵起来。她感觉自己成了马戏团里的唯一观众,那里全是猴子,它们一个接一个跳上桌轮流表演,又是搔胳肢窝又是扮鬼脸,直到另一只猴子吱吱叫着把它推下去,一边自己开始表演翻筋斗,一边还吱吱叫。即使他们的行为只是稍稍逗乐了她——米拉总是非常严肃——她也不明白他们为何选中她,只好尴尬地保持沉默。他们讲笑话——大多是些猥琐的、与性有关的笑话,她也会笑,毕竟听多了也差不多能明白他们讲的是什么,至少大多数时候能明白。可她不明白它们有什么好笑的。她用微笑来掩饰对此的无知。可是后来,她因为容忍了他们的胡言乱语而得了轻浮的名声,这令她十分惊讶。

这都是她后来才听说的,只有这时,她才将这件事与她在汽车里所遇到的麻烦联系起来。如果她跟着自己的感觉走,顺其自然发展下去倒也没什么,可是她读过一些心理学的书,知道自己性高潮的方式还不成熟,自己还没发展到“生殖器期”的心理阶段。成熟是一个伟大的目标,每个人都赞同这点。一个女人的成熟和男人有关,大家也都知道这一点。所以,当他们伸手抱她,试图揉捏她的身体时,她只是顺从地坐在那里,甚至向他们转过脸去。他们会弯下头,亲吻她,试探着把黏糊糊的舌头伸进她嘴里。呸!可是,因为她不再像之前那样将他们拒于千里之外,他们就觉得之前她欠他们什么,现在需要补偿似的,她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们会用力搂住她,把手伸进她的上衣,或是摸她裙下的大腿。他们开始呼吸急促。这惹恼了她,她感觉被侵犯了,被亵渎了。她不想让他们那黏糊糊的嘴巴、笨拙而陌生的手、粗重的气息碰触到她的嘴巴、她干净的身体和小巧的耳朵。她不能忍受这些。她会狠狠地挣脱他们,庆幸他们的车停在她家的私家车道上,不管他们想什么、说什么,她只管从车里跳出来,踏上自家的台阶。有时他们会跟在她身后道歉,有时他们只是砰地关上她没关好的门,开车走人,留下一路刺耳的轮胎摩擦声。没关系,她不在乎。她周末不再去约会了。

10

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那时米拉十九岁),米拉正走在校园里,一个又高又瘦、举止腼腆的男孩走过来和她说话。他叫兰尼,和米拉同上音乐理论课。她在课上也曾注意过他,他看上去很聪明,对音乐也很了解。他们简短地聊了一会儿。突然,他很唐突地约她出去。她吃了一惊。她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亮闪闪的。她喜欢他的笨拙和率真,明显不同于那些假情假意、圆滑世故的年轻男人。于是,她答应了。

约会之夜,当她梳妆时,发现自己竟然很激动,心在怦怦跳,眼里也有了别样的光芒。这是为什么呢?虽然她喜欢他的举止,但除此之外,他也没什么特别的,不是吗?她感觉自己似乎正陷入爱河,却说不清为什么。共处的那个晚上,她发现自己很顺从他,微笑着听他说话,在她眼里,他的脸也变得英俊了。那晚,他送她回家时,她向他转过脸去。他吻她的时候,她也回吻了他,这个吻穿透了她的整个身体。她吓坏了,下意识地抽开身。他明白她的感受,便放开了她。可是两天后的晚上,他们又出去了。

兰尼兴高采烈地来找她。他有着狂放的想象力,他无牵无挂,快乐而自由。他被家人宠坏了——他们完全接受、完全赞同他。他有自在的灵魂,他充满了快乐、自信和古怪的念头。他告诉她,他每天早上一醒来就开始唱歌。他上厕所的时候会把吉他带进厕所,一边弹一边唱。她听得目瞪口呆。在她家里,每天清晨都静悄悄的,大家起床都是懒洋洋的,要是她像他一样,大家会觉得她疯了,会觉得她是在扰乱安宁。和她相识之后,他也一直都如此。他还会把大家聚在一起,突然叫她上车,载着一车人去酒馆或去某人的家,要么就是到格林威治村 [29] 去。不管去什么地方,他都闲不下来,他走来走去,一会儿拿块比萨饼,一会儿表演一段吉他,或是心血来潮去拜访突然想到的朋友。他一整晚都和她在一起,却很少给她性方面的压力。她就这样陷进去了。和他相比,她觉得自己很庸俗,被一连串责任(论文、工作和要读的书)约束着。他摆脱了这些琐事,他说生活不只如此。生活是为了快乐。她倾慕他,认同他的看法;她想像他一样,但做不到。所以,她既过着他的生活,也过着她自己的生活。她通宵玩乐,如此夜复一夜。她白天经常睡觉,但也没耽误自己的事。她变得非常憔悴、疲惫。她开始怨恨,因为她觉得兰尼只是需要一个观众。当她试图加入他们,跟大家一起唱歌,或用双手揽住他的朋友们(她认为也是她的朋友)时,他就变得冷淡起来。对于他来说,她只是赞美的微笑,是掌声,是崇拜的目光。

