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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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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凡斯先生……您是艾凡斯先生吧?我在丁道尔先生的店里见过您。”

“没错,真亏你记得我。”

“您是哈灵顿先生的朋友吗?”

“我人面很广。”

“哈灵顿先生在哪里?其他员工呢?”

“你应该先打理一下你的外表。”

纳森撑起上半身,但头晕目眩,实在是动弹不得。

“你在这里等一下。”

艾凡斯暂时离开,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包粮食、一瓶淡啤酒,还有另一个大包裹。

纳森先是大口啃起白面包,再狼吞虎咽地吃起似乎是在摊子买来的热呼呼鳗鱼马铃薯泥,接着一口气把淡啤酒灌光了。

“谢谢您。”等到把所有的食物都塞进胃里后,纳森才总算道谢说。

“二楼有哈灵顿先生的房间和化妆间,你就借用一下吧。”

艾凡斯领头上了阶梯。

“擅自使用没关系吗?”

“没关系的。”

虽然没有浴缸,但有个大型洗脸台和镜子,还有装满了水的水缸。

倒映在镜中的脸简直不像是自己。纳森脱光衣服,清洗全身。不管再怎么洗,依然有看不见的瘴气从毛细孔中源源不绝地涌出。

洗脸台旁的架子放着刮胡子用的剃刀。

一旁的钩子挂着磨刀皮带,上面刻画着无数的伤痕。

纳森拿起剃刀,在磨刀皮带上滑动。由上而下,由下而上。

在胸骨内侧汹涌翻腾的是悲哀还是愤怒,纳森分辨不出来。

他把刀刃放到皮肤上,仿佛那是用来镇定狂暴浪涛的咒具般。轻轻一抚,舒适的冰凉便泌入肌肤深处。这是以憎恶包裹绝望、以火焰烧灼屈辱、以嫌恶之槌锤链出的刀刃。他用皮肤代替磨刀皮带,滑动着刀刃,全神贯注在这个动作。

艾凡斯没敲门就打开,抱着一包东西走了进来。

他把包裹放到凳子上,从纳森手中取下剃刀,折起对折的刀刃收进鞘里,搁到洗脸台上。

“穿穿看,虽然是旧衣,但尺寸应该吻合。”艾凡斯说,但离开前若无其事地用手指抚摸了纳森的肩胛骨底下。

一阵鸡皮疙瘩。

在深夜的监狱里强暴他、不知是谁的囚犯,在纳森心中与艾凡斯重叠在一起了。

如果当时他有刀刃,早就把对方大卸八块了。

他幻想割开艾凡斯咽喉的触感。

“把你的旧衣丢了吧。全是跳蚤和虱子,万一被传染斑疹伤寒就糟了。”

伊莲也买过旧衣给他——纳森回想起这件事。当时他有理由接受。

“释放时的手续费,也是您替我付给看守的吗?”

“对。”

“您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纳森穿上衣服,不着痕迹地藏好剃刀问道。

“看到有人陷入困难,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难道……是哈灵顿先生托您照顾我的吗?”

纳森一边正常地应对,一边把于伸进暗袋,握住了剃刀柄,拇指扣在扳扣上。只要抽出来,拇指稍一用力……

他想像起自己舔舐刀尖的模样。一眨眼之间,嘴唇被削掉了。就像闪电划过那般。

冷静地、甚至面露冷笑地说话的自己,令他感到不可思议。挥舞剃刀,随手乱割乱划,才是他的原本形貌。他身上披了一层名为常识的薄皮。

“哈灵顿先生说你似乎被卷进那场骚动,被关进监狱了,很担心你。所以我想方设法,请市长撤销告诉,安排让你出狱。”

“连市长都买您的帐吗?”

“还好啦。”

感谢的同时,纳森也悄悄感到失望。因为他原本猜想设法营救他获释的或许是伊莲,聊以自慰。不过即使是无辜入狱,他会经被打人大牢的事,若是伊莲不知情才好。今后也绝对不能让她知晓。

“嗯,那身衣服很适合你。这样才像个诗人。”

“您读了我投稿《公众日报》的诗吗?那不是我真心想写的。”

在《公众日报》上,纳森没有使用本名,而是以“n·皮姆”这个笔名写讽刺诗。因为他不希望终有一日当诗人纳森·卡连闻名于世的时候,被人与小报上的煽动报导作家连结在一起。

“我猜你出狱以后一定会来这里。”

