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人间 > 第九章 真凶

第九章 真凶(1/2)

目录

2009年9月21日,上午9点。

阿尔斯兰州,马丁路德市。

我竖着休闲装的衣领,低头戴着一顶鸭舌帽,还有一副大墨镜——都属于那位被戴绿帽子的先生。

这样的遮住脸的大部分,让我暂时有胆量走到大街上。经过一家快餐店门口,橱窗里的电视机让我停下,n正播放一条特别新闻——

画面里首先出现肖申克州立监狱大门,然后是典狱长德穆革尴尬的表情,面对镜头支支吾吾地回答:“哦……对不起……关于这两个越狱的逃犯……我们正在全力……全力追捕的过程中……fbi也已经介入……”

接着是记者提问:“请问这两名囚犯如何越狱成功的?”

“这个……这个……”德穆革狼狈不堪地掏出手绢擦了擦汗,“目前正在调查中,我们不方便对外透露。”

又一个不识相的记者抢着问:“听说这两名囚犯都是中国人,能介绍一下他们的情况吗?”

“这个……我们会向媒体……媒体提供照片和资料的。”

他说完就把镜头推开,惹得电视台接着很不高兴地说:“肖申克州立监狱的管理显然很混乱,州政府和fbi已接管案件,正在附近荒漠地区展开搜索。”

镜头又对准天空,一架直升飞机呼啸而过,大概以为我还在荒野之中。

电视画面出现两副照片,一张是童建国的正面照,还有一张自然就是我的脸——高能的脸。

我下意识地后退两步,尽量不引起路人注意。

画外音介绍两名越狱囚犯的基本资料,对我的介绍是去年以一级谋杀罪入狱,对社会有高度危险性,提请市民加强警惕,若有线索请及时报警。fbi已向整个美国发布通缉令,悬赏缉拿我和童建国——最高奖金达到50万美元!

再也不想看后面的专家评论了,我将墨镜往鼻梁上推了推迅速离开。

转到一条冷清的小路,看到两个警察站在便利店门口,我急忙躲进一间正装修的颠仆。等到警察从路边走过,我才小心翼翼地出来,原来便利店门口贴着通缉令,最醒目的正是我和童建国的照片!

该死的肖申克州立监狱,居然把我拍得想个凶残的人渣——我趁着没人便扯下刚贴上的告示,低头走向下一个路口。

穿过两栋楼房间的缝隙,我却不再往前走了,前方十米是个三岔路口,已接近城市边缘,只有稀疏的汽车与行人通过——这座小城还不及中国一个镇子大。

然而,就在路口的邮筒前,站着一个栗色长发女子。

我却等在阴暗的角落不动了。

她孤零零地站在那而,穿着一身黑色风衣,同样戴着一副墨镜。既不像招出租车,也不像等什么人,只是雕塑似的站着。秋风掠过那头漂亮的长发,隐隐飘来一阵特别的香水味。

女孩转过头,缓缓摘下墨镜。

莫妮卡。

不变的是混血的面孔,丝绸之路的眼睛,改变的是消瘦憔悴的身躯,我的心头微微一震。

半小时前,我悄悄打通她的电话,约在这个路口见面,市区最偏僻的角落。原来她哪里也没去,两天前探监出来后,一直住在马丁路德市唯一的五星级酒店内。

深深呼吸了一口,我飞也似的冲出巷子,一把抓住莫妮卡的胳膊。

她惊讶地看着我,搁着墨镜也认出来了,乌黑的眼珠霎时颤抖,迅速跟我桃回小巷。

来不及说话,沿着两栋房子间的缝隙,狂奔了数百米,直到一处幽静的公元。这里有阿尔斯兰州难得的茂密树林,周围有些老人在遛狗,是很好的隐蔽场所。

几棵大树掩盖下,莫妮卡终于紧紧抱住了我,脱下我脸上的墨镜,雨点似的吻落下来,让我有些喘不过起,怔怔看着这双混血眼睛,激动地说:“我回来了!我说过我会出来的!”