他们很少单独在一起了,因为她回家的时候,大家会挤进车里,和他一起送她回家。如果他喝醉了不能开车,就会让别人送她回去。可是,在少数几次送她回家的时候,他会在私家车道上用手揽着她,她会转身对着他,给他爱的亲吻,抱着他,也任由他抱着自己。身体里的冲动不再让她害怕,她感觉心醉神迷。她喜欢他身上的味道,不像大多数男孩那种须后乳或古龙水的味道,而是他自己的气味。她喜欢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身体上,却不会得寸进尺。她觉得自己爱上了他。一段时间以后,她开始邀请他来家里。他认为这是暗示他们的关系可以更近一步,或许真是这样吧。但她总会在暧昧气氛快要越界之时抽身而退。

他们谈起有关性的问题。他再三保证,她却疑虑重重。她不能越轨。她想要他,她的身体想要他的身体,她的心灵也需要这种经历。可是母亲对性的极端说法铭刻在她脑中。性与肮脏和罪孽无关,它要强大得多。沃德太太说,有性生活就会怀孕,不管男孩们说什么,没有什么能彻底避免它。怀孕了就得结婚,那是强加在两个人身上的婚姻,它意味着贫穷、怨恨,还有即将到来的孩子和“像我这样的生活”——沃德太太这么说,只需看看她的脸就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生活。一直以来,米拉观察着父亲对母亲的爱慕和母亲对他的蔑视,感到很厌恶。当沃德先生试图给妻子一个晚安吻时,她那别过去的脸;面对他的唠叨时她的一脸苦相;以为米拉睡着了之后,半夜那些激烈的争吵;近来才稍有所缓解的、难以忍受的贫困生活。如果可以,没有人会选择过这样的生活。这些事,她向兰尼吐露了一些,还告诉他自己害怕怀孕。他说他会“做一些措施”。她告诉他,母亲警告过她,没有什么措施是安全的。他说如果她怀孕了,他们就结婚。他甚至说要先娶她。

后来回想时,米拉或多或少能理解他的感受。他一定认为,应该水到渠成了,而她却并没有配合服从。这让她显得像一个喜欢调情的女人,一个女挑逗狂 [30] 。他都说了要娶她了,她还想怎么样呢?

但是,正是米拉所爱的兰尼身上的那些品质,让她害怕成为他的妻子。米拉明白,选择丈夫就是选择一种生活,哪个年轻女子不明白这点呢?用不着简·奥斯汀来教她这些。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是女人的第一次、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选择。婚姻和孩子让她完全依附于一个男人,无论他是富贵还是贫贱,无论他是否有责任心,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我想,这点至今仍旧没有变。不过我也不确定,这个问题似乎与我无缘,可有时候,我会从车载收音机里听到一首很流行的歌。歌很好听,但歌词大意是:“如果我是木匠,你是位尊贵的小姐,你还会爱我吗,还会为我生孩子吗?”它要那个女人“跟随”她的男人,无论生活条件如何,好像单单一个男人就能代替一种生活。不管怎么说,我理解米拉的犹豫。她突然明白,她想要按自己的方式生活。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惊人的启示,她感到不知所措,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做。她知道这是对社会成规公然地挑衅。假如她试图说服父母让自己搬出去独立生活,将有可能引起家庭战争。接下来她该怎么做?她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样的工作,但她从未听说过女人可以得到那样的工作。她想以无拘无束的方式去享受性,可怎么才能做到呢?

每当她想起和兰尼结婚,脑海里就会浮现这样的画面:她一个人,跪在地上,擦着厨房的地板,婴儿在隔壁房间啼哭,兰尼却和朋友们在外狂欢。他仍然坚持生活就是享乐,可是,如果她让他多承担一些责任,她就变成了束缚他的苛刻的妻子——不了解男人的母老虎、黄脸婆。她看到自己眼泪汪汪地向他哭诉,而他则毫不理会,高视阔步地出门和他的伙伴们一起寻欢作乐。这个场景总是如此,她想象不出更加美好的画面。他给她的角色不是她所渴望的。她仍然拒绝和他上床。

他打电话的次数少了,他们一起出去时,他也不理她,总是有一群朋友围着他。有时候,他完全将她晾在一边,让别人送她回家。但没有人敢向她献殷勤。很显然,大家都默认她是兰尼的财产。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在学校里名声不好,她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无论在课堂内外,她都很直率,而且能自由思考,什么都能聊。她经常就传统道德,甚至是性,和别人展开热烈的讨论,她在讨论性的时候很冷静,而且只是谈论抽象的理论,毕竟,她对此知之甚少。她公然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她毫不客气地抨击那些带有歧视的偏见和一切浅薄的想法,她无法忍受陈腐的思想。

渐渐地,人们视她为异类,风言风语传播开来。他们所批判的既不是她的思想,也不是她的举止,而是她的道德,说她为人随便,是个荡妇。很显然,大家都认为她不仅跟兰尼上床,还和其他人上床了。她在大学的书店找了份工作,可是那个二十几岁、脖子长长、满脸粉刺的书店经理告诉她,他不仅不会雇用她,还为她将来的丈夫感到悲哀。听到这些,她完全蒙了。她之前从没见过他,可他仿佛知道些什么似的,对她摇着头,说对她已经“久仰大名”,听说她蛮横、霸道。有人告诉她,别人认为她是势利小人。有一天,在校园里,一个与她同上历史课的年轻人抽着烟斗向她走过来。他像是想和她搭话,她也很高兴。她对他挺有好感,他看上去像是个文雅而聪明的人。他问了她几个问题:她父母离婚了吗?她学过基督教义吗?等到她提防地看着他时,他指着她的香烟说,她应该知道她不能在校园里吸烟。他说,女人是禁止吸烟的。

