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2)
一个月后,某一天下午,在亨利勋爵位于梅菲尔[1]家中的小图书室里,道林·格雷正斜靠在豪华扶手椅上。书房本身很迷人,墙面镶有橄榄色橡木壁板,奶油色的中楣,有浮雕的灰泥天花板。砖粉色的毛毡地毯上,铺着缀有长长丝绸流苏的波斯小毛毯。在一张小椴木桌上,放着一个出自克洛迪翁之手的小雕像,旁边有一部《小说百篇》,是克洛维斯·伊夫[2]为玛格丽特皇后[3]装订的,封面上饰有涂金雏菊,是皇后专为自己挑选的图案。壁炉架上摆着一些大青瓷坛子和鹦鹉郁金香。伦敦的夏日阳光闪烁着杏黄色,穿过镶嵌着细小铅条的小窗,照进书房。
亨利勋爵还没到书房。他总是迟到,这是其准则:守时是时间之贼。道林·格雷因此看起来非常郁闷,他无精打采、漫不经心地随手翻看着插图精美的《曼侬·莱斯科》[4],这是他在一个书架上找到的。路易十四时代的时钟单调地滴答响着,让他心烦意乱,有一两次他甚至都想走了。
终于,他听到门外响起了脚步声,门开了。“你来得太晚了,哈利!”他咕哝着。
“恐怕不是哈利吧,格雷先生。”一个尖嗓子回答他。
他赶紧抬头看了看,站了起来:“对不起,我以为是……”
“你以为是我先生,可我是他太太。你得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很熟悉你,因为我看过你的照片。我想我先生有你十七张照片。”
“没有十七张吧,亨利夫人?”
“好吧,那就是十八张。有天晚上我还看到你和他在歌剧院一起看戏。”她说着,神经质地笑起来,用那恍惚的蓝色的眼睛望着他。她是一个古怪的女人,身上的服饰看起来总仿佛是在怒气冲冲时设计,暴跳如雷时穿上的。她常常会爱上某个人,但因为她的激情从未得到回应,她一直保留着所有的幻想。她千方百计想让自己看起来花枝招展,但只给人留下衣衫不整洁的印象。她叫维多利亚,最大的癖好是去教堂。
“我想是在演《罗恩格林》的时候吧,亨利夫人?”
“对的,就是亲爱的歌剧《罗恩格林》上演的时候。我最喜欢瓦格纳的音乐。声音那么响,你尽可一直谈天,反正谁都听不见你在说什么。这是一大优点,你说对吗,格雷先生?”
她那两片薄嘴唇里又发出神经质般的短促笑声,她的手指开始玩弄一把长长的玳瑁壳柄裁纸刀。
道林笑了,摇了摇头:“恐怕我不这么想,亨利夫人。听音乐时我从不说话——至少在听优美的音乐时是这样。如果听到的是不好听的音乐,听者就有责任用谈话声盖过它。”
“哎呀呀!这可是哈利的一个观点啊,对不对,格雷先生?我总能从哈利的朋友口中听到他的观点。这是我认识他朋友的唯一途径。但你千万别以为我不喜欢优美的音乐。我非常喜欢,但也害怕。它把我弄得太浪漫。我会崇拜钢琴家——有时一次就崇拜两个,哈利这样说过我。不知道他们身上有什么东西吸引我,或许因为他们都是外国人吧。他们全是外国人,不是吗?甚至那些在英国出生的人,过段时间也都成了外国人,不是吗?他们真聪明,这对艺术真大有裨益。这样一来,艺术就世界化了,不是吗?你从来没参加过我的任何聚会,不是吗,格雷先生?你一定要来。我没钱买兰花,但我在外国人身上不惜一切。他们使房间看起来绚丽多彩。看,哈利来了!——哈利,我来找你想问点事儿——我忘了要问什么了——然后我发现格雷先生在这儿。我们聊音乐聊得很愉快。我们两人的观点很一致,不,是很不同。但他真是个最讨人喜欢的人儿,见到了他我真高兴。”
“我很愉快,亲爱的,非常愉快。”亨利勋爵说,他竖起月牙般的浓黑眉毛,愉快地微笑着,看着他们俩,“真是抱歉,我来晚了,道林。我去沃德街看一块老式锦缎了,讨价还价了好几个小时。现在的人啊,什么东西的价格都知道,但它们的价值,都不知道。”
“我恐怕得走了。”亨利夫人喊道,她突然一阵傻笑,打破了让人尴尬的安静,“我答应了公爵夫人,要和她一起开车兜风。再见,格雷先生。再见,哈利。我想你们会在外面吃饭吧?我也是。或许我们会在索恩伯里夫人那儿再见面的。”
“我敢说会的,亲爱的。”亨利勋爵说。亨利夫人像一只淋了一整夜雨的天堂鸟,“嗖”的一声飞出房间,只留下一缕赤素馨香水的微香。她一出门,亨利勋爵就把门关上了,随后点上一支烟,猛地坐到了沙发上。
“绝对不要娶头发是草黄色的女人,道林。”他抽了几口烟后说。
“为什么,哈利?”