“你这个小东西!”她用拳头砸着我的胸膛,泪水早已铺满脸颊,“不可思议!你真的逃出来了!我以为你只是说大话!以为你会被狱警打死!以为你会渴死在荒野!但你真的逃出来了!”

“莫妮卡,你不相信我会越狱成功吗?”

“不,我相信你!”她挣脱我的双手,紧贴我的脸颊说,“我如果不相信的话,又怎会留在这破地方不走呢?昨天,我应该在纽约总部开会,却对董事会撒谎说我生病了,给身边所有的保镖放假,把会议推迟到三天以后。”

“你想等到我的三天后?”

她轻轻抹去眼泪:“是,日日夜夜把自己关在酒店,足不出户看着手机,等待电话响起说你自由了!”

“还没有完全获得自由,现在到处是通缉我的告示,许多人摩拳擦掌要抓住我。”

“古英雄!整整一年以前,我没有保护好你,现在我绝对不会……”她激动得说不下去了,“绝对不会……让你再回到那个地方!”

我颤抖着对她耳语道:“我宁愿死在外面,也不愿意回到监狱。”

“不,我也不会让你死的!你必须好好活着,活着,不仅仅为自己而活,也不仅仅为我而活,要为许多人而活。”

“许多人?”

我的肩头还担负许多人的命运吗?脑中闪过老马科斯,闪过某些刚刚苏醒的使命。

“别说了,我们先找个地方藏起来吧。”

中午,马丁路德市街头依然冷清,甚至比一年前更萧条。

来到一条居民区的小路上,我和莫妮卡戴着大墨镜,特意亲昵地挽在一起,其实为了掩人耳目——讨饭怎敢如此大鸣大放泡妞呢?

一户民房门口挂着块出租牌子,下面有个电话号码。莫妮卡让我退到马路对面的无人角落,拿出手机拨通那个号码。不到二十秒钟,隔壁房子就出来个大妈,显然房东有两套并排的房子,想出租一套补贴家用。两个女人谈笑风生了几句,房东便掏出钥匙带他进去看房。我对面只等了两分钟,房东变一个人笑嘻嘻地出来,手上拿着一叠厚厚的美元。

莫妮卡在屋里等着我,但我不敢立刻进去——电视播出的两个逃犯都是中国人,阿尔斯兰州的华人又非常之少,每个东亚面孔的男人都受到怀疑甚至举报,特别是独自一人的情况。等了五分钟,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我才快速跑过街道,冲进对面遮掩的房门。

刚刚关上房门,就有一只光滑的手臂,从背后紧紧挽住了我。

“你怎么才来?”

原来她一直守在门后,风衣不知何时脱掉了,嗔怪着勾紧我的样子,让我快喘不过气了。

“哎呀,松一松!”

她这才胆怯地松开手,我一转身就把他推在墙上,紧紧贴住无法动弹。

彼此看着对方眼睛,我读到了她心底的言语:“我愿意。”

“你愿意?”

我直接说出她的心里话,而她像温驯的小动物点点头,闭上眼睛不再泄露秘密。

呼吸越来越急促,脸上又红又热,头上的帽子也掉了。肌肉剧烈发抖,嘴唇却停留在原地,我什么都没说也没做,僵持了几十秒,直到后退一步长厂叹息。

莫妮卡终于松弛下来,淡淡地说:“你还是没变。”

我明白她的意思,说我仍像过去那样,在最重要的时刻胆怯。

“不,我已经彻底改变了。”

这次不再附和她的意思,而是斩钉截铁打断了她。

检查一下这套刚租下的房子,底楼是干净的客厅、餐厅与厨房,楼上有三间卧室和储藏室,后面有个带车库的小院。虽然电器都很陈旧,但家具还很齐全,居住完全没问题,于我而够奢侈了。但这是美国西部的穷乡僻壤,房价不到加州或纽约的十分之一,那么大的房子租金也就几百美元。房东对年轻漂亮的莫妮卡很信任,没签合同就给了钥匙。

已经一天一夜没睡的我,即刻躺倒在二楼柔软的床上,疲惫不堪地眨着眼睛:“你想在这里住多久?”