“哈灵顿先生今天什么时候会回来?其他两个人也不在呢。”

“哈灵顿先生他……”

“明天我带你去哈灵顿先生那里吧,”艾凡斯接着说。“他暂时不会回来这里了。”

纳森猜想,哈灵顿可能是害怕遭到逮捕而躲起来了。

“我读了你寄放在丁道尔先生那里的诗稿,还有你发现的古诗。我们到楼下慢慢谈吧。”

走下办公室后,艾凡斯从架上取出一叠纸放到桌上。

“啊,那些是……”纳森展颜微笑。是他放在这里没有带走的穴悲歌》。

“这是抄本呢。似乎是时代很古老的诗作,原本在哪里?”

“那是我写的,还没有完成。我还没写完,就碰上了那种事。”

“这些是你写的?”

艾凡斯难以置信地摇摇头。看起来也像是有些不高兴。

“不是你抄来的吗?”

“不是,那是我的创作。”

艾凡斯沉思了一下。然后他改变了话题。

“你跟丁道尔先生说,你寄放在他那里的古诗,是从令尊向教会要来的古老文书中发现的?”

“是的。是家父死后,我在阁楼找到的。”

“只有那一篇吗?没有其他的了吗?”

“我找到的只有那一篇。”

说完之后,纳森有些贪心越来:

“如果仔细找,或许还可以找到更多。”

“你务必要找找看。”

“丁道尔先生似乎怀疑那是一篇赝作。”

“哦,这类东西,若是不仔细鉴定,有时是会上当吃亏的。可是依我看来,那不折不扣是十五世纪的神职者所写的诗作。后世的人实在不可能如此娴熟地运用大量的古语。而且羊皮纸也是古物。”

“您很有鉴定眼光呢。”

“你把古诗抽走了一张对吧?”艾凡斯的声音带着调侃的笑意。“你真是精明。”

“没有全面信任丁道尔先生,我也觉得冒失,但还是小心为上。”

“可以让我看看那一张吗?那篇古诗非常精彩,可是少了一张,前后的经纬有些搭不起来。”

“我放在寄宿的地方。”

“你住在哪里?”

“萧迪奇。可是从明天开始,我打算像以前那样,在『马修斯』咖啡馆写东西。”

“『马修斯』我知道,是那家面对喷水池小广场的咖啡馆对吧?不过我没进去过。那么明天中午左右,我去『马修斯』接你。我们在附近的酒馆用餐吧。到时让我看看你抽走的那一张。然后我们再一起去找哈灵顿先生,他在皇家交易所前面。”

看到纳森·巴雷特夫人慌得跟什么似的。“我们都以为你半夜潜逃了。你跑去哪了?”

纳森走上阁楼,巴雷特夫人气急败坏地追上去。

代替床铺架在梁上的稻草床垫被收起来了。

巴雷特夫人用愤怒的表情掩饰尴尬,递出纳森的钱包。

“万一被闯空门就糟了,所以我替你保管起来了。房租也先扣掉了。”

纳森把小皮袋里的钱倒到掌心。基尼金币两枚,然后是三先令六便士三法辛。

“就算扣掉还没付的房租,应该还有更多。”

大概是觉得纳森再也不会回来,房东便把他的东西洗劫一空了,结果看到他又出现,只好赶忙把手边所有的钱塞进他的钱包里吧。

纳森没有继续多费唇舌,而是直接从暗袋里抽出剃刀,按下把手。刀刃跳出刀鞘,泛出寒光。

他从后面抓住连滚带爬冲下楼梯的女人肩膀,把刀刃抵在她的脖子上。

“现在只有这些!晚一点会还给你!

幸亏酒鬼巴雷特先生现在不在。即使手中有刀械,但要一次对付两个人,孱弱的纳森还是做不来。

纳森仍旧把刀子抵在巴雷特夫人脖子上,默默无语,她伸手指向架上的壶。纳森架着她走近架子,她把壶翻倒过来,里面滚出三枚基尼金币。

纳森把抵在她脖子上的剃刀迅速移动到后颈,抓住发根猛力一划。

手一放,巴雷特夫人便瘫软在地上。她昏倒了。

纳森拿走了全部的基尼金币,跑到阁楼拿起行李箱,再次冲下楼梯,离开房子。

横竖他也不打算继续住在巴雷特家的阁楼了。如果哈灵顿暂时不会回来,就拿无人的《公众日报》社当歇脚处吧!也省了房租。

他把剃刀收进暗袋里,折回通往琴酒巷的路。

失去获得两先令稿费的工作了。

纳森坐在无人的《公众日报》社阶梯,俯视着罩上薄薄一层灰的印刷机寻思。

他把钱包里所有的钱倒到掌心算了算。虽然不管算上多少遍,金额也不会增加。

五基尼三先余六便士三法辛。这样可以撑上多久?

