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比利时(5)(1/2)
也是在这个星期,路易斯从爸爸挂在走廊衣帽架上的外套口袋的钱包里偷了钱。他付钱买了制服、绿色衬衣、黑色灯芯绒裤、橙色领带、带帽盔革带的黑帽子、带肩带的腰带、面包袋和有三角形标志的皮带扣。在海恒多恩的房间里,他擦干净皮带扣,穿戴好,洗了脸,梳了头发。当他第一次穿过瓦勒大街的时候,整座城市都知道了。实科中学的那些心怀忌妒的男生都呆呆地站着,瞪着他看。小女生们朝他微笑。一个二等兵 向他打招呼的时候行“希特勒万岁”礼,腊肠犬朝他狂吠,钟楼上的狮子旗在风中飘扬。但这套装备还远说不上完整,还缺少希特勒青年的匕首,缺少勋章或体育奖章。他身边的海恒多恩什么都没察觉到,这个霍屯督人。
在市政厅里,在他们的厅里,热内瓦坐着,读《雄鹰报》,嘴角上叼着一根香烟。他在看到这个新的毛头小子时,脸上的表情显露出了极大的惊诧;路易斯正扬扬得意,热内瓦却一边笑一边骂了起来。博斯曼斯正一个人用木剑练习击剑,也跟着大笑起来。离路易斯几步远,手指着路易斯哧哧笑的海恒多恩也大笑起来。现在路易斯也看出来了,现在才看到:他忘了穿上绑带靴子了,老天啊,他怎么会犯这样的错?他脚上还穿着镜面一样光亮的可笑的尖头低帮鞋,是海伦娜姑妈从弗洛伦特叔叔的柜子里拿出来的,就在她——不顾婆妈妈的哀怨反对——搬进弗洛伦特叔叔的房间的时候。
“我可早就好好儿给你讲解过的。”海恒多恩说,这个人渣。
“你什么都没给我讲。”路易斯喊道。
“真是个交际舞男 呀。”热内瓦用造作的假声说。路易斯从博斯曼斯手上一把夺下木剑,刺向海恒多恩,这家伙本来可以让他不出这个丑的。热内瓦,不愧是胸前口袋别着希特勒青年优秀勋章 的,像猫一样一跃而起,取下了挂在墙上阿尔布莱希特·罗登巴赫 [285] 画像两侧的佩剑中的一把,往上一击,把路易斯手上这把可怜的剑打飞了出去。海恒多恩低下头去。木剑啪嗒一下掉在了地上。路易斯想要拾起它,但屁股上被踢了一脚,脸上挨了一巴掌。热内瓦拽住了他的新领带,拉住他。“没有我的命令,击剑课就不能中断,明白吗?”
“明白,队长。”
他必须连做三十个俯卧撑。
其他人在用慢动作练习刺和劈的时候,看都不看他一眼。
他把自己撑起来,又落下去,直到下巴几乎碰到地面,没法做到二十个;他的胳膊痛得不行,颤抖个不停,他大口大口地呼吸,满是灰尘的房间开始旋转。他小腿肚上一阵抽搐,无法停止。路易斯一下子趴倒了。
“三十个。”热内瓦说,“明白吗?”