“一个晚上就可以了。”

“我还以为你想在阿尔斯兰州隐居下去。”

她的眼神有些失望:“你想吗?”

“不,我不想!”我从床上支起上半身,嗓音沙哑,“我想尽快离开这里,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为自己洗刷清白!我可不想一辈子做通缉犯,永远提心吊胆昼伏夜出,听到警笛声就惊慌失措,那样还不如回到肖申克州立监狱。”

“我也是这样想的,你比我想象中更坚强,你口渴了吧?”

莫妮卡轻轻吻了我一下,飞快地跑出去给我倒了杯水。

“高家大小姐,你现在也会服侍人了?”我半开玩笑地喝下她的水,“谢谢关心。”

“对我别说‘谢’字!”她故意露出凶悍的一面,狠狠推了我一把,“你已经几十个钟头没睡了,快点安心地睡一觉,我会一直守在这栋房子里,别担心!”

说罢她轻轻走出卧室,我早就疲倦已支撑不住,迷迷糊糊闭上眼睛,不消半分钟失去意识,仿佛依然行走在黑夜荒原,无边无际的旷野寒风,一弯新月亲吻我的眼睛……

在黑暗的水底不断浮沉,耳边依稀响起金属碰撞声,还有每夜陪伴我的比尔的号叫。

不,怎么头顶又是那道铁窗,外面是布满铁栏杆的走廊,对面床上斜卧着老马科斯,他瞪大愤怒的双眼,用带西班牙口音的英语喊道:“gnostics!你怎么又回来了!”

当我惊慌失措地跳起来,牢门前却闪过那张印第安人的脸,狱警制服散发死尸臭味——这个曾用枪口顶住我的脑们,打死了不死的掘墓人的阿帕奇,微笑道:“古英雄,你永远都逃不出我的影子。”

他的影子?

似乎从门口延伸进来,怎么躲避都没用,最终还是将我覆盖……

随着一声凄厉的尖叫,睁开眼还是黑暗一片。窗外是阿尔斯兰州的秋风,树叶猛烈敲打着玻璃,令我条件反射地跳起来。

房门突然被打开,灯光刺痛瞳孔,莫妮卡穿着一身白色睡袍,扑上来搂着我的肩膀:“怎么了?别害怕!我在这里!”

“这是什么地方?”

“你忘了吗?这是我租的房子,安全的避风港。”

长长吁出一口气,我又躺倒在床上,四肢叉开痛苦地说:“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以为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不,我不会让你回去的!”

“莫妮卡。”我抓着她柔软的胳膊,“我睡了多久?”

“现在是子夜,你已睡了十几个钟头。”

“啊——感觉还没回到人间。”

他帮我捏了捏脖子,托着我的后脑勺说:“我一直守在楼下,n在放你越狱的新闻,,警方仍没放弃在荒野搜索尸体,也不排除你们已逃到城市——对了,和你一起逃跑的人呢?”

“他死了。”

“什么?”她的声音颤抖了一下,“真可怕,是不是一路充满危险?”

“是,我能侥幸生存并逃出来,完全因为坚强的精神,还有命运的眷顾。”

我将越狱的经过,简短地告诉了莫妮卡。

就像读一本大仲马的小说,她听完目瞪口呆:“掘墓人?阿帕奇?德穆革?还有你的室友马科斯?历史上真正的十二宫?旧日支配者的教授?这些都是真的吗?”

“如果不是真的,那我怎么海会在这里?”