“因为她们太多愁善感了。”
“但我喜欢多愁善感的人。”
“根本就不要结婚,道林。男人结婚是因为厌倦,女人结婚是因为好奇:结果是双方都感到失望。”
“我想我不会结婚了,哈利。我已深陷爱河。这是你的一句警言。我正付诸实践,就像实践你说的每一件事那样。”
“你爱上谁了?”亨利勋爵顿了顿说。
“一个女演员。”道林·格雷说,脸涨得通红。
亨利勋爵耸了耸肩:“这是很老套的开场。”
“你要是见过她,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哈利。”
“她是谁?”
“她叫西比尔·文恩。”
“从未听说过这个人。”
“没人听说过她,但终有一天人们会听说她的。她是个天才。”
“好孩子,没有哪个女人是天才。女人是一种装饰性的动物。她们从来无话要说,却总说得让人着迷。女人代表着物质战胜了思想,正像男人代表着思想战胜了道德。”
“哈利,你怎么可以这样说?”
“亲爱的道林,这千真万确。目前我正在分析女人,所以我应该知道。这个问题并非如我所想的那么深奥难解。我发现,女人归根结底只有两种类型:单色的和彩色的。单色的女人很有用,你要想捞个体面的名声,你只需带她们去吃晚饭就可。另一类女人很迷人,然而她们犯了一个错误:她们化妆,想方设法使自己显得年轻。我们的祖母们化妆则是要千方百计使自己可以口若悬河。胭脂和智慧曾形影不离。现在完全不同了,只要一个女人看起来能比自己的女儿年轻十岁,她就满意了。至于交流,全伦敦只有五个女人值得一谈,而其中的两个还没有资格进入上流社会。不过,还是给我谈谈你的天才吧,你认识她有多久了?”
“啊!哈利,你的观点吓死我了。”
“不必在意。你认识她多长时间了?”
“大概有三星期了。”
“你在哪里遇到她的?”
“我这就告诉你,哈利,但你千万要心怀恻隐。毕竟这都是你惹的事,因为若没遇到你,这事就绝不会发生。是你让我充满了疯狂的欲望,想去认识生活中的一切。见到你以后,连续数天,我的血管里都似乎有某种东西在搏动。我无论在公园闲散漫步,还是逛皮卡迪利大街,我都习惯性地观察从我面前走过的每一个人,以一种疯狂般的好奇心,想知道他们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其中一些人使我迷恋,另一些人让我满怀恐惧。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精致的毒气,而我却渴望去品味……就这样,有天晚上,大约七点钟,我决定出去探险了。我感到,在我们这个灰蒙蒙的鬼魅般的伦敦,像你曾说的那样,鱼龙混杂,恶棍遍布,罪孽昭然,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去发现。我设想了数以千计的可能性,单单危险本身就让我有了一种愉悦感。我记得,在我们初次一起用餐的那个美妙的夜晚,你就对我说过,寻找美是生活的真正秘密。我不知道自己期望什么,但我依然出门了,朝东游逛过去,很快就迷失在蜿蜒肮脏的街道和黑咕隆咚寸草不生的广场里。大约八点半时,我经过一个乱糟糟的小剧院,汽灯光炫眼,剧目单花哨。一个丑陋的犹太人站在剧院门口,抽着劣质雪茄,穿着我平生从未见过的最奇怪的背心,一头长鬈发油光锃亮,脏兮兮的衬衫中间一颗大钻石闪着光。‘要包厢吗,老爷?’他一见我就说,谦恭地脱帽致敬。他身上有种东西让我觉得有趣,哈利。他就是这样一个怪物。我知道你会嘲笑我,但我真进去了,付了整整一个畿尼,要了一个舞台包厢。我至今仍不明白为什么那样做,然而,如果我没进去——亲爱的哈利,要是我没进去——我可就错失我一生中最浪漫的事了。我看出来了,你在笑我。你真可怕!”
“我不是在笑,道林,至少不是在笑你,但你不该说这是你一生中最浪漫的事。你应当说是你一生中的第一次浪漫。你会一直有人爱,你也会一直爱上爱。多情是无所事事者的特权,也是这个国家有闲阶级的用处之一。别害怕,确实有许多美妙可人之事在等着你。这只是开始。”
“你认为我天性如此浅薄吗?”道林·格雷生气地叫道。
“不,我认为你天性深沉。”
“你什么意思?”
“好孩子,一生只爱一次的人才是真正的浅薄之人。他们自称忠实、忠贞,我则称之为习惯懒惰,或是缺乏想象。忠诚之于感情生活,就像一贯性之于理智生活——都只是承认失败。忠诚!将来我一定要研究研究这个东西。其中包藏着对财产的贪欲。如果不是因为害怕被别人捡走,我们肯定要扔掉很多东西。但我不想打断你,继续讲你的故事吧。”
“好吧,我发现自己坐进了一个可怕的私人小包厢,正对着粗俗不堪的幕布。我从幕布后往外看去,俯视了一下剧院。剧院简直庸俗至极,到处是丘比特和丰饶角[5],活像一只低档的婚礼蛋糕。顶层和正厅后座区基本坐满,但昏暗的前两排却空无一人,而在我所猜想的他们称之为‘花楼’[6]的地方,也几乎不见人影。女人拿着橘子和姜汁汽水走来走去,很多人在大啖坚果。”
“那一定就像英国戏剧全盛时期的场景。”
“我想也是,就像那样,让人十分郁闷。当我看到剧目单时,我开始不知所措。你能想到要演什么戏吗,哈利?”