路易斯又重新做了起来。寄宿学校连同那些狡诈的修女可没训练他这个。教父也没有。谁都没有。他们应该从小就教会我遵守钢铁般的纪律。我会成为你们所有人中最强硬的,我的胳膊会像钢绞索一样,我的头就是个钢盔,我的灵魂会用石棉外套压住自己的火焰。他的躯干再也没法抬起一厘米了。踢我吧,用你那符合规矩的靴子四下践踏我吧,我脸面都丢光了。
“你可以下星期到我们店里来拿一双靴子,”热内瓦说,在房里就剩他俩的时候,“别人在场的时候,我不能这么对你说。还有,你的头发,不能留成这样子。”在放路易斯回家之前,热内瓦把他头发剪到和火柴棍一样短,这样才合适。是用一个同志的温柔手指剪的。
路易斯穿着带圆贴皮、硬硬的新皮靴(他答应了妒意大发的海恒多恩,偶尔也会给他穿一穿的),张着腿站岗,手上拿着三角旗。“弗兰德里亚”俱乐部,原先是亲英、亲法的网球俱乐部,现在里面要开个庆祝会,向在东线战场上获得勋章的党卫军坦克部上尉葛茨·冯·贝尔利辛根 [286] 致敬。会场是在一座公园里,这里有上百种不同的黄色绿色,有莫里斯·德·波特肯定能叫出名字的树。弗里格肯定知道车品牌的那些汽车,塞满了军官,全部嚓嚓响着停在了露天台阶跟前。所有的军官都蹦蹦跳跳地上台阶,他们一代一代都是这么学的。婆妈妈的哥哥霍诺热,那个少校,真该从他们这儿学点样子。比利时人就是不会蹦,好几代人了都不会。热内瓦在房子里张罗着自助餐。任务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只要它们能保障流程万无一失。路易斯想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杰夫·冯·德·维勒 [287] ,他是不是真的不愧有“杰夫·白兰地”这个称号,是不是和阿尔曼德舅舅一样从外表上就能看出来。杰夫·冯·德·维勒是与热纳瓦家私交很好的一个朋友,队长宣称。他有私人卫队,五十个穿着黑色银色衣服的男人,可以随身带火器的那种。什么时候他才能得到有利的时机,向爸爸透露自己加入了弗兰德纳粹青年团?要等到爸爸发现钱被偷了的时候?不管怎样要在下个月之前,因为下个月整个分队都要坐上托特组织 [288] 的大巴,去科隆参加德意志弗拉芒文化日的活动了。
脑力劳动和手工劳动之间的桥梁。在科隆,维斯·摩恩斯 [289] 会讲话,无与伦比的弗拉芒头脑,在比利时的监狱里写出了激荡人心的《狱中书》,路易斯曾经一个人,流着感动的泪水,在镜子前大声朗读过那本书的。艺术啊,要将美寻找。我们有太长时间都相信生活的秘密要去黑暗的地方,去让人仇恨的东西中寻找。我们只能理解为美的那些,却从生活最初的源泉里流出,这源泉是根本,也是危险,明白吗?可正是这样,它才会迷惑人,让人神魂颠倒。它是一束最纯洁的神圣火焰,明白吗?是会把人烧焦的太阳,难怪日轮会成为德意志民族的象征,现在也成为弗拉芒民族的一部分标志。叙利尔·费夏福说:我们的艰难时代要求有迅速、完备、果断的行动!好,天才般的教士,我加入了,我站在这里,将我的职责付诸行动。
这么思考着(路易斯无声地对自己说),这么思索着人类的处境与自然(他低声说),我,哨兵塞涅夫,在梦里,“在重重时代迷雾之后,看见一个伟大的民族正从这气势磅礴、狂澜汹涌的战斗中昂扬崛起”。
一切的一切,莫非如此。
那边那些是什么树,莫里斯,是橡树吗?一片阔叶林小又小,才一百年不算老,染上金色模样俏。三个拗字韵呢。是夏日橡,还是冬青橡?莫里斯,我想你。你要在的话,那一天肯定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就是我鼓起所有勇气走进市政厅那天。
突然,路易斯透过灌木丛看到了他母亲。她穿着一套他从来没见她穿过的优雅的米色套装。她也和他一样,是在别处换的衣服?在艾尔拉工厂里?她用一把闪闪发光的金属勺子舀了榛果冰激凌放进嘴里,她转着舌头舔掉一半这个绿甜品,同时把这把发光的勺子送到了一个男人的嘴唇边,一个四十多岁、短头发、长鼻子、穿着白色短袖衬衫的男人。这个男人用牙齿夹住勺子,妈妈大笑,试着拔出这把让男人变成长嘴鹭鸶的金属短棍。
哨兵手中的旗杆一动不动,有“蓝脚鲣鸟” [290] 脚上那种蓝色小三角的旗面也没有飘扬。可是这哨兵,负责放哨守卫的他却陷入了惶恐。我母亲在这儿要做什么?我怎样才能逃走?如果我要撒尿了怎么办?我偏偏现在尿急了。当海恒多恩托着一个装满糕点的银盘,就像学校宿舍里的修女在冬天日出以前举着一铲子灼热冒烟的煤块那样走过来的时候,路易斯大声叫唤道:“嘘,嘘,哎。”
海恒多恩走近了,说:“现在不行。我给我们留了六块。再等一会儿。”
“什么?”