这些男人如此理所当然地跑来告诉她该做什么,这让她愤怒,可是,在愤怒与耻辱背后的,是对这世界深深的不满和不公感。她觉得,人们联合起来反对她,逼她放弃她一直珍视的所谓的“自我”。不过,她还是有一些好朋友——兰尼、比夫、汤米和丹,他们对她友好而尊重,和他们在一起,她感到很放松、很快乐。她不在乎人们在她背后说什么,当然,她也不希望他们当着她的面说这些话。她不理会他们的评论,觉得那些议论很愚蠢,无关紧要。

她也不担心人们会怎么讲她和兰尼。她确定他知道她爱他,也知道她不信任他;她也确信,兰尼明白,如果她不和他上床,她也不会和别人上床。但他们的友谊还是变味了。他们有几次激烈地争吵,即使不公开吵架,他们互相之间也常闹别扭,仿佛各自站在一根一尺长的绳子两端,使劲拉,谁也不愿多让一步。现在,他很少给她打电话了,并且告诉她,因为她,他不得不去和“校妓”艾达约会。米拉生平第一次有了嫉妒的感觉。

可她还是没有让步。她不想和他争执,可是他的每个行为都让她确信自己最初对他的判断是正确的:他不值得信任。她对性充满了恐惧,如果感觉不到他会一直守候在身旁,她是不会去冒险的。如今,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只说起自己和男性朋友们的开心事。他想和她发生性关系,这让她备感压力。他似乎对她再也没有别的方面的兴趣。她说话的时候,他只是勉强听听。他不再过问她的事。最后他干脆连电话也不打了。

她很痛苦。她重新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蜷缩起来。她感觉自己不得不离开,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说到底,她所批判的这个世界,也正是她所需要的这个世界。可她别无选择。她试图劝告自己,她想要的生活终有一天会实现,总有一天,她会拥有一切:冒险、刺激和独立。但她也知道,对她来说,这样的生活离不开性,而她永远把握不好欲望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她很清楚,自己的选择就在性和独立之间,这种选择让她很无力。她一直冒着怀孕的风险——怀孕意味着依赖,一个性感的女人头上始终悬挂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31] 。性就意味着向男性臣服。如果米拉想要独立的生活,她就得放弃性。这种境况是她那受虐幻想的可怕化身。女人确实是天生的受害者。

11

年轻男人喜欢说女人想被强奸;毫无疑问,他们故意这样说,是为了减轻他们向女人施加压力的负罪感,但他们也说对了一点点。同米拉一样内心纠结的年轻女人,在面对两难困境时,有可能就对暴力的解决方法半推半就地接受了。可她们想象中的强奸是像《源泉》中那样的:它源于激情和爱,并没有像贾斯汀的身体所遭受的那种鞭笞与折磨。没有骨折,没有伤痕,也没有组织损伤。不会产生任何恶果的行为,就像用橡胶做箭头的箭,多么可笑;就像儿童看的动画片,里面的猫或熊或者其他什么动物,死了一遍又一遍,却总能起死回生。我们总假设自己可以反悔,这让我们不必像清教徒般严格自律而一本正经地对待所有事情。

不管怎么说,性对于年轻人来说,是非常单调的。瓦尔曾说,它在年轻人身上就是浪费。她说,他们是欲望最强的,也是最无能的。我说,她是萧伯纳的书看多了。她甚至笑都不笑一下。她把刚才的话修正了一番:老实说,男人的欲望是最强烈的;而女人,不管是出于害怕还是生理原因,在三十几岁以前,欲望是达不到最强的。她认为,是大自然造就了奇怪的人类,它让年轻的男人强奸年轻的女人,使她们怀孕,然后一走了之,就像希腊神话中诸神的所作所为。然后,女人生下孩子,独自抚养他们。到三十几岁的时候,年轻女人开始“性致勃勃”——如果她能活到这个年纪的话,这时,男人们就觉得害怕了。男人们对女人的报复嗤之以鼻,把她们当成碰不得的孩他妈、蛇蝎、魔女和女巫。到了这时,大多数年龄稍大一点儿的男人已经死于冒险或纵欲过度,所以年龄稍大点儿的女人就去引诱年轻的男人,但她们不会像年轻男人对待女人时那样使用暴力。她说,理想的婚姻,是筋疲力尽的中年男人配年轻的女人,或者中年女人配年轻男人。年轻女人怀了年轻男人的孩子,年长的男人接替过来照顾她,让她不至于忍受性需求无处满足的日子,在做爱的时候,他们也能控制得好一些,至少还能带给她一点儿快感。等到她年龄再大一点儿,老家伙一命呜呼了,她就放孩子们出去,再带回一个能带给她性满足的、还在艰难学习的年轻男人,然后将她这么多年来从老家伙身上学到的东西教给他。

晚上,瓦尔会讲很多这样的事来逗我们,但我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至少和当下的社会规则一样合理。我说,主要问题是年轻女人要抚养孩子。这不同于农耕时代,那时女人可以一边种庄稼,一边带孩子。她说,如果一个社会需要孩子,就得像投资枪支弹药一样投资他们。她还说,投资他们就意味着给他们多一点儿重视,少一点儿溺爱。