对于成为古诗发现者,声名大噪,并出版诗稿一事,纳森还心存期盼。

红色的摩洛哥皮革饰以蕾丝花边样式的金箔,书背则是作者的名字纳森·卡连,这也同样烙上金箔……

第一本当然要签上作者的名字,敬献给伊莲·拉夫海德小姐。然后各送一本给奈吉,哈特及爱德·特纳。还有故乡的母亲和佩勒姆牧师。母亲不晓得会为她的儿子多么骄傲。

如果那本诗作受到世人肯定,现在正在写作的《悲歌》或许也能出版。这篇作品才是最适合献给伊莲的作品。

梦想不知分寸地宠溺着坐着楼梯上的十七岁少年。

可是母亲,我现在没钱了。

母亲不认为诗作有何价值。如果在学校介绍的法律事务所当见习生,即使七年之间没有薪资,之后就有薪水了。虽然不轻松,但生活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母亲冀望这样的保障。如果没有佩勒姆牧师支持,他现在还干着那无聊而没有意义的杂务。

如果不挑工作,伦敦多得是挣钱的方法。

比方说捡狗粪。只要捡拾一定分量的狗粪,拿到鞣皮工人那里去,就可以卖钱。一桶草料桶的狗粪可以卖八到十便士,如果品质好,还可以卖到一先令。可是这得一整天弯腰看着地上捡舍粪便,他才不干。

鞣皮的工作比拾粪更糟。将屠宰场送来的、充满血腥味的兽皮,用熟石灰溶液浸泡使其柔软,然后割除毛与肉,再翻过来刮除脂肪。皮黏答答的,而且十分沉重。接着浸泡在搅拌狗粪而成的粪水当中。所以鞣皮工人需要大量的狗粪。工作环境恶臭冲天。

为伊莲朗读的那段时期,纳森去过一次韦斯顿街的皮革市场。因为他对装帧用的皮革制造工程很感兴趣。深红色的皮革书籍美仑美奂,然而它的前一个阶段—从兽皮变成皮革的工程,却简直就像浸泡在鲜血与恶臭的汤水之中。皮革用狗粪软化之后,再浸泡到单宁液中,以火烘烤干燥。皮革师傅被与一般市民隔离开来。纳森掩住口鼻就要离去,被人骂道:“要不要把你的皮也剥下来鞣一鞣呀,小鬼?”等我死掉——此时他忽然动念心想。如果我的皮能用来装帧书本,那不知该有多美妙?求成深红色,捺上金箔装饰的话,一定会很美吧?美丽的事物由污浊之中诞生。即使棺柩中的肉体皮肤少了一部分,神明也会宽恕允许吧?

纳森叹了一口气,回到现在没有钱的现实。

比方说打捞泥泞破烂。这些人——大部分是孩童或老太婆——趁着退潮时打捞泰晤士河的泥泞,捡拾破烂,换得一点小钱。捡的东西有煤层、铁屑、钉子、绳头、骨片等等。十四磅煤层可换一便士,五磅废铁可换一便士,三磅骨片可换一便士。花上一整天打捞,才总算能赚得三便士。只要不厌恶在泥泞中打滚,或许可以免于饿死,但由于不卫生,几乎没有一个打捞者不得病的。因为也没钱看医师,所以只能在痛苦呻吟中死去。

这是他在监狱里听一个溜进煤货船行窃失风的七、八岁捡破烂的孩子说的。那孩子说,监狱的环境比起在泥泞中打捞破烂要好上太多了。那孩子懂的字汇没有几个。因为日复一日,只顾着在泰晤士河的泥泞中翻捡,没空跟其他人交谈,所以学不到几个字。