“我这儿的修女泡芙 [291] 。餐后每个人都可以拿三块吃。”
“海恒多恩,我们能不能换一下岗?”
“你疯了吗?”
“我不是很舒服。”
海恒多恩消失了。路易斯默默地乞求他母亲:走吧,不要看到我,拜托了,这不公平,我没法走开,我不可以藏起来,因为我要听命令,必须听命令,不要废话,所以你能看到我,但这样的情况不能发生啊。
屋里唱了起来:“我的心上人哦就要是水手,汹涌猛烈哟就像那海浪。可是他的心哦只能忠于我,要是变心哟两人就分散。 ”
汹涌猛烈。我一下子全身冰冷。我要拉肚子了。因为穿白色短袖衬衫的那个男人站起来了。妈妈也站起来了。路易斯尽可能把脸转向一边。一个侧脸朝人的哨兵,他在遥远海洋的另一边偶然发现了危险情况。他看到了博斯曼斯,肚子前扛着一只对他来说太大的步兵鼓。看到这一幕的哨兵,肚子里肠子在咕噜咕噜叫。
脚步声近了,伴着一只小狗的汪汪声和砾石的刮擦声。“可是他的亲吻哟,每一个都像是海浪,海浪,海浪。 ”妈妈和远处的士兵们一起唱,那是从东线战场上回来的伤员,所以他们有权利唱这样的歌。那男人比爸爸高,爸爸是一米七五的个头。在他又长又细的鼻尖上有一处擦痕。他有一颗金牙。他的细长眼睛斜着,在剃光了的两鬓边上有两只少女一样的耳朵。他的裤子白得一尘不染,不过就在右边膝盖处有一个棕红色的污渍,是一个小孩手掌的大小和形状。他用缓慢而有点嘲讽的口气问道:“出了什么事儿,康斯坦茨 (康斯坦泽)?”
这位康斯坦泽,这位坚定忠贞者 [292] ,用响亮的嗓声与他说着轻快的德语,哦,不,是在和一只脏兮兮的小白狗说德语,这只小狗在舔路易斯的靴子。
现在妈妈站在了他面前,就像站在安特卫普动物园的一个笼子前(她答应过我下次我们一起去那里的)。她温柔的大眼睛。她颤动着的、画成心形的鲜红嘴唇。
路易斯的睫毛上挂了汗珠。他不敢把袖子抬到脸边,他的手贴在臀部一动不动。这个哨兵是个正在融化滴水的雪人。
“噢。”妈妈说,然后又问道:“告诉我,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路易斯。”
“他叫路易斯。和我儿子一样 。”
“是这样啊。”这个男人说。
“你不热吗,穿着这么厚的袜子?”