“我想应该是《傻男孩,或天真的哑巴》吧。我相信,我们的父辈过去都喜欢这些玩意儿。道林,我年岁越长,越强烈地感到,凡是父辈们觉得足够好的,我们都觉得不够好。无论是艺术,还是政治,les grand-pères ont toujours tort(先辈们总是错的)。”
“要看的这部剧对我们来说也够好了,哈利。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必须承认,一想到要在这样一个龌龊不堪的小地方看莎士比亚的剧,我很恼火。但我仍抱有某种兴趣。我决定无论如何等到第一幕开场。乐队很差劲,指挥是一个犹太年轻人,他弹着一架声音刺耳的钢琴,几乎把我吓跑,但大幕终于拉开,戏开场了。演罗密欧的是一位胖老男人,眉毛用软木炭涂得黑黑的,嗓音悲戚沙哑,整个人像只啤酒桶。茂丘西奥几乎也一样糟,演员是一个蹩脚的丑角,随心所欲地插科打诨,与乐队交情很好。这两个演员就像布景一样稀奇古怪,看起来像来自乡下的戏班。但是朱丽叶!哈利,想象一下吧,一个不满十七岁的姑娘,长着一张鲜花一样的小脸,小巧的希腊式脑袋,头上盘着一圈圈深棕色的发辫,眼睛就像紫罗兰色的井水,充满激情,嘴唇则像玫瑰花瓣。她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子。你曾对我说过,你对悲情无动于衷,但美,单单是美,就能让你热泪盈眶。哈利,说实话,我因为泪流满面,几乎看不到这个姑娘。而她的声音——我从未听到过那么好听的声音。起初她的声音很低,音韵深沉,好似歌声,流进你的耳中。接着,声音稍稍高了一些,听起来就像一支长笛或是远处的双簧管在演奏。在花园里的那场戏,她的声音里蕴含了一种你只能在天亮前从夜莺的歌声中听到的,让人战栗的狂喜。后来,有好几个瞬间,她的声音又像小提琴声一样充满狂放的激情。你也知道,声音是多么容易让我激动。你的和西比尔·文恩的声音是我永难相忘的两种嗓音。我一闭上眼睛,就能听见它们各抒己见。我不知道听谁的好。我为何会不爱她呢?哈利,我真的爱她。她是我生活中的一切。一夜又一夜,我去看她的戏。今天晚上,她扮演罗瑟琳,第二天晚上,她又演伊摩琴。我曾眼看着她从情人的唇上吮吸毒药,死在意大利阴暗的墓穴中。我也曾看着她装扮成一个漂亮的年轻人,穿着紧身衣裤,头戴小巧的帽子,在亚登森林里游逛。她也疯过,曾走到一个有罪的国王面前,让他戴上芸香,品尝苦菜。她也曾扮演天真无邪的女人,被嫉妒的黑手掐断了芦苇一般的脖子。[7]我看到过各个年龄、穿着各种戏装的她。一般的女人从不能激发人的想象,她们身受所处时代的限制,连魅力也无法使她们有所改观。她们的头脑就像帽子,让人一目了然。你到处都能看到她们,没有谁有什么秘密可言。她们早上会到公园骑马,下午会在茶会上闲聊。她们的笑千篇一律,行为举止时髦。她们都很浅薄直露。但女演员!是多么与众不同啊!哈利!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只有女演员值得爱呢?”
“因为我爱过很多,道林。”
“噢,不错,是那些染发、化妆的可怕家伙。”
“别贬低染发化妆的人。她们有时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魅力。”亨利勋爵说。
“现在我真希望没跟你谈起西比尔·文恩。”
“你忍不住的,道林。在你以后的人生中,你干了什么都会告诉我的。”
“是的,哈利,我相信是这样。我会忍不住把一切都告诉你的。你对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影响。即使我犯了罪,我也会来向你坦白。你会理解我的。”
“像你这种人——就像生活中无拘无束的阳光——是不会犯罪的,道林。但我仍感谢你的恭维。好了,现在就告诉我吧——给我火柴,做个好孩子——谢谢——你与西比尔·文恩实际上是什么关系?”
道林·格雷惊跳起来,脸涨得通红,目光如炬:“哈利!西比尔·文恩是神圣的!”
“只有神圣的东西才值得去碰,道林。”亨利勋爵说,声音里透着一丝奇怪的伤感,“但你为什么这么生气呢?我想她终有一天会属于你的。坠入爱河的人,总是始于自欺欺人,终于欺骗他人。这就是世人所说的浪漫。不管怎样,我想你们互相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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