这是神的旨意。

可是即使是那样悲惨的孩子,最后神还是会拯救他们。只要让牧师献上祈祷,埋葬在教会的墓园,天使就会来拥抱他的灵魂,引领他上天堂。

纳森对牧师的教诲几乎不抱一丝怀疑。他装作对那一抹疑念毫无自觉。

他进入二楼的哈灵顿先生的房间。

床铺很简陋,但比阁楼的稻草床垫要好上太多了。跟牢房比起来,形同皇宫。

纳森想起,爱德与奈吉说他们的工作也是在恶臭中进行。因为想到鞣皮工程,他才联想到这件事。

他们还说,解剖实习容易受到他人厌恶。内科医师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人崇敬,但外科医师却受到轻视,更遑论解剖学。解剖学被当成毒蛇猛兽般避之唯恐不及。明明探究病理是首要之务呀——当时奈吉用那张孩子气的脸吐露不满,而爱德露出苦笑。

如果我死掉——纳森又开始幻想。就让爱德和奈吉利用这具身体吧。如果解剖是那么重要的事情的话。如果是他们两个,让他们解剖也没关系。埋在教会墓园里的,只要是剩下的骨头就行了。

然后,他又想到把皮肤做成皮革拿来装帧书本的事。

这是恶魔的诱惑……

这是不对的事情吗?为什么不对呢?我的皮肤要怎么使用,我想神是不会怪罪的……可是我却感觉到一丝罪恶感,为什么呢?

纳森跪在地上祈祷之后,在哈灵顿先生的床铺躺下。由于不必担心被人强暴,他得以一夜安眠。

出于在狱中的习惯,他一大清早就醒了过来,然后“啊啊”一声,慢慢地伸了个懒腰,心想可以尽情睡个饱,又继续睡了个回笼觉。

爽快的清醒带给他精力。床边的小几上有个大时钟,针指着三点二十七分。我睡过中午了吗?纳森吓了一大跳,但原来是钟停了。因为没人上发条。

话说回来,自已是不是睡过头了?艾凡斯先生会不会等得不耐烦,打道回府了?

纳森急忙进浴室整理仪容,抱起笔记用具出门去。脚步蹒跚不稳,呼吸急促。他把剃刀藏在暗袋带在身上。就像护身符一样,他离不开它了。一度在他心中醒来的凶暴部分,无时无刻都索求着剃刀。

仿佛他被投狱的漫长“时间”从不存在似地,那之前的“时间”与今天衔接在一起。纳森在摊贩喝了一碗热粥,然后走进“马修斯”。

他看看壁炉架上的时钟确定时间。十一点四十三分。自己睡了真久。

他点了咖啡,放好笔记用具,但在提笔写作之前,他先看了店里的报纸。他对社会情势没兴趣,但心想报上或许会有征才广告。他希望最好能谋得一个与文笔有关的差事。如果没办法,可以活用学校涵养的法律事务所也行……但没看到什么理想的职缺。

渴望剃刀的凶暴情绪平静下来了……他觉得。情绪能镇定下来,令他开心。现在的他不管再怎么愤怒,都不可能拿剃刀抵住别人的咽喉。即使钱包——里面装着他全部的财产——被扒了也一样。钱必须带在身上,这是巴雷特夫人的所作所为带给他的教训。万一被扒手盯上,他将落得身无分文。纳森的手无意识地时不时去确定钱包,同时也必然会触摸到剃刀。

他是昨天获释的。他再次想到这个事实。前天晚上,他人还在恐怖的牢房里。

“嗨。”艾凡斯站在纳森的桌前。“恢复点精神了吗?你昨天看起来就像个垂死的病人。你的脸色还不是很好呢。”

侍者前来询问点单,但艾凡斯挥挥手说“我们要走了”,付了纳森的帐,还给了一大笔小费,然后催促纳森说:“好了,走吧。”

“好久没见您光临了呢。”明明刚才才来点过餐,侍者却异样热络地招呼纳森。大概是想巴结打扮光鲜、戴假发还化淡妆、一看就是有钱人的艾凡斯当常客,而自己也沾了光吧——纳森心想。

“爱德先生和奈吉先生偶尔光临,都很担心您呢。”

纳森一阵心惊,,他们知道我被关进牢里了吗?但侍者接下来的话让他放下心来:

“他们猜您可能是生病了,或是离开伦敦回故乡去了。我也被问了,但我也不清楚先生的下落。”侍者直盯着他看,然后说:“您看起来很憔悴,一定是生了场大病吧。”

两人在酒馆的包厢独处。沿着肩胛骨边缘抚摸的手指触感警告着纳森:不要信任他。

“我迷上你的才华了。”艾凡斯说。“《悲歌》,那部作品实在太出色了。我愿意援助你。”

眼前的人是天使吗?