“不热。”(不热,夫人。不热,妈妈,妈妈。)
“你穿了这么结实的靴子啊,在我看还都是新的呢。它们不挤脚吧?一点都不?你的脚看上去可不小哦。”
“弗兰德万岁!”路易斯尖刻地说道。
“万岁!继续加油,小伙儿。”妈妈的香水飘到了他脸上,她把他带皮扣的领带拉紧,直到下垂的两端达到了同一高度。“你这个坏小子。”她低声说,然后就再也不转过来看他了。她那袜子的接缝线立得直直的。小狗攀着男人白而宽的裤腿往上跳。“再会 。”那男人最后还道了个别。
当路易斯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家里,已经想好了所有他要第一时间说出口的解释的话,妈妈却一句话也没提。直到她为他切开涂了层糖浆的小萝卜时,她才给他使了个眼色。爸爸兴致很好,因为妈妈兴致也很好。
她走到路易斯的房间,没有像平常那样仔细地敲敲门,自从他请求她进屋敲门以后她一向都会敲的。(“你说得对,你不再是小孩儿了。”她严肃地点点头说。)她坐到了他床上。他吓了一跳。她那沾着小拖鞋的粉红色绒球的腿在离他的毛巾只有十厘米远的地方晃荡,毛巾上的精液还没完全干。
“今天下午天气可真好,我老板就说:‘我怎么这么蠢,还待在这间小房子里,运输的大部分工作都做完了,我们昨天就把货物都送走了。我现在去打会儿网球,你也一起去吗?’——你这个坏小子,你加入希特勒青年团多久了?”
“这个不是希特勒青年团。”
“哦,不是吗?”
“不是。这是弗兰德纳粹青年团。”
“不就是一回事嘛。”
这个女人怎么能这么笨!“首先他们的旗帜就不一样,人人都有画了纳粹十字的袖章,写了‘鲜血与荣耀 &039;的皮带扣,一枚鲁内文的胜利符号……”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我想先拿到我的运动奖章。”
“你觉得他怎么样?”
“谁?”
“亨尼。”
“亨尼?”
“对。一开始我也忍不住要笑。但在德国,亨尼也可以是男生的名字。”
“他个子高。”
“就这样?”
“是的。”
她把手上的烟蒂摁灭在仙人掌火盆的底座上。“我已经听说了。和你就没法好好说话。你又开始耍性子了。我现在又做错什么了吗?”
她的目光越过他的肩头落到了他的本子上,他在那上面画了丘吉尔、罗斯福和斯大林的漫画。
“你真让人伤神,”她说,“我们做个约定吧。你不告诉你父亲,我去过‘弗兰德里亚’,他最近很容易受刺激发火。我也不会告诉他你买了这套制服和这双新靴子。同意不同意?我们能团结起来吗?——对不对?这身行头真的挺适合你。我几乎都认不出你来了。我还在想,上帝啊,多么壮实的一个小伙儿在这儿放哨啊!”
“别瞎说了。”
“这都是真的,我发誓。”
“用你儿子的脑袋发誓吗?”
“小伙儿,别老给自己找没趣。你和你父亲真是一模一样。”
“谢了 ,妈妈。”
“不用谢,我的儿子。”
工坊里有股酸酸的味道,闻上去是新品种的油墨。爸爸用一块油乎乎的黑抹布清洗机器。他爱海德堡。爱它胜过爱有许多金属肌腱的滚筒印刷机,这印刷机沾满灰尘,灰不溜秋,像个生了病的巨人,等待好时光来临。
帮工凡丹姆在平台印刷机上印一张吊唁卡。亡故者的家属选了多尔夫·泽布洛克的一幅素描画,这位艺术家在20年代就已经证明过他与民族的紧密结合,他改造了无意义的现代派艺术,以适合我们民族的艺术口味,让我们之中最没有艺术感觉的人也能对它感兴趣。
马尔尼克斯·德·派德把他称作西弗兰德的特洛普 [293] 。多尔夫·泽布洛克住在卡奴尼克·范德佩尔大街的一座现代房子里,里面有大片大片的室内植物,一个女人和六个孩子;他没有得到他应得的声誉,因为他和瓦勒其他市民一样在我们中间过着平常日子。一个艺术家必须得是过世了,或者住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才成。一个鲁本斯或阿尔诺·布列克 [294] 是不会让人看到挽着手提篮,带着三个哭喊吵闹的孩子买东西的。