不管怎么说,年轻女人的某些行为确实可称为挑逗,男人则认为这种行为完全是冲着他们来的。毫无疑问,当房间里出现一个对我们有性吸引力的人时,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增加几许美好、几分魅力和几分热情。我也常见到年轻的男人这样,他们红着脸,眼睛发亮,却没有人说他们想被强奸。如果进行到一半,他们想退出了,也没有人说他们是男挑逗狂 [32] ,那个失望的女人还以为全是她的错。交配游戏就像某种可怕而精彩的舞蹈一样复杂,比如说,充满阳刚气的弗拉明戈舞。或许,在过去,那些被称为贴身保镖的女孩来跳这种舞会更容易些,那些女孩能像男孩一样自由,快乐,大大咧咧,不用顾及结果。现在,我们有了避孕药,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即使它或许能帮到可怜的米拉。她无法理智地走出困境,因为无论哪种选择都不可靠。就像在一所着火的房子里,身后是大火,前方是两扇窗,其中一扇的下面是几个消防员扯着一块巴掌大的帆布,另一扇窗的下面是肮脏的哈得孙河。遇到这种情况,你能做的,只能是闭上眼睛,纵身一跃。你无法理智地判断是不是只有走廊着火,是否可以逃到后面的楼梯去,也无法判断是跳到水里更安全,还是跳到帆布上更安全。

12

很久没联系之后,一天晚上,兰尼打电话叫米拉出去。她的心雀跃了一下,就像一只落地太久的鸟儿折断的翅膀痊愈了,正扇动着翅膀试着飞翔。或许,他愿意用她的方式去尝试——做朋友,保持亲密关系,直到她准备好冒险的那一天。她知道,在为他打开门的那瞬间,她,至少是她的身体,是爱着这个身形瘦削、有些笨拙的男人的,她喜欢他那分得很开的淡色眼睛、修长而光洁的手。但此刻他拘谨而礼貌,在车里沉默不语。

“你好像在生气?”米拉试探性地问。

“我为什么要生气?”他说,语气里带着挖苦的味道,这让她无言以对。

沉默了好一会儿,她冷静地问:“那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他并没有回答。她看着他,只见他嘴唇动了动。

“为什么?”她追问道。

“我也不知道。”他冷冷地说。

她感到心烦意乱。好像他给她打电话并不情愿。除了爱还会因为什么呢?爱可是超越了单纯的欲望的。她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和他好好谈谈。可他把车开到了“凯利之家”,那是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大学生俱乐部,他们常去的地方。粗糙的松木壁板上挂着大学生运动会的优胜锦旗,前部有一个长长的吧台,后部有几张桌子和一台留声机。桌面上铺着红格子桌布,房间里弥漫着吵闹的音乐和啤酒的味道。正如平常的周六之夜一样,这里挤满了人,人们把吧台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她不喜欢站在吧台前,兰尼就异常客气地带她到里面去,帮她脱下外套。等她坐下后,他就到吧台去买饮料。这里有一个给客人端酒的酒保,可是人太多了,需要等很久。兰尼消失在吧台前的人群中。米拉点燃一支烟,坐在那里等着。她又抽了一支。去上厕所经过她身旁的男人们会停下来匆匆看她一眼,她感到既难堪又焦急。她想,他一定是遇到熟人了。她朝人群瞥了一眼,却看不到他的影子。于是她又抽了一支烟。

比夫和汤米从后门进来时,看见她正在抖烟灰。他们走过来,问兰尼去哪里了,然后站在她旁边聊了起来。汤米走到吧台那里去,几分钟后,拿回一扎啤酒。他和比夫在米拉桌旁坐了下来,她和他们聊着天。她感到舌头有点儿僵,嘴角还在发抖。等壶里的啤酒快喝完的时候,兰尼突然出现了,他端来一杯酒,那是给她的加拿大俱乐部加威酒。他冷冷地看着他的朋友,又看了她一眼,将杯子放在她面前,又僵着步子走回吧台去了。比夫和汤米面面相觑,又看了看她,三人都不解地耸了耸肩,继续聊天。

米拉的五脏六腑都在颤抖。她很生兰尼的气,但更多的是困惑、不安,甚至有点儿害怕。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一开始要给她打电话?他是故意带她出来又冷落她的吗?她忧伤地回忆起类似的许多个晚上他都是这个样子,但那时总有一群朋友和他们在一起。这一切让她感到耻辱,这种耻辱感让她来了劲。去他妈的。她要表现出不在乎,装出开心的样子。她会让自己开心起来的。她变得越来越活泼,她的朋友们也热情地回应她。

其他人也加入了他们。比夫又拿来一扎啤酒,又为她点了一杯加威酒。她很受感动,因为她知道比夫很穷。她对他笑,他也眼睛发亮地看着她。比夫对她很好,好像她是多么脆弱又纯洁的姑娘;他徘徊在她身边,保护着她,却从没想占有她。他那憔悴的脸、破旧的外套令她感到难过。她想要给他些什么。她知道,他是不会怀着邪念接近她的。或许是因为他的跛脚。他是靠拿残疾人奖学金读大学的。比夫患过小儿麻痹症,倘若他衣食无忧,他也会是个活泼、有魅力的人,对于女人,他从没迈出过第一步。因为和他在一起有安全感,所以她敢于爱他。她用微笑传达给他爱意,他也回她以爱的微笑。汤米目光炯炯地看着她,丹也是。此刻,在喝下了三四扎啤酒之后,他们一起唱起歌来。她正在喝第三杯加威酒,所以到底是第几扎啤酒,她也数不清了。

