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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失足捕快和君子(bushi)(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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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动手。”

“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动手?”

“因为我连半点把握都没有。”

屋子里有两个人,一个站一个坐,坐着的似乎是个女人,正对着镜子梳妆,刚才那话也正是她问的。

这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的头发就好像乌云一般,眼睛也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她拿着梳子的那双手,更是洁白细腻,好像玉做的一般,这样的美人,和石观音比起来也不差分毫。

可最叫人注意的还是她那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上总是要绣些花和鸳鸯的,她这一双却绣了个猫头鹰,布料也红得好似鲜血。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就是那个喜欢扮做熊姥姥、五毒娘子、女屠户的公孙大娘。

她怎么会在这里?

公孙大娘又在同谁讲话?

她这样恶毒的女人,是不是有了什么阴谋?

站着的人接着道,“我一路寻到那里,却瞧见了沈百终和陆小凤,他们和那快网张三显然是朋友,你叫我怎么动手?”

这个人竟然是金九龄!

昔日六扇门的名捕怎么会认识十恶不赦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叹口气,“你确实不能动手,你不仅不能在当时动手,就连他们走了,你也不能动手!”

“没错。”金九龄道,“陆小凤若是见不到快网张三,一定会把京城找个底朝天,说不定还会发动他在丐帮的朋友去找,到那时,就连你我的秘密也要泄露出去。”

“可那明珠……”公孙大娘皱眉道,“东南王府的明珠件件不凡,有心人一看就能知晓,再仔细一查,定会查到王府去,南王若打开仓库,也一定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宝库早就空无一物,到时候可怎么办?”

“得罪了南王倒不要紧,他有心谋反,必定不敢声张。”公孙大娘继续道,“要紧的是让人沈百终发现这件事,那些东西我们已交给了九公子,若是搞砸了……”

杀人都不眨眼的公孙大娘说到这里竟然打了个冷颤,看起来害怕极了。

金九龄的脸色也很不好,“我自认为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把珠宝黄金送去无名岛的那艘船也绝不会被人发现……”

“万一呢?”公孙大娘打断他的话,“你知不知道再完美的计划也总是有万一的?张三不就恰巧偷走一颗明珠么?”

金九龄冷冷道,“若是有万一,我们就会被九公子扒了皮,抽了骨头,然后扔进油锅里去炸个八成熟,最后喂狗。”

这话听起来不像真的,像是大家都总说的气话,可两个人都知道宫九绝对做得出。

他就是那样的人。

公孙大娘扔掉手里的梳子,再也没有心情梳头,她这样的女人若是不爱美了,一定是遇上了天大的事情。

“我想来想去,张三还是一定要死!”公孙大娘冷冷道,“我们可以下毒,也可以把他的尸体绑上石头扔进湖里!只要事情做得巧妙,再把那颗明珠拿走,就绝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金九龄点点头,“你说得对,一有机会,我就会立刻杀了那小子。”

公孙大娘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金九龄却又说了她不爱听的话。

“只是不是现在,现在我们绝不能动手。”

“为什么?”公孙大娘问道。

“因为我为了骗过沈百终和陆小凤,已把手里那块帕子交了出去。”金九龄道,“我本以为没有人能发现我,却还是小瞧了沈百终的武功,他简直好像不是个人,我已将呼吸屏住,却还是被他发现了行踪。”

“帕子?就是你在皇城根捡到的帕子?”

金九龄点点头。

“你当然不能说你是为了杀张三去那里的。你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喜欢游山玩水。”公孙大娘喃喃道,“所以你只有骗他们你是在追雄娘子,你为了让自己更可信一点,也只有交出那块帕子。”

“没错。”金九龄叹道。

“那块帕子似乎是找到雄娘子的唯一线索,似乎也是得到剑谱的唯一线索。”

“对。”金九龄道,“我既然把帕子交了出去,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办案,哪里会有空去杀张三?”

“这事其实不要紧的。”公孙大娘突然笑了,“莫说他们知不知道偷剑谱的就是雄娘子,就算他们知道,你也可以与他们一起找人呀。至于那快网张三,我去杀便是了。”

“你去杀?”

“我去。”

“你保证能做好这件事?”

公孙大娘笑了,“你莫忘了,我一年总是要杀上几十个人开心开心的。”

金九龄点头,“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沈百终和陆小凤若是插手,一定会在我们之前找到雄娘子。”金九龄道,“我又怎么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与雄娘子偷偷说话?”

“你这个人怎么突然变笨了。”公孙大娘笑道,“雄娘子既然被抓到,就一定想逃,而沈百终和陆小凤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看住他的,你趁此机会将他放出来,再与他提剑谱的事情,他就算是为了报恩,也会将它借你一看的!”

金九龄皱眉道,“若是那样做,我的名声和地位……”

“你怕什么!”公孙大娘道,“拿了剑谱,你就去把它献给九公子和小老头,再在无名岛上住个一年半载,中原武林哪里还会有人记得你?这时候你易容从海上回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岂不是比当一个金盆洗手的捕头要来得快活?”

金九龄若有所思,慢慢点了点头,“这似乎是一条很好的后路。”

“这本就是很好的后路!”

公孙大娘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着走到金九龄身边,道,“九公子若是造反成功,沈百终又算得了什么呢?到时候以你的功劳,地位难道会低么?”

金九龄叹出一口气,“你说的没错,做大事的人,就该赌一赌的,赌的越大,赢的自然也越大!”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了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展开来平铺在桌上,“胡老板,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

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

“我认识。”

“你认识?”

“没错。”胡老板点点头,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乱晃——他实在很有一个老板的富态样子,“这块粉帕子是从一大匹布料上裁下来的。”

“那么那匹布料又去哪里了呢?”陆小凤问道,“这布料难道有很多么?”

胡老板立刻摇摇头,“这布料只有一匹,我敢说整个京城,整片天下也绝不会有同样花纹的料子。”

“哦?”

“因为这料子是有人订做的。”胡老板皱眉道,“这个人是晚上来的,穿了一身黑衣服,蒙着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他一来,就放下了一大包银子,要我替他做出一块绝无仅有的料子来,这料子要可以做一件裤子,一件上衣,最好还能做一块帕子。”

陆小凤沉吟片刻,“那么这裤子和上衣,是不是你给他做的?”

“当然是。”胡老板得意道,“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我还好的裁缝。”

沈百终点点头,“那人留下的尺寸如何?”

“尺寸?”

“对。”陆小凤道,“他是不是留下了一个男人的尺寸?”

胡老板大笑出声,“陆小凤,你的脑子莫非有问题不成?谁会用粉色的料子做男人衣服?”

“可……”

“那黑衣人要我给他的女儿做衣服!”胡老板接着道,“他还仔细问了年轻女儿家喜欢的纹饰,实在是个很贴心的父亲。”

陆小凤怔住了。

沈百终也皱眉。

胡老板却还在说话,“这位兄台,我看你穿着一身黑衣,虽然英俊沉稳,却丢了点年轻人该有的味道,吊不到什么漂亮姑娘的,不如让我给你看件蓝衣裳,红衣裳,就算是紫衣裳也……”

他竟做惯了生意,要做到沈百终头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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