凡丹姆埋头干活,没有抬头看;他正郁闷着,因为他在茨威孚赫姆大街上创立的拳击协会“基德·凡丹姆俱乐部”,才六个月就已经濒临破产了,但正是当前这时候,运动与比赛不仅有益健康,还能团结大家,让大家忘记烦恼。不过这也不是新鲜事儿了,大部分人,尤其是瓦勒人都不想团结。必须有人教会他们,逼迫他们,紧急关头还要用上拳击的硬手腕。像个魔术师一样手指灵活地从压盘和上色滚筒抽出吊唁卡的凡丹姆,多半把钉在木柱上的黑斑的受难基督看作缺乏训练的次中量级举重运动员。多尔夫·泽布洛克早就不会把救世主画得满身都是鼓胀得不像凡人的夸张肌肉了,爸爸在一个月前为运动会——热内瓦队长在运动会上不用太费劲就能成为击剑冠军的——印的海报上,那掷铁饼者就是那样满身肌肉。而且耶稣是站在一块脚踏板上的,这个多尔夫·泽布洛克画得很好,因为一个男人要是扛上这样的重量——耶稣有多重?——肯定会被压垮的,他会往前栽倒,倒在两个只画出侧面的弯腰哀悼的女人身上。(这两个女人看上去和画家特别像,可以以假乱真;不仅像他,也像1452年死在弗拉芒旗帜旁边的科恩内利斯·施尼塞斯,他直到剩最后一口气都在捍卫这面旗帜;还像罗登巴赫笔下的胡德伦 [295] ,《弗拉芒之狮》里的玛赫特尔德, [296] 尤其像泽布洛克的妻子米莉亚姆。)在这幅画下面是泽布洛克自己设计的与众不同的哥特体文字:“他因为我们的罪受摧残,我们因为他的鞭痕而得救。 ”可是画上看不到鞭痕。
“知道我听说了什么好事吗?”爸爸说,“说你加入了弗兰德纳粹青年团?这么大的事儿你都不告诉我?非得让我从陌生人口里听到?”
“从谁那儿听到的?”
“提奥·冯·巴梅尔。”
“他又不是陌生人。”
“我知道,你这么做就是要让我难堪。别狡辩了。我一直往你这个笨脑袋里灌输这个道理:我们发过誓,不会加入任何组织,红十字会除外。现在你是在逼我坐七八个小时的火车,去布鲁日向大主教解释,你是因为耍犟脾气或干脆是犯了傻,才会穿着一件制服四处乱跑的。我还是不要向主教阁下透露说,你是为了出我的丑才这么做的好了。”
“出丑?在谁面前?”
“在我们弗拉芒民族党的那些同志面前啊!奈森斯,那个区总长,已经问过我二十次了:为什么你家路易斯没有加入那些‘蓝脚掌小分队’?我每次都对他说我不想强迫你。”
“‘蓝脚掌小分队’就是弗兰德纳粹青年团的一部分啊!”
“我们塞涅夫家不得入党入团。不然主教就会撒手不支持我的父亲!”爸爸绝望的哀叹挺像阿拉伯国家葬礼上那些女人的哀怨,玛丽卡·略可主演的《你好,雅尼娜》 [297] 的剧前短片就有这样的情景。
“斯塔夫,让他星期四到我的俱乐部去。我会好好调教他的。打三轮空拳,他就不会再这么瞎闹腾了。”
爸爸继续擦印刷机的滑床。
“还嫌我最近麻烦不够多是吧。”
贝卡·可塞恩斯说,他们再也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他们的父亲还健在的音讯从巴伐利亚传来,他们的母亲开始担心了,因为他没有再寄钱和食品来。他可别是开小差跑掉了呀。“他脾气有点倔,不愿让人指挥来指挥去的。”
路易斯凭空看去,看到贝卡十年、二十年后的样子,胖乎乎、贫血,一个吉卜赛人样貌的女工。他不再对她动情了。她把一张包橙子的纸的四个角卷着灰色的尖,再用纸包住一个桌球。当这个看不见的桌球滚动起来的时候,在皱巴巴的皮肤下是一只没头没腿的乌龟在动。
路易斯读一本讲皮杰·贝尔 [298] 在霍屯督的无聊历险的书。当桌球滚动得太起劲,掉落了它的外皮,现在这外皮看起来像婆妈妈椅子周围散落的洗到破烂的手巾,贝卡就会弯下腰,从柜子下面拾起这张皮。在她脱线的内裤边和大腿内侧都有血迹。路易斯叫了起来,但马上又镇定下来。
“怎么了?”