她不用再假装,她真的开心起来,比兰尼在场时玩得还要开心。兰尼总让她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她不应该加入进来,而应该乖乖坐在餐厅角落的椅子上,微笑地看着男人们围着桌子大吃大喝。她想,是性导致了这个问题。和这些朋友在一起,就不会有性的问题,所以他们可以只做朋友,可以一起寻欢作乐。他们是她的伙伴、她的兄弟,她爱他们。他们互相挽起手臂,围着桌子唱起了《惠芬普之歌》。

兰尼并没有回来。有人开始放音乐。汤米邀请她跳舞,她答应了。他们放的是她喜欢的格伦·米勒 [33] 的老唱片。唱片一张接一张地放着,有《伤感的旅行》《珍珠项链》和《宝贝,外面冷》。她一支接一支地跳着舞,他们则不停地去买啤酒来。桌上放着第四杯加威酒,里面的冰融化了,杯壁上淌着汗。又有人来了,是一些她不太熟悉的人,但他们在课上见过她,还知道她的名字。他们现在又在放斯坦·肯顿 [34] 的歌。歌声就如她的情绪,越来越亢奋,越来越狂野。她在跳舞的时候也注意到,四周没有别的女孩,在跳舞的女孩只有她一个,而周围的男孩就像排好队似的等待着。她想,这好像也没什么,因为她一次只和一个人跳舞。

林迪舞是男人的舞蹈。男人们将舞伴用力甩开,拉着她们旋转,而他们则站在原地不动。这种舞一定是某个不会跳舞的男人发明的。周围摇摆的人群让米拉感到眩晕,可她喜欢这种舞。脚步在移动,身体在摇摆,大脑嗡嗡作响,而外面的世界已经消失。她不再想着兰尼。她是音乐、是舞步,她放纵自己,甚至不必考虑她的舞伴,因为不管舞伴是谁,她都不在乎。她在偌大的舞池里旋转,令人眼花缭乱。

一曲结束,比夫突然出现在她身边,抓住她的胳膊肘,在她耳边低声说:“我觉得你该走了。”

她生气地朝他转过脸去:“为什么?”

“米拉,”他声音急促地说,“好了。”

“我要等兰尼。”

“米拉。”他的声音低沉而绝望。她不知所措。

“相信我。”他说。米拉相信他,于是乖乖地跟着他穿过拥挤的人群,从后门走了出去。他们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然后他急促地说:“我们上楼去吧。”

楼上是比夫、兰尼和另外两个男孩共同的房间。她去那里参加过许多次派对。兰尼喝醉后,常常是比夫开兰尼的车送她回家。所以,她一点儿都不觉得紧张。新鲜空气让她意识到自己醉得不轻,三杯加威酒已经让她吃不消,走到楼上后,她倒在了沙发上。

“不行。”比夫说着,指了指卧室。

她很听他的话,任由他扶她进房间,她知道那是兰尼的卧室。他扶她轻轻躺下。她躺在床上,感到整个屋子都在旋转,他轻轻为她盖上一床毯子,然后走了出去,关上门。她从他拧钥匙的声音中听出了慌乱,但眩晕感让她非常难受,她强迫自己睡去。

过了一会儿,她渐渐醒过来,依然昏昏沉沉。她似乎听到了吵闹声、喊叫声、摔门声,还有争吵声。声音越来越大。她试着坐起来。她依然头晕目眩,只得半坐着,用手撑着身体。她仔细聆听,想弄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吵闹声越来越近,似乎是往房间这边过来了。然后她听到撞击声、摔门声,好像是有人在打架。她一跃而起,朝门口走去,试着打开门。可是门被锁上了。她只好退回去,坐在床上,脱掉鞋,缩进毯子里。后来,吵闹声平息了,只有几声砰砰的摔门声,然后就彻底安静下来。她重新试着站起来,打算敲门让比夫放她出去。突然,门开了,亮光刺得她睁不开眼,门口站着一个人。

“这下你该满意了吧,贱人!”兰尼对她吼道。

她眨了眨眼。他摔门而去。她坐在那儿,一个劲儿地眨着眼。又是几声摔门声,然后就安静下来。门又开了,比夫走了进来,把书桌上的台灯光线调暗。她眨着眼睛看着他。他走过来,坐在她旁边的床上。

“出什么事了?”

他的声音很微弱,简直不像是他的声音。他说话拐弯抹角,她不明白他想要表达什么。她问他一些问题,他也总是回避。可她不依不饶,最后,她终于明白了。他说,是因为跳舞,还有兰尼把她一个人留下。全是兰尼的错,他是个浑蛋。所以,那些小伙子理解错了,这不怪她,他们不像比夫那样了解她,不知道她的天真——他把这种天真称为“纯洁”。所以……

“所有人吗?”她毛骨悚然地问。

他严肃地点了点头。

她脑子里一阵翻腾。他们打算怎么干呢?“一个一个来?”她问他。

他厌恶地耸耸肩。

她把手搭在他的肩上,说:“比夫,你刚才把他们都打跑了?天哪!”