纳森轻轻触摸暗袋里的剃刀,再一次自我警惕。

不要信任他。

“具体来说,您会援助我什么?”纳森尽量公事公办地说。“而您希望我有什么回报?”

“我想让你的才华开花结果。”

“您要安排我的作品出版吗?丁道尔先生怎么说?”

“他好像还没有仔细读过。我比他先读完了。不管是古诗,还是你的作品。”

“您愿意帮我向丁道尔先生推荐吗?”纳森性急地追问。

“你先把你写到一半的《悲歌》完成吧。这段期间的生活费由我来负担。我没法让你奢侈度日,不过我想想,就给你十镑好了。你在用完这笔钱之前,把诗作完成。这段期间,我会督促丁道尔先生读完你寄放的作品。只要仔细读过,丁道尔先生也会发现那是货真价实的十五世纪古诗吧。那是珍贵的发现。”

“如何?”艾凡斯盯着纳森的脸看。“十镑不够吗?你还需要多久可以完成?”

“我在想……您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帮我?”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太欣赏你的才华了。艺术家就需要援助者。我想要获得这份挖掘、培育年轻天才的荣誉。”

不过——艾凡斯警告似地竖起手指说。

“不可以告诉别人。”

“不可以告诉别人什么?”

“全部。你发现的古诗非常珍贵。万一被别人发现了,有可能甜言蜜语地接近你,试图利用你。在丁道尔先生与我将它公诸于世以前,不要告诉任何人。还有你写的《悲歌》也是。懂了吗?”

如此叮咛的艾凡斯,眼中一瞬间闪过一道厉光。纳森用手按住剃刀。

“你还不明白伦敦是个多么可怕的地方。”

我明白——纳森心想。他可是在凝缩了伦敦骇人面的监狱里头待了一个多月。小偷、强盗、拦路打劫者、诈欺师、杀人犯、强奸犯、仙人跳罪犯、妓女,还有像那孩子一样只是捡了钱的人,到纳森自己这种无辜入狱者,监狱就像将这些全部搅和在一块儿的肉布丁。即使是纯真无邪的人,只要在那里待上一个月,纵然不愿意,也会学尽各种作恶的手法。

仿佛看透了纳森的想法,艾凡斯说:“不过是在新门待了一个月,别自以为就了解伦敦了。”明明包厢里只有两个人,艾凡斯却把声音压得几乎听不见。

“真正的坏胚子,会甜言蜜语接近你、欺骗你。你来到伦敦以后,或许也结交了朋友。你的朋友可能是性格开朗的善良人物,于是你放下心防,向朋友坦白许多事。朋友并非出于恶意,而是以轻松的心态将这些事告诉别人,听到的人又传给别人。就像这样,事情愈传愈广。谁能保证这些人当中就没有一个心存歹念呢?你拥有的可是宝贝啊。”

宝贝。纳森自己就是这么说的。对爱德和奈吉。

“你已经告诉过谁了吗?”

“嗯,我告诉爱德和奈吉了。他们是我的朋友,是解剖教室的丹尼尔医师的弟子。他们说他们住在老师家。”

“丹尼尔先生的解剖教室弟子?”

“是的,他们是我在伦敦最先交到的朋友。他们的工作有点可怕,但他们人很好。只要请他们别说出去,我想他们都是嘴巴牢靠的人。”

“不,若是刻意叮嘱他们别说,反而会让他们以为这是很重要的事。今后再也不要提起,让对方就这样忘了这事吧。”

纳森也让伊莲看了《悲歌》的诗稿。可是伊莲没有仔细读内容,她只瞥了一眼,说比法文还要深奥,如此而已。

我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伊莲了吗……?

好想见她,好想拥抱她。不,得等到脚踝的伤痕消失了才能见她。铁镣深深地陷在肉里,有段时间化脓了。这耻辱的印记是否一生都不会消失了?每到深夜,令他几乎想咬舌自尽的屈辱记忆就会袭来,而脚镰的伤痕同样能唤起这段恶梦。

料理送来,纳森咽了咽口水。

巨大的白铁盘中央堆满了水煮鸽肉,周围环绕着高丽菜、红萝卜和芜菁,然后淋满了几乎快淹没这些的奶油酱。

这样是一人份!