“你果然是不平凡的人,从我第一次遇见你就微感到饿,不但你的眼睛特别,你的内心也独一无二,你的命运必将注定与众不同。”

突然,我莫名激动地坐起来:“我还得感谢失去自由的整整一年,这是人生最重要的学校,它教会如何面对私人与集体的不幸,如何面对各个不同的人,如何面对不被了解的自己。我还得感谢我的室友,我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了!”

“是我帮助你知道你是古英雄的啊。”

“一个人叫什么名字重要吗?”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对于一个彻底失去记忆的人来说,过去只是永远不会再来的前世——蓝衣社、兰陵王、高家、古家……不过是一堆遥远历史的符号,它们不是我真正的生命!我的命运不在于过去,或者说我的过去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现在是谁?我的将来是谁?”

“你知道了吗?”

“是,至少我知道了一半。我知道将要为自己做什么?将要负担怎样的使命?将要创造怎样的历史?”我抓着她的胳膊剧烈摇晃,“莫妮卡,你相信我能做到吗?”

她怔怔盯着我的眼睛,沉默半晌才点头:“我相信。”

“好,你愿意听我的话吗?”

“我愿意。”

今夜,掌握天空集团亿万财富的大小姐,变成乖乖听话的小绵羊,再无过去那颐指气使的气势了。

我点头轻吻她一下,直勾勾地对着这双混血的漂亮眼睛——

“请你离开我吧。”

“什么?”莫妮卡的脸色一变,“你对我说什么?”

“请你离开我吧!”

“why?”

她总算说了一句英文。

“因为我爱你。”

我平静地说出这句话,莫妮卡却像被魔法定格,雕塑似的一动不动。

轻轻地,慢慢地,女人的眼泪,冲刷脸上的灰尘,坠落床单化成一轮圆晕。

这幕景象也令我心碎,忍不住帮她试去泪痕。

他哽咽着说:“古英雄,这是我认识你那么久起来,你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三个字。”

“是,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是第一次相遇,也许是一分钟以前。”

“你确定吗?”这回轮到她抚摸我的脸颊了,“这三个字?”

“以前不确定,但现在确定无疑。”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离开你?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刻。”

我难受地转过头去,不敢再看她的眼睛:“莫妮卡,你还不明白啊?现在我是个逃犯,整个美国都在悬赏通缉我!而你明知我要越狱,却还帮我隐藏起来,彻夜和我在一起,那你等于也触犯了法律。”

“包庇罪。”她轻描淡写地回答,“我学过法律。”

“不,我不该连累你!你是高思国的女儿,天空集团的继承人,而我只是个假冒的高能!你要对整个集团负责,对世界各地的数十万员工,以及每一个员工的家庭负责!我不希望你因我而被起诉,更不愿意你因我而关进监狱!你明白吗?亲爱的!”

“这就是你对我的爱?”

“我希望你幸福快乐,不要再惹上新的麻烦,你的父亲和天空集团都需要你。”我抓着她的手往卧室外走,“快点离开这栋房子!飞回纽约开你的董事会,就当从没有遇到过我,这个世界从没有过高能,也从没有古英雄,彻底忘记我说过的三个字,快点——”

最后几个字还没说完,她重重的扇了我一个耳光。

“啪!”

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乱叫,刹那间半边声音都听不到了,脸颊火辣辣地疼痛,捂着毛细血管直跳,肯定已染上无根红红的印子!

这女人下手忒狠!

“对不起!疼吗?”

废话!

僵持了半分钟,莫妮卡才心疼地抱住我,使劲地用她的脸颊,贴着我被打肿的半边脸,泪水涟涟地亲着我,接连说了几十个“对不起”。而我完全被打蒙了,定定地站住不动。

她在我耳边哭着说:“古英雄,干吗要这么对我?干吗要我离开你?”

哎,怎么说得好像是我打了她一记耳光似的!她变成了十六岁的小姑娘,情窦初开地抱着男孩掉眼泪。

闻着她身上的香味,脸上火辣辣的伤痛,已比不上心底酸楚,只能一语双关:“好疼!”