他是那么瘦弱,体重比她还轻。“不要紧。不是真打,就是推推搡搡而已。没伤着人。”他站起来说,“我送你回家,我有兰尼的车钥匙。”

他已经尽力不让她知道真相,好像只要她不知道,事实就没有那么丑陋。但这也是徒劳。他满怀同情地开车送她回家,一路沉默。她对他满怀感激之情,不仅因为他为她所做的一切,也因为他的为人,可她说不出口。她小声咕哝着一再地感谢他,除此之外,再不知说什么好。她走回楼上自己的卧室,倒在床上,很快睡死过去。她一连睡了十四个小时。第二天她也没有起床。她对母亲说身体不舒服。周日一整天,她都躺在床上。

13

她屈服了。原来如此,她所学到的那些奇怪的规矩原来是这个意思。所有的事物也都恢复了本来面貌,一切存在即合理。而所有的一切对她来说也都如此难以接受。其他女孩也去酒吧,其他女孩也跳舞,唯一的区别是,她是一个人去的。因为她未标明是属于某个男人的财产,所以就成了任何男人都可以进攻——甚至一齐进攻的荡妇。女人不该去公开场合纵情跳舞,更不该不去考虑那里的男人们会怎么看她,甚至对她做什么。这简直太不公平了,她无法接受。

她是一个女人,单这点就足以剥夺她的自由,无论历史书如何声称妇女投票权已经结束了这种不平等,或者只有在古老的旧中国妇女才会裹脚。她生来就不自由,她不能在夜晚独自外出。她不能在孤独烦闷的时候去当地的酒馆借酒消愁。有两次,她白天坐火车去逛纽约的博物馆,一路上不断有人搭讪。她甚至要有人陪着才能出门。如果这个陪同者弃她而去,她就会很无助。她没办法保护自己,只能靠一个男人来保护她。遇到那些情况,就连虚弱又跛脚的比夫都比她应付得更好。假如那些小伙子把她弄到了手,那么世上的一切愤怒、骄傲和抗争都无济于事。

而她,永远不可能自由,永远不可能。情况会一直如此。她想到了母亲的朋友们,突然能理解她们了。不管去哪里、做什么,她都得考虑男人们的想法,他们怎么看她,他们会做什么。几个月前的一天,她去看牙医,在电梯里,她无意中听到一个染着红头发、有些驼背的上了年纪的丑女人在和另外一个五十来岁的胖女人谈论强奸。两人咂着舌头说着锁门锁窗之类的话,还不时地瞄她一眼,好像她也包括在谈话之中,好像她也是她们中的一员。她不屑地别开了脸。谁想强奸她们啊?她们倒是巴不得呢。可是没过几天,她在报纸看到一条新闻,一个八十岁的老妪在自己的公寓里被奸杀。

她在想,如果比夫当时不在,会发生什么。想着想着,脑子里一片昏暗,恐惧、血腥与受辱的画面一并涌上来。她珍视的并不是贞洁,而是对自己的权利,对她自己的思想和身体的权利。可怕,太可怕了,难怪她亲爱的兰尼会骂她贱人,说她活该。他当然会把她从那一类值得尊重的女人中排除。事情不就是这样吗?不论她将头抬得多高,无论她如何离群索居,也不会改变事情的本来面貌。还说什么不公平,太可笑了,反抗是没有用的。她也曾有几次和别人谈起女人和自由,随即明白,这样的抗议只会让男人们更加随便地对待她。

于是米拉退却了。她被打败了。她用尽全部的骄傲,不让这种失败表现出来。她一个人走在校园里,高昂着头,冷若冰霜。她独自坐在咖啡馆里,或是和比夫一起,或是和班里的某位女同学一起。她对从身旁经过的男生看都不看一眼,即便他们和她打招呼,她也不会对他们笑。因为她不确定那晚都有谁在那里,太多人了,太多熟悉的面孔,空气中弥漫着烟雾,令人眩晕。如果她碰巧看到兰尼在不远处,便会刻意避开。

学年末的时候,她遇到了诺姆。他是她父母朋友的儿子,两人是在家庭野餐时相识的。他温和而聪明,对她以礼相待,也不逼她发生性关系。于是,她想独自生活的梦想消散了。她独自一人,不管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总免不了这样的危险——遇上一群野蛮人。她伤心地想着,自己对那些一贯被叫作野蛮人的人并不友好,但他们可能永远不会有野蛮行为,反而只有文明人才做得出那样的事。她一味地痛苦着。她的人生迷失了。她将会像其他女人一样,只拥有“不完整的人生”。她别无选择,只能保护自己免受野蛮世界的伤害,那是一个她不理解的世界,是对于她的性别而言难以独善其身的世界。要么结婚,要么进修道院。她带着进修道院般的决然选择了婚姻。她在婚礼上哭了。她知道,这就意味着放弃了世界,那个一年前还被兴奋与诱惑点缀得熠熠生辉的世界。她明白自己的位置,她知道自己勇气的限度。她失败了,她被征服了。她会把自己献给诺姆,躲进他的臂弯,将那里当成堡垒。俗话说得没错:女人的天下就是家。比夫听说她要结婚了,就到咖啡馆来找她,并当着一群年轻男人的面祝福她。“我真心祝福诺姆,”他大声说,“我知道,他娶了一个处女。”她知道,他是在以这种方式为她正名;她也知道,这是在赞美她。然后,她不再去想他。他们有这样那样的想法,但归根结底,他们的思想都是一样的。

14

出于对戏剧性的直觉,我本想就此停下,正式结束全书,就像拉下帷幕一样。这可能源自一些剧本和女性成长小说,在那些作品里,总是以女主角结婚告终。结婚意味着一次重大的改变、一种全新的生活。可是对米拉来说,与其说是新生活的开始,倒不如说是旧生活的延续。尽管她生活的外部改变了,但其实内部还是老样子。