伦敦的蔬菜都沾满了煤烟。英国料理的滋味总是被法国人嘲笑说英国人是在胃里做菜的,但这一餐对纳森来说,是他来到伦敦以后第一次享用到的豪华餐点,也可以说是他此生尝到最美味的餐点。

盛肉的盘子吃光以后,接着送上了甜点蛋糕。

包着鲜奶油与融化的巧克力、又松又软的蛋糕卷就像天使的微笑,纳森的警戒心被巧克力给包裹起来了。

“你从古诗抽走的那一页在哪?”

“在这里。”

“弗兰西斯·拉别尔武运蹇落,”艾凡斯念出其中一节。“拉别尔,我记得他是理查三世的家臣吧?”

“是的,他是为了那位残虐的佝凄王,在博斯沃思原野奋战并战死沙场的战士。”

“不对,弗兰西斯·拉别尔起兵叛乱,推翻亨利七世,是理查三世在博斯沃原野战死之后。”

“是吗?”

“给我一匹马!我愿以我的王国交换一匹马!”艾凡斯说出莎士比亚剧中的台词。

“而且拉别尔为了洗雪理查三世的憾恨而举兵,却一下子就溃不成军,但他并没有战死。”

“是这样吗?”

“即使不知道这件事,也没有必要引以为耻。理查三世虽然很有名,但很少现代人知道他的家臣后来的事迹。不过作者『神的仆人托马斯·哈瓦德』是同时代的诗人,所以应该知之甚详吧。”

“您是个学者吗?”

艾凡斯就像听到什么离谱的玩笑似地笑了。

“这个嘛,我是有点杂学知识。”

“您似乎很喜欢阅读。”

“读书是很有意思,但我没有你那样的文才。好了,我们去哈灵顿先生那里吧。”

伦敦名胜之一皇家交易所的中庭挤满了群众。

面对柱廍,有多达一百六十家店铺,不只贩卖英国物产,法国、西班牙、义大利等国的商品自不用说,甚至还有来自遥远东方大陆的进口货,诸如高雅的陶瓷、地毯、丝织品、香油、装饰品,连象牙假牙、玻璃义眼皆有贩卖。日常的便宜货品则在露天摊商贩卖。聚集在此的当然不只有伦敦市民,还有戴着穗饰帽子的荷兰人、披着短斗篷的西班牙人、阿拉伯人及波斯商人。当然扒手、偷行李的、抢东西的罪犯也混在人潮之间伺机下手。

纳森疑惑要怎么样在这大片人群当中找到哈灵顿,但他多虑了。

哈灵顿就在高出一层、格外显眼的地方。

哈灵顿的头和双手从两片组合起来的木板洞穴中伸出。

群众叫嚣嚷嚷着,朝他丢掷鸡蛋或石头。

“您把我救出监狱,难道就不能救救哈灵顿先生吗?”

“没办法的。他是恶名昭彰的《公众日报》的社长。暴动的时候他没被逮捕,但后来因为教唆及煽动暴动的罪名被逮捕,打进新门监狱。是暴动几天后的事。他似乎被关在跟你不一样的牢房呢。他现在依然是收监之身。审判之后,他被判一天两小时,连续五天站在示众台上示众,其余时间得待在牢房。这算是很轻的判决了。有些人被示众十天,被投石活活砸死。哈灵顿先生的示众刑,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示众刑结束后就会被释放了吗?”

“不,会被监禁在监狱。不晓得要关上几个月还是几年,会不会被释放,要看国王陛下的心情吧。”

自己会被投狱,都是哈灵顿害的。然而奇妙的是,纳森完全没办法对哈灵顿兴起半点怒意。是因为他现在这模样实在太过悲惨了吗?

钟声告知正午到了。几名警吏解开示众台的枷板,让哈灵顿坐上返回监狱的护送车。哈灵顿的双脚铐着脚录。

铁链的声音响彻纳森的头盖骨。纳森忽然当场昏倒在地上。

他在摇晃的马车中恢复了意识。他靠在艾凡斯的肩头上,被他扶着。

“你果然身心俱疲了。这也难怪,你在那个地狱待了一个多月嘛。”

纳森还以为自己的精神和体力都恢复了。

“示众刑对你的刺激似乎太大了。没事的,你不会再回到监狱的。如果回去穴公众日报》社,即使不愿意,你也会想起示众刑,然后又想到新门监狱。我不能把有过那种可怕经历的你一个人抛下。你到我的住处来,好好休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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