“你终于说话了!”她抱着我的脸又一通狂亲,“我首先是个女人,然后才是我父亲的女儿——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心底深爱着的男子,要比古老家族的使命,要比几万亿美元的集团,都重要得多得多!”

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石头般的心,牙齿不由自主地颤抖:“你真把我当做——心底深爱的男子?”

“恩,当年一竟然真的逃出监狱,给我打电话的一刹那,我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回踩着七色的云彩来迎娶我’。”

当她念出这段台词,眼神不再是混血的现代,而是一千年前的古典,神往而忧伤。

但是,我违心地挣脱了她:“对不起,我不是什么盖世英雄,也没有脚踩七色云彩,我是是个越狱讨饭,叫踩一地黄沙!”

“不管你是什么!”她再度一把将我揪住,“我说我爱你,你也说你爱我,这就足够了!”

真的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这回轮到我推在墙上:“古英雄,我希望我爱的男人,不是一个胆小鬼!”

“我不是!”

监狱里一年锻炼出来的臂力,轻而易举地将她反压在墙上,彼此交换剧烈的呼吸。

直直地看着她的双眼,读出一句无所畏惧的话:“告诉我你是一个男人!”

“我是!”

像在荒野上流浪了夜的公狼,我放肆的狂吼,震得她路出恐惧表情。

凌晨,两点。

我的贡献已张如满月。

一个是全美通缉的越狱逃犯,一个是世界五十强财团的千金小姐,在这个高原小城的秋夜,两个人都只剩下绝望,如两只走投无路的野兽,一边是万丈的悬崖,一边是猎人的陷阱,中间是熊熊燃烧的火焰。

拼尽生命最终的力量,猛烈地对撞在一起,血肉横飞,火星四溅。

窗外,北风呼啸,黄叶飘零。

整个世界都被我们烧着了……

微亮的晨曦窗破窗户,刺入我和莫妮卡的身体。

她像一只被打开的蚌,洁白无暇,柔软多汁,也许还藏着几颗珍珠,渐渐从冬眠中苏醒。

睁开神秘混血的双眼,天生翘长的睫毛尖上,沾着几许疼痛的泪水。琨玉般晶莹剔透的眸间,镶嵌一对乌黑瞳仁,玻璃体内倒映着一张脸——高能的脸。

难以置信,这张脸居然变了,不再如往昔那样平凡,眉宇间透着浓浓的男人味,下巴和鼻子具有不可征服的气质——更善于征服他人的气质,或者她人。

莫妮卡定定地看着我半晌,刚从短暂美梦中醒来,颤抖着眨眨眼,却带出更多泪滴。

“这不是做梦吗?”轻柔地试去她的泪水,仰头眷恋地叹息,“真愿留此长醉不醒!”

“我也是。”

她温顺地钻进我的怀中,像被猎人射中的小动物,轻轻抽泣传递体温。

“为什么还难过?”

“我害怕——”眼圈瞬间哭红,泪水打湿我的胸膛,“我真的非常害怕!害怕我们的时光太短暂,害怕我们无法长相厮守,害怕随时可能分离甚至永别,害怕以后只能在梦中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这番话说得我的心粉碎成了几瓣!

不知该怎么安慰她,也不知该怎么安慰自己,因为我比她更害怕——害怕转眼失去这美好时刻,害怕不能再拥抱她的身体,害怕接下来一辈子孤独。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机的耳朵,不敢相信自己的手指,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真的拥抱着她吗?真的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夜晚?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山盟海誓?这个曾在我眼前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高贵女子;这个身后是古老的兰陵王家族,不为人知的全球首富的千金小姐;这双凡间难觅的混血眼睛,来自两千年前丝绸之路的双唇——真属我所有了吗?

为什么不是一个梦?为什么不是一次幻想?为什么要成为真实的记忆?