噢,米拉终于可以离开父母那充满紧张气氛的家,可以随身带走一些小物件,比如毛巾、小地毯和窗帘,将他们那配有家具的房间布置成她自己的“家”,而且乐在其中。她和诺姆在科堡附近租了一个配有家具的小房子,诺姆就在那里的医学院念书。她毫无留恋地离开了学校。她再也不想回到那里,不想再看见那些面孔。她想,在学校时,大多时候她也都是自己读书,在校外一样可以学习。为了让诺姆从医学院顺利毕业,度过实习期,她会出去工作养家。等他完成了这些,未来就有保障了。他们已经计划得很周全。

诺姆父母在新罕布什尔有一套小别墅,他们就在那儿度完了蜜月。回来之后,他继续学业,而她试着找一份工作。由于她不会开车,找工作有一些障碍,于是她让诺姆教她。他有些不情愿。首先,他每天都得用车;再者,她不擅长操作机械,所以不会是个好司机。他将她抱在怀里,说:“你要是出什么事,我该怎么办啊?”她有些困扰,可他的爱紧紧包围着她,她非常感激,所以便不再去探究为什么而困扰。她只好坐公交车,或是求母亲载着她到处奔走。最后她找到了一个打字员的职位,周薪三十五美元。这点儿薪水可以勉强维持生活,但不会很宽裕,所以她决定去纽约找一份工作,在纽约和新泽西之间往返。诺姆知道后很惊恐。那可是纽约啊!那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地方。往返车费就得花掉她三分之一的薪水。她得早出晚归。还有,男人们可能会……

米拉从没和诺姆提起过在“凯利之家”的那个晚上。诺姆也没有提起过,要么是他自己不愿提起,要么是他感觉到了她的恐惧,但在之后的岁月中,他总会含沙射影地提及此事,戳米拉的痛处,直到米拉对此麻木。如果他不这样做,米拉可能早已学会了克服自己的恐惧。有了“太太”(它代表某个男人的财产)这个头衔,把自己武装起来,她感觉在这个世界上强大多了。如果他们知道她在某个男人的庇护之下,就不敢再进攻她了。

她放弃了去纽约的想法,接受了打字员的工作。诺姆也找了一份兼职,此外,他花了很长时间提前预习秋季将要学习的课本。他们的生活安顿下来。

她蜜月过得很愉快。能够毫无顾虑地亲吻和拥抱,简直是难以想象的快乐。诺姆一直在用避孕套。不过,结了婚,这件事也就没那么可怕了。裸露身体时,她很害羞。诺姆也是如此。两人在共同的羞怯和欢愉中咯咯笑着。唯一的问题是,米拉并没有达到高潮。

一个月后,米拉以为自己性冷淡。诺姆说她胡说,只是没有经验而已。他有一些已婚的朋友,他知道时间久了就会好的。她不好意思地问他,能不能忍一下,她觉得她就快到高潮了,可是他就这样射了,然后一软到底。他说,任何一个健康的男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忍着。于是,她更加不好意思地问,他们是否可以再来一次。他说,那样对他的身体不好,而且他可能不行了。他是学医的,所以她相信他。于是,她只好躺回去,享受所能享受到的快乐。等他睡熟之后,她就自己手淫到高潮。做爱之后,他总是很快就睡着了。

他们的生活就这样继续着。他们偶尔招待朋友,她学会了做饭。他经常帮她分担家务。周五她发了工资后,晚上他会带她去杂货店采购。如果她执意要求,他还会在周六帮她打扫房间。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比如递给客人一杯饮料时,或者化好妆、戴上首饰,准备和丈夫一起出门的时候。可是,大多数时候,她都感觉自己像是一个跌跌撞撞、笨手笨脚走错了家门的孩子。她的工作枯燥无味。公共汽车上那些面色灰暗、身体疲惫的人,让她感觉到肮脏与贫穷。晚上,诺姆打开电视(那是他们用结婚礼金买的一个大件),因为这房子只有厨房和卧室兼客厅,她别无选择,只能听着。她试着读书,注意力却总被打断。电视机的声音太大了。生活空虚得可怕。但她对自己说,这只是因为女人都认为婚姻是治疗一切空虚的灵丹妙药。尽管她不认同这种观念,但无疑还是受到了影响。她对自己说,怪就怪自己,她要是真的想学习或是思考,是可以做到的。可是,她又为自己辩解道,在办公室工作八小时,再坐两个小时车,然后准备晚饭,洗碗——这是诺姆碰也不会碰的事,做完这些,她就已经非常累了。再说,诺姆老是在晚上看电视。好吧,她又反驳道,他开学后就会好些了,他晚上就得学习了。转眼间,她二十岁生日快到了。她的另一个自我说,瞧瞧济慈二十岁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最终她的整个自我会占上风,把这些都推翻。噢,别用它来烦我!我已经尽力了!