“你弄疼自己了吗?”
“我?没有啊。”
“那你那里怎么了?”
“哪里啊?”
“就在那儿,那一块。”
“哎哟,你呀,”贝卡温柔地说,“这是大游行。”
冲着他诧异的脸,她又说:“是流血大游行啦。”
每年在布鲁日举行的圣洁流血大游行,大家穿着古老服装,有骑士、行会、军旗和神龛的环城游行?
“别往那儿看了。”她一边说,一边把青黑色的头发往后甩。
在遥远的巴斯特赫姆,拉夫曾经说过——黄昏时光,疗养院周围雾霭飘浮,松散的句子碎片,我没有仔细听——当劳拉夫人流血的时候,周围农庄的狗都会发疯,拉扯自己的锁链。我还以为是她在削土豆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手指。
路易斯不明白,为什么贝卡·可塞恩斯没有立刻跑去她母亲或医生那儿。他一整天都在纠结这件事儿。现在他真的不再爱她了,因为这种奇怪的吉卜赛疾病。他也有点明白阿尔布莱希特·罗登巴赫写的话了,这个纯洁的少年,他的纪念碑立在鲁瑟拉勒 [299] 的小广场上,上有冲天飞起的海鸥,他写道:“那些柔软的南方女人的灵魂,我一概都不想了解。”
欧梅尔舅舅瘦了不少。他的脸有时候会摆出一个痛苦的表情,就像是突然犯了剧烈的牙痛。他带来了两只书包、上好的黄油、两瓶从木匠于勒那儿拿来的酒、一块山羊肉、血肠。他带来了巴斯特赫姆那儿人的问候,但不包括阿尔曼德舅舅。因为他发现阿尔曼德舅舅真是个十足的混蛋。
“你从来都和阿尔曼德处不好。”妈妈说。
“我知道他是兄弟几个里你最偏爱的那个,康斯坦泽,但他做的那些好事儿,比杀人还坏。”
阿尔曼德舅舅背着他哥哥去勾搭特雷泽,欧梅尔的未婚妻。她和他去过,欧梅尔舅舅掰着手指头数,“皮卡迪”“可可里柯”“皮帕泼”,还有“斯旺家”“米兰多”。她甚至还陪他一起去审查那些农民。
“你可不能生她的气啊,她也就是想去农民那儿捞点油水,她自己手头也不宽裕,这个特雷泽。”
“可是她什么都从我这儿拿啊,白面包、马肉排!”
“那阿尔曼德自己怎么说的?”