因为一旦真实就无法抹去,会在多年以后浮上眼前,会在生命终点缠绵心底,无比遗憾无比怅然地死去。

我恨自己让这一切成为现实,恨自己把她拖入我的旋涡,恨自己从今往后的生命里,就再也少不了一个名字。

“莫妮卡,我恨自己!”

“别这么说。”她封住我的嘴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感谢你实现了我的选择。”

“要说感谢的是我。”我苦笑一声,看着窗玻璃上映出自己的脸,“一年多以前,当我还是天空集团的小职员,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象,能这样和你在一起。”

“永远不要低估自己。”

“亲爱的,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说完这句话我又沉默了,回头看着这间小小的卧室,是最后的伊甸园吗?

“快点起床!我给你做早餐!”

莫妮卡把我拖出房间,简单洗漱整理一番,便去附近超市买些吃的。

我独自留在房里,面对卫生间的镜子,下巴已爬满胡渣,牛仔似的粗犷风格,就像三十岁成熟男人。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刮净胡子的,我想索性把胡子留得更长,掩饰原来的相貌。

匆匆洗了个热水澡,从嫉妒疲倦中恢复,用电吹风弄了个豪放发型。

楼下响起一阵脚步声,我紧张地躲藏在门后,却听到莫妮卡的声音:“亲爱的!”这已是莫妮卡做饭的最高水平,却是我这一年来最丰盛的早餐。

吃完,饱饱地躺在佳人怀中,她的脸颊摩擦我的胡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她打开随身小包,掏出一把黝黑的家伙。

“手枪!”

看着这把黑色的金属,就想起漆黑的地道,散发尸臭的阿帕奇,射死童建国的手枪,冰冷地顶住我的额头。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真的假的?”

莫妮卡的神情很是冷静:“当然是真家伙!保镖给我的,我想如果你逃出来的话,这东西或许有用。”

“枪可不是女孩的玩具。”

“开玩笑!小男孩。”她摸了摸我的下巴,“我二十岁就拿到了持枪证。”

“我从摸过枪。”

想起阿帕奇顶住我脑门的家伙,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惧。

“我教你!”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将沉甸甸的枪塞进我的手心。

手把手教我退出弹匣,卸下子弹再装回去,将弹匣送入弹匣仓,拉套筒将子弹上膛。

机械地完成这些动作,最后被她抱住双手,抬起来对准厨房墙壁,挂着一面飞镖靶心。

“当心!”我的冷汗出来了,“你不会真的开枪吧?邻居听到会报警的!”

莫妮卡并不理会我的警告,迅速帮我校好准星,三点一线直指靶心十环。

“砰!”

不是枪声,而是她嘴里发出的声音,随后是轻轻的笑声。

我这才喘出一口粗气,赶快把手枪放下来:“大小姐,你真是本性难该。”

“别生气嘛!我天生胆子就大,老爸说我前生是个男孩。”

“那我们现在搞断背吗?”

“切!”她对我做个个鬼脸,“你会用枪了吗?最后只要抠下扳机,子弹就会旋转着飞出枪口,打穿对方的脑袋。”

“我会了,但不到最危险的关头,绝不会随便拿出来的。”

“没让你端着枪满大街乱跑。”她给枪上了保险,小心放在枪套内,别在我贴身口袋里,“试着走一走,会把腰磕疼吗?”

“没有,只是冷冷硬硬的,像身体里长了个东西。”

“什么叫枪?本老不就是这样吗?”

她说得我有些脸红,无奈地退到客厅,隔着窗帘看着外面,安静的街道空无一人,我们还未被发现。

莫妮卡追到我身后,双手绕过我的胸口抱住,柔声问道:“你有没有计划?”

“有。”

“快点告诉我啊!”

“摆脱通缉的唯一可能,就是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为自己洗刷清白。”

“怎么才能做到?”