她隐隐觉得自己只是在勉强生存,而她别无选择。生活日复一日、百无聊赖,她游走于各种责任间,朝着自己无法看清的某个目标前行。自由 ,这个词已从她的词汇表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成熟 。她隐约觉得成熟就是懂得如何生存。她的孤独不减从前,除了有时候她和诺姆相拥在一起,认真说说话的晚上。有天晚上,她说起了自己的想法:她想回学校,考个博士学位,然后去教书。诺姆大吃一惊。他提到了一大堆问题:资金困难,还有她精力有限——她除了做这些,仍然要做饭、打扫,因为他一回到学校,就没时间帮她了。她说他们应该共同分担。他提醒她,归根结底,也该他赚钱养家。不过他并没有坚持,他不专横,也不苛求。他只是把问题摆出来,问她是不是这样。她困惑地皱着眉,不知怎么办才好,最终不情愿地同意了。这就是她曾经想要的啊。诺姆很有责任心,不像兰尼那样。当她在照看哭泣的婴儿或是在厨房里跪着擦地板时,他永远不会丢下她出去和男孩们喝酒。他又补充道,学医很难,要求很高。她坚持说自己能做到。她可以做到他做不到的事情,可以边上医学院,边料理家事。于是,他使出了撒手锏——那里有很多男孩子,他们会为难她,男教授不会轻易让她拿到学位。这次他的潜台词太明显了。她仔细想了想,说:“诺姆,有时候我觉得你想把我锁在一个修道院里,而且只有你能来看我。”

“说真的,我真的会那么做的。”他严肃地说。

她背过脸去不理他,而他很快睡着了。才三个月,她的保护伞已经让她感到压抑。那也曾是她想要的,不是吗?要不是因为内心如此悲苦,她真想大笑一场。

15

生存 ,是一门艺术。它需要感官和心灵变得麻木,需要耐心去等待,却不必弄清你究竟在等待什么。米拉依稀以为,到诺姆完成学业开始实习的那一天,她的等待就到头了。但那太遥远了,五年的枯燥生活让人难以忍受,所以她干脆想都不去想。

诺姆回学校去了,如她所期望的一样,他不再看电视了。可她发觉,即便电视没开,她也还是无法集中注意力。她怀疑这不只是因为疲惫。每当她拿起一本严肃的书,一本能引发她思考的书时,她就会这么想。这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因为思考就包括思考她自己的人生。她在夜里阅读,大量地阅读,仿佛青春期伊始那样。她读一些杂书:神秘小说,诸如奥哈拉、马昆德 [35] 和毛姆等人的社会讽刺作品。比这些更深刻、更沉重一点儿的书,她就感到有心无力,看不进去了。

她没什么可怪诺姆的。她照顾他,关心他,做他喜欢吃的东西,却不向他索求什么。她讨厌的不是诺姆,而是她的生活。但性格如她这样,又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呢?虽然诺姆经常发脾气,但他坚称他爱她,和她在一起很幸福。她讨厌的是那该死的学校和那些吹毛求疵的教授。他的学业并不顺利,第一年成绩平平。他抱怨说,这都是因为她的事令他烦心。因为她怀孕了。

五月,她的月经没来。她很紧张,因为她平时周期很规律,还因为在她第一次尝试用子宫帽失败之后,诺姆坚持用以前的老办法。他不喜欢在欲火焚身的时候,还要等她在浴室里鼓捣十分钟。她怀疑他是想自己掌控局面。她担心避孕套有风险,可有时避孕套破损严重时,诺姆就什么都不用,只是在高潮前抽出来。她觉得那样很冒险,可他向她保证说不要紧。

多年之后她才觉得,在这方面,她对他言听计从,这很奇怪,可能因为她讨厌戴子宫帽。到后来,她干脆完全不喜欢做爱了,因为他总是让她“乘性而来,败性而归”;如今,手淫的时候,她也能到高潮。回溯从前,她才意识到,她把自己的人生托付给他,就像她当年必须将人生托付给父母一样。她只是将自己的童年转移了过来。尽管诺姆比她大七岁,还在战时参过军,也有过几次冒险经历,但他这个年纪,还不足以去当一个孩子的父亲。或许,在潜意识中某个隐秘的角落,她是想要孩子的。也许,她所等待的,她所谓的成熟,就包括生一个孩子,将他抚养长大。也许吧。

可在当时,这完全是一场灾难。他们要怎么生活?她面色苍白、眉头紧锁地去找妇科医生。那天晚上她带着这个消息回家时,诺姆正在准备一场重要的考试。一天的工作、舟车劳顿,在医生办公室漫长的等候,已经令她疲惫不堪。从汽车站走过两个街区回来的路上,她想象着,也许诺姆已经准备好晚餐了。可是进门之后,他仍在学习,在吃着奶酪和饼干。尽管他知道她去了哪里,也知道她干什么去了,他还是因为她回家晚了而生气。她走进房间,看着屋子里的他,他也无言地与她对视。三个星期以来,他们很少讨论什么别的事。无话可说。

突然,他把手里的书从房间那一头丢过来。

“你毁了我的人生,你知道吗?”

她在一把摇椅边上坐下来:“我, 毁了你的 人生?”

“现在,我不得不退学了,要不然我们怎么生活?”他紧张地点燃一支烟,“你回来告诉我这些,我还怎么准备考试?如果我考不及格,就会被退学。你知道吗?”

她靠在椅背上,半闭着眼睛,一派超然。她想指出他最后一句话的逻辑错误。她想指出,他这番抨击多么不公平。可他觉得这么说没错,觉得他有合法的权利像对待调皮的孩子般对待她,这让她不知所措。那股力量让她无法抵抗,因为他的合法权利是整个外界所支持的。这她是知道的。她试图说服他,于是探身过去说:

“我在床上逼你了吗?你说你的方法是安全的。是你说的,学医的先生!”

“是我说的!”

“对啊。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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