“还说呢。他知道这些事儿让我很难受。每天吃早饭的时候,他还用那张虚伪的脸朝我奸笑。我现在就去加入弗拉芒卫队。但之前我要朝他屁股上狠狠踢一脚。”
他激动地浑身颤抖,喝了很多杯麦芽咖啡。他和阿尔曼德舅舅一样头发往后梳,留着尖角状的发际线,但没有涂那么多发油。
“她为什么要那么做?”他绝望地叫道。
吃晚饭的时候他平静了下来。妈妈和他谈起了往日的旧时光,谈到了用“三石磨”牌的麦片做出的粥,谈到了他们那个在广播里放“训鸽者讯息”时要求大家保持绝对安静的父亲。
“基耶夫兰,多云,等待。佩里沃,无风,等待。”妈妈说。
山羊肉好吃,血肠是个奇迹。“所有的都要吃完啊。”妈妈喊道。
“山羊肉。”爸爸说,然后开始大笑。
“很久以前的事儿了。”他扑哧扑哧地笑着说,“我永远都忘不了,每次在我吃山羊肉的时候……”他咝咝地抽着气说,“那是……那是……听起来挺糟的,但我从来没有像那时候笑得那么过瘾。那时候我和可塞恩斯一起在路上,在法国。”
“可塞恩斯从他在巴伐利亚的工作岗位上溜掉了。”路易斯说。
但是,爸爸没有反应。没进眼,没进脑。可塞恩斯深夜里弯腰偷偷沿着德国的铁路路堤跑,身后有秘密警察在追。他沾湿了食指,举在风里,继续往前跑,他那流血的女儿贝卡让他牵肠挂肚。
爸爸撒开手脚坐着,深吸了一口气:“听好了。在24号,晚上九点,我们从军营里逃了出来。一开始可塞恩斯还不敢。我说:‘我们不能让法国人牵着鼻子随便使唤吧?’因为法国人开始要我们敲石头给他们挖粪坑了。我对自己说:这可不行。就算是最高检察官甘斯霍夫·冯·德尔·梅尔施也不能动我一根毫毛,就像他动不了约利斯·冯·赛维伦一根毫毛一样。”
“可是你又没被警察抓走。”妈妈说,“甘斯霍夫·冯·德尔·梅尔施又没有让人抓你。”
“康斯坦泽,我也许不在他的名单上,但假若他真有了我的名字和地址,他会依据紧急状态法枪毙我的,这只嗜血的猎狗。再说了,”爸爸恼火地说,“我当时是在军营里啊,对不对?”
“这些和山羊肉有什么关系?”欧梅尔舅舅心不在焉地问道。
“听好了啊!我们跑到弗尔内 [300] 的时候,我看到圣尼古拉斯教堂前面停着一辆小敞篷车,带脚踏板油门的那种。我说:‘可塞恩斯,这是我们的了。’可塞恩斯一开始不敢。我说:‘可塞恩斯,我们受了他们那么多的折磨,现在是时候为自己着想了!’好,我们就这样开车到了波佩林赫镇,我们在那儿找到了一个农家的粮仓过夜,不过不可以在那儿抽烟。好,我们睡觉了,可塞恩斯和我。我说:‘可塞恩斯,别闹了!’‘什么别闹了?’他问。我说:‘别再敲了!’——‘我哪有敲啊?’他说。结果我们看到了啥?你们猜!
“一只山羊正对着我们的小敞篷车跳啊,撞啊,顶啊,压啊的,还不是只公羊,不,是只母山羊!好吧,天也慢慢亮了。我说:‘我们也可以继续往前开了。’我们就把这只山羊系在了墙边。大概开了十公里,我们迎来了壮丽的日出。你们知道那个地方的,那风景就像一个梦,我们从农夫那里得到了肥肉加鸡蛋。可塞恩斯说:‘斯塔夫,昨天一晚我都没合上眼,这么好的天气也没有人催着我们回家,让我们在这边的麦田里打个小盹吧。’好,我们就躺下了,闭上了眼睛,打起了呼噜。突然我说:‘可塞恩斯,别再敲呀敲的了。’为什么呢,你们猜?又是那只山羊。它真的一路都跟着我们呢,真的,它迷上了我们的小敞篷车,又站在那儿跳啊,顶啊,用前蹄踢个不停。‘这是天主的信号,’可塞恩斯说,他本来压根就不是个虔诚的信徒,‘这是亚伯拉罕的那只羊 [301] 啊。’他就拽住山羊的两只角,对视它那双水汪汪的凸眼睛。
“‘噢,你这发骚的母羊,’他说,‘我看到了什么?你是想和我们这个好箱子干一场吗?’然后猛一下手,他切断了它的喉管。然后我们就在野外烤出了最好的烤肉,又嫩又软,就好像我们是在野营一样。”
“你们还真不着急回家啊。”妈妈说。
“可是当时就是那样的情况啊,康斯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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