我看着窗帘缝隙间的天空,喃喃地说——

“重返杀人现场。”

下午。

天色难得阴沉,秋风卷起落叶,街头更见萧瑟。

莫妮卡开着一辆租来的福特车,坐在她身边的人则已完全换了模样。

副驾驶侧的反光镜,可以照出我的半边脸,几乎全被金色络腮胡覆盖,只剩下一双中国人的眼睛。

一路有不少警车巡逻,搜索范围已扩大到城市,差不多每个便利店门口,都张贴着我和童建国的照片。有个警察特意朝我们多看几眼,但谁都没把我们拦下来,全拜我的这身装扮所赐。

车子在城市边缘停下,依然是荒芜人烟的道路。大风吹来漫天黄沙,整个事业雾蒙蒙的,笼罩着两栋孤独的公寓楼。

杀人现场。

一年前的黑夜,我被人欺骗来到这里,踏上这栋灰暗的楼房,坠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一年后的下午,我和莫妮卡悄然来到,遥望风沙中的承包,但愿有通往自由的钥匙。

虽然,白天和晚上相差很大,但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却始终未曾改变。也许有某些被忽略的痕迹,也一直没有消失过,这也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

莫妮卡照旧是风衣装扮,而我则是西部片行头——牛仔帽、牛仔衣、牛仔裤、牛仔靴,更想马丁路德市郊区的农民。

戴着浓密的金色大胡子,再配上一副大墨镜,原本的脸完全看不出了,一点都不像中国人,就算走到通缉令的照片前,人家也未必能认出我。

走进寂静的五层公寓楼,到处是灰尘与废气的旧家具,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会不会当年凶案发生后,所有住家都吓得搬走了?我和莫妮卡坐上电梯,一年前夜晚的景象,如同胶片画面不断闪回,就连电梯灯也不停闪烁。总算活着到达五楼,又是那条昏暗走廊,飘散着陈腐的气味。

走廊尽头是致命的513房间,整栋楼都是常青买下的,不知她死后房子又属于谁。

“513。”

我用气声念出房间的门牌,太阳穴剧烈疼痛起来,仿佛回到一年前的失控,血腥气透过门缝扑面而来。

莫妮卡率先敲响房门。

等待了一分钟都没动静,我紧张地站在她旁边,按照我们的佳话——如果房间没人回应,99的可能性是没人,谁敢住在这种荒凉地方外加凶宅呢?呢么我们就强行破门而入,反正周围也没人会听到。

正当我要提脚踹门之时,513的房门却自动打开了。

一个中年白人男子开门,狐疑地看着我们说:“你们是来买房子的吗?”

“哦——”莫妮卡的反应非常快,赶紧摘下墨镜点头道,“对,这里可真难找啊。”

男人色迷迷地看着她,立刻微笑道:“快请进!我叫to,这房子我在网上挂了半年,终于等到买家了。”

他把我们请到餐厅坐下,冲了两杯咖啡过来——还是这张餐桌!永远不会忘记,这间屋里的每一样摆设,窗帘、电器、家具、装饰品……就像移动硬盘装在大脑深处。

虽然铺着干净的桌布,眼前的桌面却不停闪烁,如投影般射出一把带血的尖刀,还有那张充满嘲讽的——daydrea。

白日梦。

梦还没有破。

to不断跟美女套近乎,莫妮卡也顺着他的心意,显得自来熟的样子。原来这家伙在网上卖房,饶是经济不景气,全美房价低迷,谁好会买这种破屋子?怪不得要热烈欢迎了。

莫妮卡没忘记问重点:“to,你什么时候买进这房子的?”

“去年圣诞节过后,我到马丁路德市来打工,原本想租这套房子,但房东说如果我愿意一次性出五千美元,这房子就卖给我了。”

“五千美元?”

我瞪大了眼睛,这价格在上海只够买个马桶大小的空间。

“是,便宜得不可思议,房东没说什么特别原因。我凑齐身上所有的钱,还问得州的亲戚借了两千美元,就把它买下来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